聖靈的洗

 

當人們讀一遍使徒行傳時,在每一頁裏也會看到聖靈在初期教會的工作。如果你把使徒行傳中所有聖靈的工作都除掉的話,這卷書基本上便所餘無幾了。沒錯,聖靈賜力量給第一群門徒,去「攪亂天下」(參考徒十七6)。

今天世界上教會擴展得最快的地方,其中的基督徒都願意順從聖靈,從聖靈得力,我們不應感到驚奇。聖靈十秒內可以成就比我們努力一萬年還要多的事,因此,造就門徒的牧師,一定要了解聖經如何教導聖靈在信徒生命和事奉中的工作。

使徒行傳中,我們常會找到一些信徒受聖靈的洗而得力事奉的例子。我們若是聰明,便會查考這一方面事情,好叫我們也能經歷他們所經歷過的,也得著他們從聖靈而來奇妙的幫助。雖然有些人指出,這些聖靈神蹟的工作只限於初期使徒的年代,但是,我找不到任何聖經、歷史或邏輯的證據支持這種說法。這是一種因不信而生的理論,人們若相信神的應許,便會經歷所應許的祝福。今天的人若不信神的應許,便會好像不信的以色列人不能進入應許之地一樣,無法得著一切神為他們預備的東西。你是屬於那一種人?我是屬於相信的人。

聖靈的兩種工作

所有真正相信主耶穌的人也會經歷聖靈在他生命中的工作,他內心的人(即靈)已因著聖靈重生(參考多三5),聖靈當下住在這人裏面(參考羅八9,林前六19),他已「從聖靈重生」(約三5)。

很多靈恩派和五旬宗的基督徒也不明白這點,錯誤地告訴一些信徒,除非他們受了聖靈的洗,說過方言,否則便沒有聖靈。然而,按著聖經和經歷來說,這種想法也明顯有錯,很多非靈恩/五旬宗的基督徒也比一些靈恩/五旬宗的信徒有更多聖靈內住的證據!這些信徒很大程度上顯出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22 至23節中所列出的聖靈果子,離了聖靈的內住,是不可能做到的。

不過,一個人只從聖靈得了重生,不保證這人也受過聖靈的。按著聖經,靠聖靈重生和受聖靈的洗,通常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經歷。

我們開始查考這主題時,先看看耶穌有一次向一個在井邊未信的撒馬利亞婦人的說話:

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0、13-14)

似乎可以很合理地推論,耶穌所說到裏頭的活水,就是那住在信的人內心的聖靈。後來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再說到「活水」,亳無疑問地,他是談到聖靈: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7-39)

這段經文中,耶穌不是說到活水會變成「泉源直湧到永生」,相反地,這次的活水會成為從領受的人腹中所流出的江河。

這兩段約翰福音的經文優美地說明從聖靈重生和受聖靈施洗的分別,從聖靈重生主要是對重生的人有益處,叫他可以得著永生,人們靠著聖靈重生時,心中便存有聖靈,賜給他永生。

不過,受聖靈的洗主要是對別人有益,因為聖靈的洗會裝備信徒,藉著聖靈的大能服事別人,從他們裏面會流出「活水江河」,藉著聖靈的大能,把神的祝福帶給其他人。

為甚麼需要聖靈的洗

我們多麼急需聖靈幫助我們服事別人!沒有聖靈的幫助,我們永遠無法盼望可叫萬人作門徒。事實上,耶穌也是為了這原因,應許用聖靈為信徒施洗——好叫世人可得聽福音。耶穌向門徒說: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

路加也記載耶穌這樣說: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7-8)

耶穌叫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到他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不然他們便會軟弱無力,肯定無法成就耶穌托付了他們的使命。我們也留意到,門徒一受到聖靈的洗,神便立即超自然地使用他們廣傳福音。

世界各地數以百萬計的基督徒受了聖靈的洗後,特別是當向未信者作見證時,也經歷到一種新的能力。他們發現自己所說的話更能叫人知罪,有時可以說出一些他們不知道自己曉得的經文。有些人發現自己蒙召,特別有恩賜作一種事奉,例如傳福音。另一些人發現神隨己意使用他們發揮一些超自然的聖靈恩賜,這些人的經歷也完全合符聖經。那些反對他們經歷的人也沒有經文作出支持,這些人實際上是在敵擋神。

我們不應驚訝,我們既受召要效法基督,也受召要學效他對聖靈的經歷。當然,基督在馬利亞的腹中便已得著重生(參考太一20),既從聖靈而生,開始事奉以先,又受了聖靈的洗(參考太三16),如果耶穌也要受聖靈的洗,以裝備自己的事奉,我們豈不更需要這樣做?

聖靈的洗第一個證據

信徒受聖靈的洗時,第一個證據是這人會說一種新語言,經文稱之為「新方言」或「別國的方言」,有不少經文支持這事實,我們看一下這些經文吧。

首先,耶穌升天前的最後一刻,說到其中一種會隨著信徒的記號,就是信徒會說新方言: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可十六15-17)

有些注釋書作者指出,這幾節經文不應收在我們的聖經中,因為有一些古老的新約抄本沒有寫下這幾節經文。然而,也有不少古抄本有收入這幾節經文,而我所讀過全部的英文聖經譯本也沒有省去這幾節經文。除此之外,耶穌在這幾節經文中所說的東西,也完全切合使徒行傳中所記初期教會的經歷。

使徒行傳中有五個例子記載信徒起初受聖靈施洗的情況,讓我們看看這五個例子,並在看的時候,不斷問以下兩個問題:(1)聖靈的洗是得救後才有的經歷嗎?(2)領受靈洗的人是否也會說新方言?這兩個問題會幫助今天的信徒明白神的心意。

耶路撒冷

使徒行傳第二章可找到第一個例子,在五旬節當天,有一百二十個門徒受了聖靈的洗: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

毫無疑問,這一百二十個信徒之前已經重生得救,所以他們肯定是在得救後才經歷聖靈的洗。不過,他們不可能在這天之前領受聖靈的洗,因為在那天以先,聖靈還沒有賜給教會。

顯然,隨之而來的記號是說出別國的方言。

撒馬利亞

使徒行傳第八章中可見到第二個信徒受聖靈施洗的例子,腓力下到撒馬利亞城中,在那裏傳福音:

及至他們(撒馬利亞人)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徒八12-16)

撒馬利亞的基督徒清楚地經歷聖靈的洗,作為他們得救後的第二種經歷,聖經明白地指出在彼得和約翰去到前,撒馬利亞的人已「領受了神的道」,信了福音,受了水的洗禮,然而彼得和約翰下去為他們祈禱,經文說「要叫他們受聖靈」,還可以比這說得更清楚嗎?

撒馬利亞的信徒受聖靈的洗時,有沒有說新方言?聖經沒有說,但有提到他們中間發生了一些奇妙的事,有一個叫西門的人看到彼得和約翰按手在撒馬利亞的基督徒身上所發生的事時,也設法從他們身上求得這種分出聖靈的能力:

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徒八17-19)

西門見到甚麼,叫他如此印象深刻?西門已見過很多神蹟,好像趕鬼,神蹟地治好癱子和瘸子等(參考徒八6-7)。他自己從前也行邪術,使到全城的撒馬利亞人都驚奇(參考徒八9-10),若是如此,西門看見彼得和約翰所發生的事,必定是相當震撼。雖然我們無法說出絕對的事實,但是我們可以相當合理地推想,西門見到使徒行傳中每次基督徒領受聖靈時也會發生的現象——西門見到又聽到人們說出別國的方言。

大馬色的掃羅

使徒行傳中第三次提到有人領受聖靈的事,就是大數的掃羅(後來稱為使徒保羅)的例子。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得救,也暫時失明,他信主後三天,有一個叫亞拿尼亞的人由神差他去找掃羅:

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徒九17-18)

亳無疑問,在亞拿尼亞來到為掃羅禱告以先,掃羅已經重生,他在大馬色的路上已經信了主耶穌,又立即順服主的指示,此外,亞拿尼亞初次見掃羅時,也稱他為「兄弟掃羅」。留心,亞拿尼亞對掃羅說,他來了,好叫掃羅能再看見,被聖靈充滿,因此掃羅是在得救後第三天被聖靈充滿,也就是受聖靈的洗。

經文沒有記載掃羅受靈洗的實際經過,然而這事一定發生在亞拿尼亞到達掃羅所在之處後不久。亳無疑問,掃羅也有時會說別國的方言,因為他後來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8節中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該撒利亞

使徒行傳第十章中,第四次提到信徒受聖靈的洗,使徒彼得由神差了到該撒利亞,向哥尼流一家傳福音。彼得一說到救恩是來自相信耶穌時,全部的外邦人也立時以信心回應,聖靈便臨到他們身上: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徒十44-48上)

在這情況中,看來似乎哥尼流一家的人(他們是首批相信耶穌的外邦人)也同時得著重生,又受到聖靈的洗。

如果我們查考經文的上下文,又研究一下歷史背景,便看來可明白為何神不用等待彼得和他門徒按手在那些外邦信徒身上,他們便可以領受聖靈,因為彼得和其他猶太信徒也極難相信外邦人竟能得救,更不用說可以領受聖靈!彼得一夥人大概不會為哥尼流一家禱告,祈求他們可以領受聖靈的洗,所以神便主權地這樣行,要教導彼得和他的同伴知道神向外邦人所施下的奇異恩典。

有甚麼叫彼得和其他猶太信徒相信,哥尼流一家真的已受了聖靈?路加寫道:「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徒十46)彼得宣告這些外邦人也領受了聖靈,好像那一百二十人在五旬節那天領受了聖靈一樣(參考十47)。

以弗所

第五次提到信徒受聖靈的洗,見於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使徒保羅經過以弗所時,遇到一些門徒,問及他們以下的問題:「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徒十九2)

保羅是寫出大部分新約書信的人,顯然相信人們若某程度上是可能信了耶穌,卻未領受聖靈,否則他不會問到這問題。

那些人回答保羅,他們從來沒有聽過聖靈,事實上,他們只透過為他們施洗的施洗約翰,聽過彌賽亞將會來臨的事。保羅立即再用水替他們施洗,而這一次他們經歷到真正的基督徒洗禮。最後,保羅按手在他們身上,好叫他們可以領受聖靈: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徒十九5-7)

再一次,明顯看到,不管那十二個人遇到保羅之前已經得著重生與否,聖靈的洗也是後於得救發生;而再一次,人們受了聖靈的洗後,隨之而來的記號,就是說方言(在這例子中也說預言)。

定論

讓我們再看這五個例子,最低限度,在其中四個例子中,聖靈的洗也是一個在得救後才發生的經歷。

其中三個例子中,經文明白地說出領受靈洗的人說出方言。此外,雖然保羅與亞拿尼亞見面時,經文沒有實在地形容他如何受聖靈的洗,但我們知道他始終有說方言,這可代表第四個例子。

剩下來的情況中,撒馬利亞的信徒領受聖靈時,有些超自然的事發生,因為西門設法想買到這種分出聖靈的能力。

因此,證據相當清楚,在初期教會中,重生的信徒會領受第二種聖靈而來的經歷,他們領受時,會說方言,我們不應覺得吃驚,因為耶穌也說凡信他的人也會說新方言。

所以,我們有確實的證據,相信所有重生的人也應會經歷聖靈的另一種工作——就是受聖靈的洗。此外,所有信徒也應該預期自己領受聖靈的洗時,會說別國的方言。

如何領受聖靈的洗

聖靈好像所有神的恩賜一樣,要藉著信心領受(參考加三5),而信徒為了有信心領受,便一定要先確信神的心意是要他受聖靈的洗,倘若他有懷疑或不信,便不會得著(參考雅一6-7)。

信徒也沒有理由相信神的心意不是叫他領受聖靈,因為耶穌明白地說出神在這事上的心意: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十一13)

耶穌說出這應許,應該可以叫所有神的兒女相信,神的心意是叫他或她領受聖靈。

這節經文也支持得救後才發生聖靈施洗的真理,因為耶穌應許神的兒女(這些人才有神作他們的「天父」),如果他們祈求,神便會賜下聖靈給他們。明顯地,如果人們唯一可以從聖靈而得的經歷,只有得救時的重生經歷,耶穌的應許便沒有意義了。耶穌與很多現代的神學家不一樣,相信已經重生的人祈求神賜下聖靈,是很合宜的事。

按著耶穌的話,人們要領受聖靈,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神必須是這人的父,你若重生了,神便是你的父;第二,你必須求神賜下聖靈給你。

雖然經文記載人們藉著按手領受聖靈(參考徒八17,十九6),這卻不是絕對必要,所有基督徒只要在自己禱告,也可以領受聖靈,基督徒只需祈求,用信心領受,隨著聖靈所賜的話說起方言。

一般的恐懼

有些人憂慮,若有人祈求聖靈,他們便可能反會開放自己給邪靈,然而,這種憂慮並沒有根據,耶穌應許: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十一11-13)

如果我們祈求聖靈,神便會賜給我們聖靈,我們也不應害怕會領受到其他東西。

有些人擔心人們說方言時,只會是他們編出一些荒謬的語言,而不是從聖靈領受的超自然語言。然而,如果你領受聖靈的洗前,想要發明一種令人信賴的語言,你便會知道這是沒有可能。另一方面,你也必會明白,若你要說出別國的方言,你也會有意識地運用你的口、舌頭和聲帶,聖靈不會替你說話——只會賜給你話語,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不是工人必須實際地說話,正如聖經所教導: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徒十九6)

信徒祈求了聖靈的恩賜後,便應該相信和預期自己會說方言,因為聖靈是用信心領受的,領受的人不應預期會有一定特別的感覺或身體反應,卻應該只管開口說出一些聖靈所賜用來組成方言的新聲音和詞語。除非信徒開始用信心說話,否則他們不會說出任何話來,人們必須說話,聖靈才會賜下話語。

話語的來源

按著保羅的話,信徒用方言祈禱時,並不是用理性禱告,而是用靈性禱告: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十四14-15)

保羅說他用方言祈禱時,悟性便沒有果效,這是說他沒有運用理性,也不明白自己用方言祈禱的內容,所以保羅也會花些時間以理性用自己的語言禱告,不會全部時間也用方言禱告,保羅會用方言唱歌,也會用自己的語言唱歌,這兩種禱告和歌唱也有適當的場合,我們若有智慧,便要跟從保羅平衡的例子。

也要留心,保羅能夠控制是否說方言,就如他能控制是否說出自己的語言一樣,他說:「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批評的人不時會說,如果現代人說出的方言真是從聖靈而來的恩賜,人們便不能控制是否說方言,不然便是犯了控制神的罪,可是這種想法是沒有理由,現代和古時的人說方言時,也受到他們的控制,因為神的心意乃是如此,批評的人何以不說人們的雙手若真是由神所造,便不可能控制自己雙手,人們若有自己的意志決定如何運用雙手,便是試圖要控制神。

你只要一受了聖靈的洗,便能輕易地向自己證明,你說的方言是來自你的靈,而不是來自理性。首先,你讀這書的同時,試試與一個人一邊談話,你會發覺自己無法同時做這兩件事,然而,你會發覺自己說方言的時候,仍能繼續看書,理由是你不是運用理性來說方言——這些話來自你的靈,所以你可以一邊會靈禱告,一邊用理性看書。

你若已受了聖靈的洗

緊記神為何賜給你聖靈的洗,主要是想加力量給你,叫你藉著顯出聖靈的果子和恩賜(參考林前十二4-11,加五22-23),為主作見證,活出好像基督的生命,向世人顯出基督的愛、喜樂和平安,又彰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神便會用你吸引多人歸向祂。說方言的能力,只是其中一種應該從你身上湧出的「活水江河」能力之一。

也要記得,神賜給我們聖靈,要叫我們把福音帶給地上所有人(參考徒一8),我們說方言時,應該知道我們當下所說的語言,可能是某個偏遠部落或外國的土語,我們每次說方言時,應該記得神想一切語言的人也聽到耶穌,應該求問主想我們如何投身成就耶穌的大使命。

我們應該多說方言,盡可能越多越好,保羅滿有靈力,他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林前十四18)保羅寫這些話給一間說很多方言的教會(雖然往往在一些錯誤的時候說),因此,保羅一定是比他們要說更多方言。聖靈住在我們裏頭,說方言可幫助我們常常察覺聖靈,可幫助我們「不住的禱告」,如同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7節中所教導的。

保羅也教導我們,說方言可造就信徒(參考林前十四4),這是指在靈性方面造就我們,我們藉著用方言禱告,雖然某程度上不可完全了解說話的內容,但可以堅固我們裏面的人。說方言可每天為信徒的屬靈生命添加養分,而不只是信徒最初得著聖靈充滿時才有的一次經歷。

你領受了聖靈的洗後,我鼓勵你每天花些時間用新方言禱告,這樣做會大大提升你的屬靈生命和成長。

解答一些普遍的問題

我們能否肯定地說,人們若從沒有說過方言,便肯定沒有受過聖靈的洗?個人來說,我不同意。

我為人們祈求聖靈的洗時,常會鼓勵人們說方言,而我為他們祈禱後,幾乎95%的人在幾分鐘內也會說出方言,這些年後,這些人加起來應有幾萬人了。

不過,我從不會說基督徒祈求聖靈的洗,卻沒有說方言,便沒有領受聖靈的洗,因為聖靈的洗是用信心領受的,而人們則可以選擇說不說方言。不過,如果我有機會向一個受了聖靈的洗、卻未說過方言的信徒分享,我會先向這人指出使徒行傳中所有關於這主題的經文,然後會向這信徒指出,保羅寫到自己可以控制自己說不說方言,我也像保羅一樣,可隨己意說方言,因而若我願意,我可以決定永遠也不再說方言 ,這樣來說,我可以叫人相信地受了聖靈的洗,卻從來不說方言,因為我一開始便沒有與聖靈同工說出方言。

所以,我有機會向一個用信心祈求了聖靈的洗、卻從沒說過方言的信徒分享時,我不會說(我也不相信)這人沒有受過聖靈的洗,只會向他解釋我們要與聖靈同工才會說方言,我會解釋聖靈賜下話語,但是我們必須說出來,好像人們說出自己的語言一樣。然後我會鼓勵這人與聖靈同工,開始說出方言,幾乎無一例外,人們也很快會說出方言。

保羅不是寫到人們不都可以說方言嗎?

保羅反問:「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十二30)顯然答案是「不」,然而這問題一定要與新約其他的經文協調。保羅的問題見於他指示如何運用聖靈恩賜的上下文中,這些恩賜都只隨聖靈的意思運用(參考林前十二11),保羅特別寫到「說方言」的聖靈恩賜(林前十二10),按著保羅所說,說方言的恩賜必須連同翻方言的恩賜一同運用,哥林多的信徒可能不常在教會中顯出翻方言的恩賜,因為他們公開地說方言,卻沒有翻出方言,我們應該問,為甚麼聖靈會在公開聚會中賜下方言恩賜給某人,卻又不賜下別一個人有翻方言的恩賜呢? 答案是聖靈不會不賜下,否則聖靈便是推動一些不是神心意的事。

哥林多的信徒必定是在教會聚會中大聲地用方言禱告,沒有人翻出來,因而我們知道說方言有兩種用途,第一種是用方言禱告,保羅說應該私下地這樣做,這種方言的用法不用翻出方言,保羅寫道:「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林前十四14)明顯地,保羅不常會知道自己用方言禱告的內容,自己並不明白,也不會翻出來。

不過,說方言也可在教會公開聚會中使用,使用時總會連同翻方言的恩賜,聖靈會隨己意運行到某人身上,賜給這人恩賜,這人便會公開地說出方言,然後有人會翻出方言。然而,神不會使用所有人也作這事,所以保羅寫到不是所有人也會說方言,不是所有人也會被神使用,說出一些突如其來賜下的方言,正如神不會使用所有人去翻方言一樣,這是唯一的方法叫保羅的反問「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與聖經其餘所教導的東西取得協調。

我隨時喜歡,也可以說方言,就如保羅一樣。所以,明顯地保羅和我也不會說,我何時說方言,都「只是按著聖靈的己意而行」。這其實是按著我們的意思。所以我們何時喜歡何時便可說的方言,不可能是「聖靈隨己意」才會出現的方言。此外,保羅像我一樣,會私下用方言禱告,不理解自己所說的話,所以這不可能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寫到的那種方言恩賜,保羅說這種方言恩賜總會隨著翻方言的恩賜出現。

我只有一次試過在公開聚會中說方言,我只有那一次意識到聖靈感動我這樣做,然而我卻可以(就如哥林多的信徒所作的)隨時在教會中大聲地用方言禱告,沒有人會翻出來。我意識到聖靈感動我運用這恩賜時,總會有人翻出這段方言,造就了肢體。

總結來說,我們必須平衡地解釋聖經,有些人因著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0節見到保羅的問題,便推論不是所有信徒也應說方言,便忽略很多與他們這解釋不協調的其他經文,因著他們的錯謬,他們便失去一個從神而來很大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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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聖靈的洗

姊妹事奉

既然人人也知道主耶穌基督的教會有超過一半的人數也是姊妹,所以了解她們在基督身體中神所賜下的角色,十分重要。在大多數的教會和事奉中,姊妹也被看為是一些寶貴的同工,因為她們不時承擔了大部分的事奉。

然而,不是人人也會同意姊妹的角色。姊妹通常不可負責一些關乎講道和帶領的教會事奉,有些教會容許姊妹作牧師,但有很多教會不許可;有些教會容許姊妹作教導,但有些教會卻不准;有些教會完全不可姊妹在主日崇拜講道。

大部分這些爭議,也是基於如何解釋保羅論到姊妹的角色,見於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至35節和提摩太前書二章11節至三章7節中,這些經文會是我們查考的焦點,特別是在這一章結尾的時候。

起初

我們開始時,先看看聖經第一頁如何論到女人,女人和男人都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7)

當然,我們知道神先造亞當,造夏娃,按保羅所說,這無疑是一個屬靈上重要的事實(參考提前二3)。我們稍後會按著保羅所解釋的話,想一想這種創造秩序的重要性。不過,現在說出一點便夠了:這樣不證明男人比女人優越。我們知道神創造人類以先,先造了動物(參考創一24-28),沒有人會爭論動物比人類優越吧。[1]

神造女人去幫助男人(參考創二18),也不證明女人較次等,只是指出女人在婚姻中的地位。聖靈也是賜下來幫助我們,然而聖靈肯定不比我們次等,相反聖靈超過我們!人們只能說,神創造女人幫助男人,證明男人需要有人幫助!說那人獨居不好(參考創二18),歷史上有無數次,當男人失去妻子幫助時,也會證明這真理。

最後,我們知道創世記一開始說到,女人是用第一個男人的肉造成,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指出男人沒有女人,便會失去一些東西,也指明二人本為一體。此外,神定意將男人和女人分開,叫他們透過性再次合一,性不單是為了繁殖後代,二人也彼此需要對方,以此表達愛,彼此享受快樂。

從創造的事上學到的一切,也反對一性別比另一性別優越的想法,或一性別有權支配另一性別,神設計了女人在婚姻或事奉上有不同的角色,不等於在基督裏女人與男人並不平等,在基督裏,「並不分……男或女」(加三28)。

舊約中女性的事奉

我們定了這基礎,現在看看一些舊約中神所使用來成就自己旨意的女人。當然,明顯在舊約的時代,神主要只呼召男人全職事奉,舊約聖經中充滿男人的故事,好像摩西、亞倫、約書亞、約瑟、撒母耳和大衛等。

不過,舊約中也有很多人女人站出來,證明神可以呼召和使用任何神喜悅的人。神所裝備的女人足以完成任何神呼召她們的使命。

我們仔細地思想這些女性以先,應該留意所有舊約中偉大的神人也是由女人所生,由女人養大,沒有約基別這女人,便不會有摩西(參考出六20)。其他偉大的神人若果沒有母親,便不會有他們。神賦予女性一個極重的責任和值得讚揚的事奉,就是教養主內的兒女(參考提後一5)。

約基別除了是兩個神所呼召的男人——摩西和亞倫的母親,也是一個神所呼召的女人——米利暗的母親。米利暗是摩西和亞倫的姐姐,又是一個女先知和敬拜領袖(參考出十五20)。彌迦書六章4節中,神將米利暗、摩西和亞倫三人也看為是以色列人的領袖:

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當然,米利暗在以色列人中的帶領角色,顯然不如摩西一樣重要,然而,米利暗既是女先知,為神說話,我相信神藉著她傳遞的信息不單是傳給女人,也是傳給以色列人的男人,這樣假設應該可靠。

以色列的女士師

另一個神興起在以色列作領袖的女人就是底波拉,她活在以色列的士師時期,也是一個女先知,如同基甸、耶弗他和參孫一樣終生作以色列人的士師。經文告訴我們「以色列人都上她那裏去聽判斷」(士四5),所以底波拉除了為女人,也會為男人作決定,這點不可能弄錯:一個女人會叫男人要怎樣做,是神已膏立她這樣行。

底波拉像大多數神呼召作領袖的女人一樣,表面上最少面對一個難以接受神藉著一個女性傳遞神話語的男人,這人就是巴拉,因為巴拉懷疑底波拉叫他去與迦南將軍西西拉爭戰的先知指示,底波拉便告訴他殺死西西拉的榮譽會歸於一個女人。底波拉說得不錯,經文記載有一個名叫雅億的女人,在西西拉睡著時用釘子釘死他(參考士四),故事結尾時,巴拉歌頌底波拉!部分頌詞充滿對底波拉和雅億的讚美(參考士五),或者,巴拉終於接受「姊妹事奉」了。

第三個女先知

舊約中第三個提到德高望重的女先知叫戶勒大,神使用她傳遞一些可靠的先知亮光和指示給一個男人——深受困擾的猶大王約西亞(參考王下二十二)。再一次,我們見到神使用一個女人指導男人的例子,很可能是,神某程度上恆常地使用戶勒大作先知的職事,否則約西亞不會如此相任她所說的話。

不過,為甚麼神會呼召米利暗、底波拉和戶勒大作女先知?神豈不能呼召一些男人嗎?

無疑,神可以呼召一些男人完成這些女人所作的事,但是神沒有這樣做,也沒有人知道神為何不這樣做。我們從這事上應該明白到,論到神會呼召誰人作事奉時,我們要小心不要把一個框架強加在神上,雖然在舊約中神通常會呼召男人作帶領的工作,不過神有時也會揀選女人。

最後,我們應該見到這三個舊約女性事奉的傑出例子都是女先知,舊約中有些職事沒有女性受召,例如,沒有女人受召作祭師,因而神可能保留一些職事,只供男人承擔。

新約中的女性事奉

有趣地,我們在新約中也找到一個女人被神呼召作女先知,當耶穌剛出生幾天後,亞拿認出耶穌的身分,更宣告他是彌賽亞:

又有女先知,名叫亞拿,是亞設支派法內力的女兒,年紀已經老邁,從作童女出嫁的時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現在已經八十四歲,並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正當那時,他進前來稱謝神,將孩子的事對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說。(路二36-38)

留心,亞拿向所有「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到耶穌,也會包括男人在內,因而亞拿可說是教導男人認識基督。

新約中神也使用一些其他有預言恩賜的女人,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也肯定是其中一份子(參考路一46-55),每次有人在教會崇拜中讀出馬利亞的預言,便可以說是有一個女人在教導男人(神藉著一個女人差自己的兒子降世,也無疑很尊重女性,神本也可能透過其他途徑完成這事)。

這些女性名單還沒完,神藉著先知約珥的口發出預言,指到有天神會澆灌自己的靈,而以色列的兒子和女兒也會說預言(參考珥二28),彼得再肯定約珥的預言可在新約之下應用(參考徒二17)。

使徒行傳二十一章8至9節告訴我們,傳道的腓力有四個說預言的女兒。

保羅寫到女人在教會聚會中說預言(參考林前十一5),從上下文看來,聚會中也有男人。

既有很多經文說到神使用女性作女先知和說預言的例子,我們肯定沒有好的理由反對神使用女性作這些職事!此外,我們也不應以為女性不可為神向男人說出預言。

女性作牧師

女性擔任牧師又如何?經文似乎清楚指明,神的心意是由男人擔任牧師/長老/監督的職事: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提前三1-2)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多一5-6)

保羅沒有明確地說女性不可以擔當這些職事,所以我們要謹慎地免得作出絕對的結論。今天在世界各地,特別是在一些發展中的國家,看來有很多很有果效的女性牧師/長老/監督,然而這些女性也仍只佔很少數。當神要藉著女性完成祂有智慧的天國計劃,又或者當缺乏合資格的男性領袖時,也許神確實偶爾會呼召一些女性擔當這角色。也有可能,今天基督身體內很多的女性牧師,其實是受召作另一些符合聖經要求的女性職事,好像女先知的職事,不過由於現代教會的架構,她們因此只獲容許擔任牧師的角色吧了。

為甚麼牧師/長老/監督只可由男性擔任呢?我們若了解這職事的功能,可能有助我們明白這原因,聖經中其中一個對牧師/長老/監督的要求如下:

(他必須)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

我們知道新約的長老是要管理一間小型的家庭教會的話,這要求便變得相當合理,長老的角色與父親管理自己家的角色十分相似,這幫助我們了解為何只應由男人擔任牧師的職事——因為這工作與家庭架構十分相似,如果這是與神的設計一致,便應由丈夫而不是妻子作帶領,我們稍後會進下步討論這點。

女性作使徒?

我們已最後地推論,女性可以擔當女先知的職事(若蒙神呼召),其他種類的職事又如何?我們看一下羅馬書第十六章中保羅的問安,會有一些亮光。經文中保羅讚揚一些為神國事奉的女性,其中一個或者可以列作使徒。在以下三段連續引出的經文中,我會用粗體字列出所有女性的名字: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 請你們為主接待她,合乎聖徒的體統,她在何事上要你們幫助,你們就幫助她,因她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羅十六1-2)

這讚賞多大!我們不太清楚非比所擔任的事奉,不過,保羅稱她為「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保羅。無論她為主作過甚麼,也一定是相當重要的事,以致保羅寫信向全個羅馬教會讚揚她。.

接下來,我們會讀到百基拉,她與自己的丈夫亞居拉作了很重要的事奉,以致所有外邦人的教會也很欣賞他們:

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又問馬利亞安,她為你們多受勞苦,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或猶妮亞, KJV把這名字翻作女性名字)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裏。(羅十六3-7)

猶尼亞是「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似乎按邏輯推論猶尼亞也是使徒,如果猶妮亞的才是正確翻譯,她便是一個女使徒,而百基拉馬利亞也是主內的同工:

又問我在主裏面所親愛的暗伯利安,又問在基督裡與我們同工的耳巴奴,並我所親愛的士大古安,又問在基督裏經過試驗的亞比利安,問亞利多布家裏的人安,又問我親屬希羅天安,問拿其數家在主裏的人安,又問為主勞苦的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安,問可親愛為主多受勞苦的彼息氏安,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又問亞遜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羅巴、黑馬,並與他們在一處的弟兄們安,又問非羅羅古和猶利亞,尼利亞和他姊妹,同阿林巴並與他們在一處的眾聖徒安。(羅十六8-15)

明顯地,女性可作事奉的「同工」。

女性作教師?

女性作教師又如何?新約沒有提到女性教師。當然,新約也沒有提到有男性蒙召作教師。百基拉(上面剛提到)是亞居拉的妻子,最少有份參與小型的教導。舉一個例子,百基拉和亞居拉聽到亞波羅在以弗所傳講一個有缺欠的福音時,「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徒十八26),沒有人可以質疑百基拉協助她丈夫教導弟兄亞波羅。此外,保羅寫到「在他們家裏的教會」,兩次在聖經中提到百基拉和亞居拉(參考羅十六3-5,林前十六19),稱二人為「在基督耶穌裏與我同工」(羅十六3),無疑百基拉與她的丈夫一同積極地擔當一些事奉角色。

耶穌囑咐女人教導男人

我們看看保羅論到女人在教會中要保持沉默,不許女人教導男人以先,先看一段可幫助我們平衡的經文。

耶穌復活後,最少有一個天使委派三個女人去教導耶穌的門徒,天使叫這三個女人告訴門徒,耶穌已復活了,會在加利利向他們顯現,但事情沒還完結。不久之後,耶穌親自向這三個女人顯現,囑咐她們叫門徒前去加利利(參考太二十八1-10,可十六1-7)。

首先,我相信耶穌選擇先向女性顯現,是有一些重要意義;第二,如果女性教導男性,是有甚麼根本性或道德上的錯誤時,人們便會想耶穌不會叫這些女人去向男人說明他的復活,這絕非一個無關痛癢的消息,耶穌也可親自傳遞這信息(事實上,耶穌後來親自說了),沒有人可以質疑這事實:主耶穌叫一些女人去教導一個重要真理,向一些男人提供屬靈指導。

問題經文

我們既約莫了解聖經如何告訴我們女性在事奉上的角色,便能夠更好地解釋保羅所寫的「問題經文」,我們先看看保羅論到女人在教會要閉口的話: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十四34-35)

因著一些複合的原因,有些人懷疑這幾節文究竟是保羅作出的指示,還是保羅引述哥林多人一些寫給他的話。顯然在哥林多前書的下半,保羅是在回應一些哥林多人在前一封信中問及保羅的一些問題(參考林前七1、25,八1,十二1,十六1、12)。

此外,在下一節經文中,保羅所寫的話可看為是對哥林多人要女人在教會中閉口的全面策略所作出的回應: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林前十四36)

《英王欽定譯本》翻譯這節經文的譯文,更顯得保羅對這些哥林多人的態度感到吃驚:

甚麼?神的話從你們而出?只是單單臨到你們?(林前十四36,譯者自譯)

不管如何,保羅明顯是發出兩個反問,兩個問題的答案也是「」,哥林多人不是神話語的發明人,神也沒有只把話語賜給他們,保羅的問題顯然是要責備他們的驕傲。如果這兩個問題是對前面兩節的回應,保羅似乎是說:「你以為自己是誰?何時開始你們可以自作主張,決定神可以使用誰人來說出祂的話?神若喜歡,便可使用女人,你們要她們閉口,真是愚昧。」

我們考慮一下保羅在這同一封信前面,寫到女人如何正確地在教會說預言的方法,叫女人不要沉靜時(參考林前十一5),上述的解釋似乎十分合理。此外,就在上述討論經文的幾節之後,保羅勸勉所有哥林多人[2](包括女性)「要切慕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39),因此,若果十四章34至35節中,保羅是發出一個全面的命令,要女人在教會聚會中閉口不言,看來便相當自相矛盾了。

另一些可能性

不過,我們這一刻假定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至35節確是保羅本來所說的話,教導女人要閉口不言,我們又應該如何解釋保羅的話呢?

再一次,我們會奇怪為何保羅會作出一個全面的命令,要女人在教會聚會中完全閉口不言,卻又在同一封信中,說女人可以公開地祈禱和講道,而且顯然是指在教會聚會中。

此外,保羅肯定也知道我們已看過的很多經文,指到神如何使用祂的使女公開地說出祂的話,甚至也向男人說。神既不時會膏立一些女人為自己說話,為甚麼保羅又要叫女人徹底閉口不言呢?

按著常理,保羅不可能是叫女人在教會聚會中完全閉口不言。記得初期教會是在家裏聚會,一同用飯,難道我們會想女人從一進屋子,直到離開,也不說一句話嗎?她們預備飯食,或吃飯時,也不可說話嗎?她們完全不可與子女說話嗎?這樣想可真荒謬。

若有「兩三個人奉主耶穌的名聚會」,耶穌就在他們中間(參考太十八20),因而若有兩個女人奉耶穌的名走在一起,就會成為教會聚會,難道她們也不可以彼此對話?

不,若果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至35節確是保羅的指示,他只是想說出一個教會中的秩序小問題,有些女人提出問題時,有點兒次序混亂,保羅不是叫女人在整個聚會完全閉口不言,他在前幾節向先知們作出相似的指示時,也不是叫他們在整個聚會中沉默不言:

若旁邊坐著的(先知)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林前十四30)

在這情況中,「閉口不言」指到「暫時不要說話」。

保羅也指示說方言的人,如果聚會中有人在翻方言,他們便要閉口不言: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林前十四28)

保羅是否叫這些人在整個聚會中完全閉口不言呢?不,保羅只是叫他們若沒有人翻方言時,便不要說方言。留心,保羅叫他們「在(教)會中閉口」,與他向女人發出的指示一樣(林前十四34-35),所以,為甚麼我們要把保羅叫女人在會中閉口不言這話,解作「在整個聚會中閉口不言」,卻又把保羅向一些不守秩序說方言之人的話,解作「在教會一些特別時刻中閉口不言」呢?

最後要留心,在這段經文中,保羅不是向所有女性說話,他所說的只適用於已婚的女性,因為保羅叫她們若有問題,「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3],或者,當時的問題是在於有些已婚的女人向另一些男人發問,而不問自己的丈夫,這種情景可以被看為不合宜,可能顯出有幾分不尊重和不順服自己的丈夫。假如這是保羅所說到的問題,便可以解釋為何保羅堅持女人應該順服(明顯是指順服她們的丈夫),如從創世記起律法所多方面啟示的(參考林前十四34)。

總結來說,如果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至35節中,保羅確是指示女人要閉口不言,他只是叫一些已婚的女人不要在一些不當的時間或場合發問,免得對自己的丈夫不敬,然而,女人卻可以講道,祈禱和說話。

另一段問題經文

最後,我們來到第二段「問題經文」,見於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前二11-14)

 

保羅肯定知道米利暗、底波拉、戶勒大和亞拿這四位女先知的事,她們為神向男人和女人說話,有果效地教導他們神的心意;保羅肯定知道底波拉的事,知道她是以色列人的士師,某程度上管理男人和女人;保羅也肯定知道神在五旬節當天已澆灌自己的靈,一部分地實現約珥的預言,就是到那日神會把自己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叫僕人和使女也會說出神的話;保羅也肯定知道耶穌委派了幾個女人向幾個男使徒傳話;保羅更肯定知道自己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曾讚揚在教會聚會中有些女人禱告和講道;保羅也肯定記得自己曾叫哥林多人若從聖靈領受了任何教導,也要與各肢體分享(參考林前十四26),因此,保羅向提摩太寫出這些話時,究竟想傳遞甚麼呢?

留心,保羅從創世記引用兩個相關的事實,作為他教導的基礎:(1)亞當比夏娃先被造,及(2)夏娃受到引誘,陷在罪中,而不是亞當。第一個事實建立一個正確的夫妻關係,正如創造的次序所教導的,丈夫要作頭,保羅在另一處經文也教導這事(參考林前十一3,弗五23-24)。

保羅第二個提到的事實,不是想說女人比男人更容易受到引誘,因為男人也很容易受到引誘。事實上,基督的身體中女人比男人更多,人們可以爭議,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受魔鬼引誘。相反地,第二個事實指出,人們忽略神所定下的家庭秩序時,撒旦便能乘虛而入,人類一切問題也從伊甸園中夫妻關係次序顛倒引起——亞當的妻子不順服丈夫。亞當一定曾向自己的妻子說過神關乎禁果的命令(參考創二16-17,三2-3),然而,夏娃沒有遵從亞當的指示,某程度上,夏娃把禁果遞給亞當吃時,更有點想控制亞當(參考創三 6)。在這事件中,亞當沒有主導夏娃,卻是夏娃主導亞當,結果釀成災難。

教會是家庭的模範

教會肯定應該示範出神所定下的家庭秩序,我前面也說過,我們必須記得,在首三百年的教會歷史中,教會會眾的人數也不多,人們在家裏聚會,牧師/長老/監督就像是家中的父親。這種神所定下的教會架構非常接近家庭,事實上是一個屬靈的大家庭,若由女人負責帶領,便會向家庭內外的人傳遞一個錯誤的信息,想像一下,有一個女性牧師/長老/監督在一間家庭教會中恆常地作教導,她的丈夫順服地坐在一旁,聆聽妻子的教導,順服她的權柄,這樣會有違神的家庭秩序,樹立一個錯誤的榜樣。

保羅想說的正是這事,留心保羅說出這番話,附近的上下文也說到長老的要求(參考提前三1-7),其中一個要求是長老要是男性,我們也應看到,長老應該在教會中恆常地作教導(參考提前五17)。保羅論到女人要安靜學道,不可管轄男人,明顯與教會的正確秩序有關。保羅說到女人擔當長老/牧師/監督的職份,並不合宜。

這不是說女人/妻子若是順服丈夫,便不可以禱告,講道,領受一點簡單的教導與肢體分享,或在教會聚會中普通地說話。只要不致侵犯神的屬靈秩序,女人可在教會中做這一切事,正如她在家中也可做這一切事,只要不致侵犯神的屬靈秩序。女人在教會中禁止作的事,與她們在家中禁止作的事,也是大同小異——就是不可管轄自己的丈夫。

我們也從後面幾節見到,女人也可以像男人擔任執事(參考提前三11),女人在教會作執事(這字實際上解作「僕人」),並不侵犯神所定下的夫妻秩序。

我看這是唯一的方法理解提摩太前書二章11至14節中保羅所說的話,與其他經文所教導的東西取得協調,在其他我們看過神使用女性的經文例子中,沒有一個用作家庭和教會的模範,因而沒有一個會干犯神所定下的秩序,我們也看不到妻子在家庭中管轄丈夫的不良榜樣。再一次,我們看到在小型的家庭聚會中,由妻子作主,教導和管理,而丈夫則安靜地坐下,順從她的領導,這並不是神的心意,因為這樣做有違神為家庭設立的秩序。

然而,底波拉在以色列人中作士師,亞拿向男人講到基督,馬利亞和她的朋友告訴使徒基督已經復活,這些事也沒有發出一個錯誤的信息或不正當的榜樣,叫人曲解神所定下的家庭秩序,只有在恆常的教會聚會中,若果女人/妻子行使權柄,恆常地教導男人/丈夫時,才會有可能發出一個錯誤的信息。

結論

如果我們撫心自問:「女人若從心而發擔當事奉,服事別人,運用神所賜給她們的恩賜,究竟怎可能會大錯特錯呢?究竟會侵犯了甚麼道德或倫理原則呢?」我們很快便會發現,女人擔當事奉,只會侵犯到神為男女和夫妻所設下的秩序,在我們所看的兩段「問題經文」中,保羅也引述神對婚姻的秩序,作為他關注的基礎。

因此,我們明白女人只在很少程度上有事奉的限制,在很多方面,神也想使用女性去榮耀祂,而幾千年以來,神也有一直這樣做。聖經說到很多女性對神國作出的貢獻,我們也看過其中一些。我們也不要忘記,耶穌有些好朋友也是女性(參考約十一5),也有些女人用金錢支持他的事奉(參考路八1-3),經文卻沒有說到有男人這樣做;在井旁的撒馬利亞婦人向自己村內的男人講到基督,而有很多人信了基督(參考約四28-30、39);經文說有一個名為大比大的女門徒,「廣行善事,多施賙濟」(徒九36);有一個女人為耶穌安葬的事用香膏膏他,有些男人埋怨她,耶穌卻讚賞她(參考可十四3-9);最後,聖經記載,耶穌背上十字架走過耶路撒冷的街道時,有些女人為他哭泣,卻沒有說有男人這樣做。這些例子和很多相似的例子,也應該可以激勵姊妹,叫她們起來承擔神所任命的職事,我們需要所有的姊妹!

 


[1] 我們也應留意,自亞當是由神所造起,所有後來的男人也是由女人所生,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1至12節中提醒我們,自亞當起所有男人也是由女人所生,無疑沒有人會爭論,這屬靈的次序證明男人都次於他們的母親。

[2] 保羅是勸勉「弟兄」,他在這書信中27次使用這字,顯然是指到哥林多教會全部肢體,不只是男人。

[3] 我們也應該留意,在希臘文原文中,女人妻子是同一個字,男人丈夫也是同一個字。因此,我們必須根據上下文才可決定作者是說到男人和女人,還是說到丈夫和妻子。我們所討論的經文中,保羅是說到妻子,因為只有妻子才可在家中向丈夫問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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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姊妹事奉

耶穌喜愛的傳道人

 

當你知道耶穌也有特別喜愛的傳道人時,可能會感到出奇。如果你知道耶穌喜愛的傳道人,不屬乎路得宗、循道派、五旬宗、聖公會或長老會,卻是浸信會的傳道人時,便可能更感意外了。我們知道這人叫施洗約翰(施洗約翰與浸信會無關,純粹說笑)!耶穌論到他: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太十一11上)

既然人人也是「由婦人所生」,按著耶穌的評估,這是另一個方式說施洗約翰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耶穌何以這樣想,我們只能臆測。不過,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耶穌如此重視施洗約翰,是因著他的屬靈素質。若真是這樣,我們學習和效法這些屬靈素質,便肯定是聰明的做法。我發現施洗約翰最少有七種屬靈素質值得讚揚,雖然約翰的事奉最好代表先知和傳道的事奉,但是這七種素質也適合所有傳福音的人,我們先看看第一種質素吧。

施洗約翰的第一種素質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約一19-23)

施洗約翰知道自己的呼召,也追求這呼召!

牧師要知道自己的呼召,追求這些呼召,這是很重要的事。如果你是一個傳道人,便不應追求作牧師,如果你是一個教師,便不應追求作先知,否則你只會事倍功半。

你如何知道自己的呼召?第一,求問那位呼召你的主。第二,分析一下你的恩賜。如果神呼召你成為傳道人,就會裝備你完成這個使命。第三,聽取別人在確實地留意到你的恩典後對你所作的肯定。

你確定自己的呼召後,就應該盡心追求這呼召,不容任何東西妨礙你。很多人都在等候神去做那些神期望他們做的事,挪亞卻沒有呆呆地等候神去造一隻方舟!

人們一向會說事奉苦幹,撒旦肯定會設法阻止你完成自己的呼召,但你一定要抵擋牠,靠著信心勇往直前。即使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你也可以肯定施洗約翰第一天開始在猶大地傳道時,他第一群聽眾的人數會一定是遠遠不及他後來的聽眾的人數,你同時可以肯定,人們必定戲弄他和逼迫他。不過,施洗約翰沒有放棄,他只想單單討悅那位呼召他事奉的神,最終便成功了。

施洗約翰第一種值得我們效法的屬靈素質是:施洗約翰知道自己的呼召,也追求這呼召

施洗約翰的第二種素質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1-2)

耶穌無疑非常滿意施洗約翰簡單的信息,因為耶穌無論到何處去,也會傳講同一樣的信息(參考太四17)。施洗約翰叫人悔改——轉離犯罪的生活,去過公義的生活。施洗約翰知道人神關係從悔改開始,人們若不悔改,便會丟進地獄。

跟許多現代的傳道人不同,施洗約翰從不提到神的愛,也不說到人們的「感受需要」,藉此引誘人們作出一個「接受耶穌」的無意義禱告,告訴他們從此便能經歷「豐盛的生命」。施洗約翰沒有引導人們以為自己基本上也是好人,如果他們明白救恩不是靠著行為時,神便想他們進天國,相反地,施洗約翰按著神如何看這些人來看他們——他們都叛逆神,快要為自己的罪接受永恆的後果。施洗約翰單單警告他們要來的忿怒,叫他們清楚明白,若果他們不改變自己的內心和行為,便注定滅亡。

所以施洗約翰第二種值得所有造就門徒的牧師效法的素質,就是:施洗約翰傳講悔改是與神建立關係的第一步

施洗約翰的第三種素質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太三4)

施洗約翰肯定與現代「成功傳道」的圖畫格格不入,事實上,教會不會容許這樣的人走上講台,因為他沒有穿上象徵成功的服裝。不過,施洗約翰真是一個神人,沒有興趣追逐地上的財寶,或借助外表惹人注意,他明白神是看內心的。施洗約翰過著簡樸的生活,他的生活方式不會叫人跌倒,因為人們可以看出施洗約翰不是為了金錢,與世界各地很多現代的牧師正正相反,這些人利用福音覓得私利,由於他們不實地傳講耶穌,以致大大地損害基督的工作。

施洗約翰第三種叫他成為耶穌最愛的素質是:施洗約翰過著簡樸的生活。

施洗約翰的第四種素質

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洗的眾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路三7-8)

隨著事奉的開始,施洗約翰接觸到的人越來越多。但是,他明顯沒有妥協自己的信息。發現受洗成了頗流行的事情後,他甚至可能開始懷疑人們受洗的動機。就連文士和法利賽人也去到約旦河(參考太三7),施洗約翰擔心人們只是人云亦云,所以他用盡一切方法,叫人們不要自欺,揭穿所有人們用來自欺的把戲,不想有人以為靠著受洗就能得救,或只要口中悔改,就不用下到地獄。他提醒他們,人們若真心悔改,便會結出順服的果子。

此外,因為很多猶太人看自己肉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為可以得救,於是施洗約翰揭穿這種想法的謬誤。

施洗約翰第四種值得讚揚的素質是:他愛眾人,才告訴他們真理,從不向一個不悔改、不聖潔的人作出肯定,說他們將會得進天國

施洗約翰的第五種素質

施洗約翰不會為一些表面悔改的人施洗,免得助長人們自欺,只為一些「承認他們的罪」(太三6)的人施洗,又警告這些來到的人: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三10、12

 

施洗約翰不怕說出關乎地獄的真理,很多牧師卻為了爭取知名度,不為神國贏得靈魂,於是不時會迴避這主題。施洗約翰也傳講我們在基督的登山寶訓中所看到的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會承受神的國,那些不結好果子的人會被丟進永火中。

假如施洗約翰今天仍然在生,肯定會受到很多聲稱的基督徒猛烈抨擊,說他是「地獄火湖傳道」、「世界未日先知」、「不敏感慕道者的需要」、或更差地說他「思想負面」、「只懂責備」、「律法主義」或「自義」。然而,施洗約翰是耶穌最愛的傳道者,他擁有的第五種素質是:施洗約翰傳講地獄,清楚指明那種人會進地獄。有意思地,路加指到施洗約翰所傳的是「福音」(路三18)。

施洗約翰的第六種素質

雖然施洗約翰有力地傳講神的話,在群眾中間有了名聲,他也知道自己與耶穌根本無可相比,所以他常常高舉主: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三11)

施洗約翰作出的自我評估,與今天很多「牧師」不時招搖自大,成了清楚對照。這些牧師的彩色教牧月刊每頁也有他們的相片,但很少會提及耶穌,他們在教會的講台上花枝招展,在信徒面前高舉自己,與人保持距離,滿心以為自己了不起,有些牧師甚至要命令天使和神!然而,施洗約翰看自己連給耶穌解鞋帶也不配,當時的人看這行動是奴隸的工作。耶穌前去找約翰施洗時,他不肯為耶穌施洗,他一發現耶穌就是基督,便立即向所有人指出耶穌,宣告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 是施洗約翰謙卑的座右銘。

 

施洗約翰可以成為耶穌所愛的傳道,有賴他的第六種素質:施洗約翰謙卑自己,高舉耶穌,不渴望抬高自己

施洗約翰的第七種素質

現代的傳道人不時會說出一些含糊籠統的話,為免得罪別人,如此傳道十分容易:「神想我們做一些正確的事!」真假基督徒聽到這種講道,也同樣會說「阿門」。很多傳道人也覺得,不斷地重複責難世界的罪惡,不難做到,卻絕口不提教會中類似的罪。舉一個例子,這些傳道人可能會指責色情文化,卻不敢提到他們很多會友所收看和甚至收集的不良電影和DVD,他們因害怕人,便惂入網羅。

然而,施洗約翰毫不猶豫針對性地傳道,路加寫道:

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作什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又有稅吏來要受洗,問他說:「夫子,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三10-14)

施洗約翰提出的六個指示中,有五個與金錢和物質有關,這很有意思。他不怕傳講管家的職份,因為這職份十分重要,也關係到第二大的誡命,他也沒有等候幾年,等到「初信者」準備好接受這些「沉重」的觀念,卻相信人們不可能同時事奉神和瑪門,所以從一開始,管家職份便十分重要。

這帶出另一個重點,施洗約翰沒有因小失大,沒有拘泥服飾和另一些關乎外表的聖潔問題,而專注在「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太二十三23),明白到人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想別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就是要分食物和衣服給一些缺乏基本需要的人,又要誠實地待人,常感知足,這些才是最重要的事。

施洗約翰得蒙耶穌所愛,由於他有這第七種素質:施洗約翰不用含糊籠統的話傳道,卻列舉出人們應該做來討悅神的特定事情,甚至是關乎管家的職份,並且,他是專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

總結

當然,牧師或教師的事奉會牽涉到很多不同的主題,要比施洗約翰更多,施洗約翰是向未悔改的人傳道,而牧師和教師主要應該教導已悔改的人,所教導的東西是以耶穌向門徒所說的和新約書信中所寫的作為基礎。

不過,我們通常無法正確地定出自己聽眾的身分,就好像今天的罪人,竟然受到聖徒般的看待,得聽講道。人們單單坐在教會建築物中,不等於我們就要肯定他們的救恩,特別當這些人的生活基本上與世俗的人沒有兩樣的話。今天,我們逼切需要千千萬萬好像「施洗約翰」一樣的人,走上教會講台傳道,你會否接受這挑戰?你會否成為耶穌所愛的傳道人呢?

重生

人們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時,便會「重生」,這究竟是甚麼意思?這一章會探討一下這方面。

為了明白何為重生,便要先了解人性。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不但有肉身,也是有靈的活人。舉一個例子,保羅說: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按著保羅指出,我們可以看自己由靈、魂和體三部分組成,聖經沒有明確地為這三部分下定義,所以我們只可盡力按著這三個字本身的意思區別三者,通常會推論我們的就是肉體——血、肉、骨頭等,我們的便是我們智性和感性的部分——我們的思想,而我們的便明顯是我們的靈魂,或按使徒保羅所描述,稱為「內心隱藏著的人」(彼前三4《呂振中譯本》)。

因為肉眼看不到靈,未重生的人往往會不相信靈的存在,然而聖經清楚肯定我們都是有靈的活人。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死後,他的身體會不再能用,然而他的靈和魂仍會繼續運作,人死的時候,會離開身體,到神面前接受審判(參考來九27),審判後便會進到天國或地獄,最終人人也會復活,靈和魂會再次與身體結合。

人的靈更仔細的定義

彼得前書三章4節中,彼得指到靈是「內心隱藏著的」,指出靈也是,保羅也稱靈作「內心的人」,顯出他也相信靈不單是一個觀念或一種力量,也是一個人:

所以我們不喪志,我們這外表的人雖漸敗壞,我們這內心的人卻日日更新。(林後四16《呂振中譯本》)

「外表的人」顯然形容人的肉體,然而「內心的人」是指到靈,身體越發衰老,但是靈卻日日更新。

再次留心,保羅同時指到肉體和靈也是,所以下一次你想像自己的靈時,不要想這是一團靈氣,想靈是一個形狀與你相似的會更好。不過,如果你已經老了,不要以為你的靈看來也年老,想想你最年少氣盛時的樣子,因為你的靈不會變老!靈卻是日日更新。

你的靈也是你重生的一部分(如果你相信了主耶穌),你的靈會與主的靈聯合(參考林前六17 ),主的靈會帶領你跟從耶穌(參考羅十14)。

聖經教導我們,神也是靈(參考約四24),而天使和魔鬼也是靈,都有形狀,在靈界存在。不過,我們不可按著自己的物質世界來理解靈界。若想用我們的五官接觸靈界,便如同想用手接收無線電訊號一樣,我們不能用五官接收房中通過的無線電波,但是這不證明世上沒有無線電波,我們唯有啟動收音機,才能接收無線頻道。

靈界也是一樣,只因為靈界不可以用五官感受,不證明靈界不存在。靈界確實存在,不論人們知道與否,他們也是靈界的一部分,因為他們也有靈。他們屬靈上要麼連於神(如果他們重生了),要麼連於撒旦(如果他們不悔改)。有些靈媒學會了如何透過自己的靈接觸靈界,但是他們是在接觸撒旦的領域——黑暗的國度。

永恆的身體

我們論到這主題,讓我花一點時間,談談我們的身體。雖然身體始終會死,但是肉體的死不會是永遠的,有一天,神會叫一切的死人復活,耶穌說: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啟示錄中,使徒約翰也寫到,義人的身體復活後,最少過了一千年後,不義之人的身體才會復活:

他們(那些在大患難期間殉道的人)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1]。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下-6)

聖經又告訴我們,耶穌會回來提去教會,所有義人的身體都會復活,與耶穌一同去到空中,與他們的靈結合:

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靈魂),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身體)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4-17)

神最初用塵土造人,將來要集合所有人身體的元素,用同樣的物質重新形成一些新的人體,並不困難。

論到我們身體的復活,保羅寫道: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死亡),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十五42-44上、50-53)

留心,我們新身體顯著的特點是這身體不會朽壞和死亡,永遠不會老、不會病、不會死!我們的新身體會好像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一樣: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使徒約翰也肯定這奇妙的真理: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

雖然我們的思想無法完全明白,但是我們可以相信這事,為將來會發生的事歡欣! [2]

耶穌論重生

耶穌曾向一個名叫尼哥底母的人說,人的靈必需藉著聖靈的工作才能重生: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3-7)

起初,尼哥底母聽到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天國,還以為耶穌是說身體的重生。不過,耶穌清楚指出,他是說到屬靈的重生,即是說人的靈必須重生。

我們需要屬靈的重生,因為我們的靈也受到邪惡和罪性的感染,聖經通常會指這種罪性為。為了幫助理解,我們會稱罪性為靈性上的死,好叫我們可把這種死亡與肉身的死亡區分出來(肉身不再運作時,便是肉身的死亡)。

靈性上死的定義

以弗所書二章1至3節中,保羅講述靈性的死是指到甚麼:

你們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保羅明顯不是指到肉身的死,因為他正寫信給一些活生生的人,然而卻說他們曾「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罪帶來死亡(參考羅五12),靈性的死指到你的靈中有罪性,留心,保羅說他們是「生來都是可怒的兒女」(弗二3《新譯本》)。

此外,某程度上,屬靈上死也意味你的靈中有撒旦的本性。保羅說那些靈性上死的人有「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的靈在他們心中運行,「空中掌權者的首領」肯定是指魔鬼(參考弗六12),邪靈在所有未得救的人心中運行。

耶穌向一些未重生的猶太人說: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從屬靈的角度,沒有重生的人靈裏留有撒旦的罪性,而撒旦也是他們屬靈上的父親,他們本性好像魔鬼,都是殺人和說謊的人。

不是一切未得救的人也會殺人,但是他們也受著殺人犯的那種憎恨影響。如果他們可以不會受罰,便可能也會殺人,很多國家中人們可以合法墮胎,便證明這事實。未得救的人甚至會殺死他們自己未出生的嬰兒。

所以,人們必須經歷屬靈的重生。人們重生時,他的靈便除去罪性和魔性,給神的性情取代了,聖靈會來住在他靈裏,他不再是「靈性上死」,乃是重生「靈性上活」。他的靈對神不再是死的,乃是活的。這人不再是撒旦的屬靈兒女,卻成了神的屬靈兒女。

更新非重生

因為未得救的人也是靈性上死,所以無論他們多努力嘗試,也永遠不可能靠自己更新而得救。未得救的人需要一種新性情,不只是有一些外在的行為。你可以找一隻豬,替牠清洗乾淨,灑上香水,在牠頸上繫上一條粉色彩帶,但是你最多也只會找到一隻清潔豬!豬的本性仍然是一樣,一會兒之後,牠又會再次滿身發臭,在泥漿中打滾。

宗教人士若不重生,情況也會是一樣。他們可能稍微清理自己一點,但內裏仍是一樣骯髒,耶穌向當時一些非常著重宗教的人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裏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十三25-28)

耶穌的說話適切地形容所有只顧宗教、卻沒有經歷聖靈重生的人,重生會潔淨人的內心,不單是外表。

靈重生時,魂又如何?

人的靈重生時,他的魂最初在本質上仍然未受影響(除了他想思已經上立志跟從耶穌),然而,神期望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時,會處理一下自己的魂,我們的魂(思想)應藉著神的話得到更新,以致我們按著神想我們思想的方式思想。我們因著思想更新,生命中才會不斷有外在的轉化,叫我們一步一步更像耶穌: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雅各又寫出同一種信徒生命的過程:

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

留心,雅各是寫信給基督徒——他們靈性上已經重生,但他們的魂仍要拯救,但唯有他們願意謙卑地領受「所栽種的道」,他們的魂才能得救,所以初信者必須學習神的語話。

殘餘的老我

基督徒得著重生後,很快會發覺自己有兩種人性,經歷保羅所指那種「聖靈和情慾」的爭戰: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五17)

保羅稱那些殘餘的老我為「情慾」,我們裏頭這兩種人性會生出不同的欲求,人們順從那一種,便會產生不同的行為和生活方式,留心保羅把「情慾的事」和「聖靈果子」作出比較: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五19-23)

明顯地,基督徒也可能會向肉體屈服,否則保羅便不用警告他們。如果他們習慣順從肉體,便不會承受神的國。羅馬書中,保羅也寫到基督徒的兩種人性,警告人們若順從肉體會有的同一後果: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0、12-14)

這顯然是對基督徒的警告,順從肉體而活(這是指一種恆常的習慣),會帶來死亡。保羅一定是警告靈性上的死,因為人人最終肉體上也會死,就算基督徒「治死身體的惡行」,始終肉體也會死亡。

基督徒可能會暫時落在其中一種保羅所列出的罪中;但是,信徒犯罪時,會覺得自己有罪,也希望悔改。任何人若認自己的罪,尋求神的寬恕,當然,會得著潔淨(參考約壹一9)。

基督徒犯罪時,不等於他和神的關係已經破裂——只是說他打斷了與神相交,這人仍是神的兒女,但現在成了神不順服的兒女,如果這信徒不承認自己的罪,便把自己放在一個會被主管教的地步。

爭戰

如果你發覺自己渴望做一些自己知道是錯的事,便是在經歷「肉體的情慾」。你肯定也發現,你受到肉體試探想做錯事時,內心卻有些聲音阻止這試探,這就是「聖靈的渴望」,而如果你明白自己陷入試探時內心出現一種定罪的感覺,便知道這是你靈裏的聲音,人們會稱之為「良心」。

神完全明白我們肉體的慾望會試探我們犯錯。可是,我們不可將這情況當作借口,說順從肉體的情慾是正確的事,神仍希望我們行事順服和聖潔,克勝肉體: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沒有一個可克勝肉體的神奇公式,保羅只說我們應「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在這方面,沒有一個基督徒會比另一些基督徒佔優,我們各人也必須決定自己是否順著聖靈而行,而我們有多大程度順從肉體的情慾,便可量度我們有多委身給主。

保羅寫出同樣的話: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

留心,保羅說凡屬基督的人已經(過去式)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我們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時,便已釘死了罪性,決心順服神,抵抗罪,所以現在不是要把肉體釘上字架,乃是要繼續叫肉體釘在十字架上。

我們不容易一直叫肉體釘在上字架上,但卻是可能做到的,如果我們順從裏面的人帶領,而不隨從肉體的衝動,便會彰顯基督的生命,在主面前聖潔而行。

我們重生之靈的性情

有一個詞語很適合用來描述我們重生之靈的性情,這詞語就是基督。我們藉著那位有耶穌一樣性情的聖靈,實際上有耶穌的性情住在我們裏面,保羅寫道:「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因為我們有主的能力和性情在我們裏面,所以有奇妙的能力可以活像基督。我們實在不需要更多的愛、忍耐或自制——我們有最有愛心、耐心和自制能力的那一位人子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一切要做的,就是由得主藉著我們而活。

不過,我們都有一個大敵,與我們耶穌的性情爭戰,攔阻這性情藉著我們彰顯出來,那就是我們的肉體。難怪,保羅會說我們必須釘死自己的肉體,我們有責任對付自己的肉體,不要浪費時間叫神來對付。保羅也有自己肉體的煩惱,不過他負起這責任,克勝肉體: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

如果你想聖潔地行在主前,也要叫自己的身體成為你靈的奴僕,你能夠做到的!


[1] 由於約翰說這是「頭一次復活」,這引導我們相信在這之前並沒有其他大規模的復活。也由於它是在全球大災難結束以後、主再來的時候出現,這正正與災前被提的概念相矛盾,因為根據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7所記,我們知道當耶穌從天國再降臨的時候,教會將要被提,世界會有一個大規模的復活。我們會在後面的被提與末日的篇章裏,更詳細地去究竟這一點。

[2] 要進一步查考復活的主題,請參考但十二1-2,約十一23-26,徒二十四14-15,林前十五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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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重生

釋經原則

 

保羅寫信給提摩太:

你要謹慎自己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

所有事奉神的人也應該把這勸勉存記在心,先小心留意自己,確保自己活出一個聖潔的榜樣。

第二,牧師應該小心留意自己的教導,因為他自己能否得救,聽他的人能否得救,也取決於他教導的是甚麼,就如保羅在上述經文中所說的。[1] 若果牧師接受假的教義,或疏忽沒有教導人們真理,他和其他人也可能會落得不堪設想的下場。

無論如何,造就門徒的牧師既然有神賜給他們聖靈和神的話語,引導他們進入真理,便不可能找到借口,教導人們一些假的教義。相反地,那些懷有錯誤動機的牧師,不時只是模仿別人一些流行的教導,自己沒有研讀神的話語,又容讓自己的教義和教導有錯。要預防這種情況發生,牧師要潔淨自己的心,保證自己的動機是(1)討神喜悅,及(2)幫助人們預備迎見耶穌,斷不是為求個人富足、權力或名聲。此外,牧師一定要努力地研讀神的話語,以致他可以全面又平衡地了解聖經。保羅寫信給提摩太,說: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牧師應該不斷地閱讀,查考,又默想神的話語,他努力地研讀時,聖靈會幫助他更明白神的話語,從而保證他會「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今天教會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曲解了神的話語,繼而誤導了那些接受教導的人,這事可以十分嚴重,雅各警告我們: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三1)

為此,造就門徒的牧師必須懂得如何正確地解釋神的話語,目標是要正確地了解經文,又傳說各段特定經文本來的意思。

如何正確地解釋神的話語,與如何正確地解釋別人所說的話,都是一樣。如果我們想正確地了解某個作者或講者本來的意思,也必須運用一些解釋原則,這些原則也是按著常理而定出來。在這一章中,我們會看看三個最重要的正確釋經原則,分別是(1)理性地讀,(2)按著上下文來讀,及(3)誠實地讀

規則一:理性地讀,按著字面解釋經文,除非經文明顯要你從比喻或象徵角度理解

聖經如同所有文學一樣,運用很多修辭方法,好像比喻誇張法擬人法,這類經文應該按照這種方向解釋。

比喻是把兩種基本上有別的東西作出比較,比較兩者相似的地方。聖經記有很多比喻,最後晚餐時基督所說的話中,也可找到一個比喻: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

耶穌是否指到他遞給門徒的餅,確實按著字面是耶穌的身體,而門徒所飲的酒,也確實按著字面是耶穌的血?我們按著常理知道,不是。聖經清楚地說明,耶穌遞給門徒的只是餅和酒,字面上沒有說到這些餅和酒如何在某個時空中變成耶穌的肉和血,彼得和約翰當時也參與最後晚餐,也沒有在他們後來的書信中提到有這種改變,假如門徒要成為食人族的話,不可能會如何處之泰然!

有些人爭議,說:「耶穌確是說這餅和酒是自己的身體和血,所以我會相信耶穌所說的話!」

耶穌也說過自己是門(參考約十9),他是否按著字面變成一扇門?耶穌也說過自己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參考約十五5),他是否按著字面變成一顆葡萄樹?我們又是否按著字面變成一些枝子?耶穌也說過自己是世界的光,是天上降下來的糧(參考約九5,六41),他是否變了陽光和麵包?

顯然,這些表達也用了稱為比喻的修辭法,把兩種基本上有別、但有一些共通點的東西作出比較。某程度上,耶穌好像一扇門,好像一顆葡萄樹,耶穌在最後晚餐所說的話,明顯也是比喻,酒好像他的血(在某些方面),餅好像他的身體(在某些方面)。

基督的比喻

基督所作的比喻都是明喻,明喻也是比喻的一種,不過常常會有一些「好像」、「就像」等的字,也是把兩種基本上有別的東西作出比較,比較兩者相似的地方,以教導一些屬靈功課,我們解釋這些比喻時,必須記得這重點;否則,我們便可能會犯錯,在每個比喻的細節中尋找一些重要的教導。比喻和明喻也常常會去到一個情況,相似的地方到此為止,而不相似地方應運而生。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向妻子說:「妳的眼睛好像水池。」我是指她的眼睛又藍又深,很吸引人,不是指魚可以在她眼睛裏游泳,雀鳥可在其上停留,冬天時會結冰。

讓我們看看三個耶穌的比喻吧,這三個都是明喻,先從撒網的比喻說起:

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裏,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十三47-50)

天國和漁網基本上是一樣?斷乎不是!兩者相距甚遠,但有一些共同之處。正如人們拖起漁網時,會辨別網中的魚,分成好壞兩類,而神的國也會是這樣,惡人和義人現在同在一處,但有一天會被分開,然而,相似的地方到此為止。游泳,走路;漁夫分魚,天使會分開惡人和義人;按著烹飪後的味道,分為好壞,人們按著他們是否順服神,受到審判;好魚被放進容器裏,壞魚被丟掉,義人會承受神的國,惡人會被丟進地獄。

這比喻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指出所有比喻和明喻始終不是完美的比較,因為所比較的東西基本上也有分別。我們不想說得多於講者的原意,把不相似之處看為是共通點。舉一個例子,我們知道「好魚」最後會被爐火烹調,「壞魚」卻可以回到水裏。耶穌沒有這樣說!這樣說會破壞了他的目的。

這比喻沒有教導(不管由誰來說)一種「撒網式傳福音」的策略,不管好壞,不管人們是否願意,都把他們拉到教會去!這比喻沒有教導海灘是最適合傳福音的地方,也沒有證明教會被提會在七年大災難後期發生,也沒有指出我們的救恩純粹是神主權的選擇,因為比喻中被選上的魚並沒有被選上的原因。不要把一些沒有根據的重點,強加在耶穌的比喻上!

常作準備

現在說另一個為人熟悉、耶穌所作的比喻,十童女的比喻: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裏。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二十五1-13)

這比喻最希望教導我們甚麼功課?答案可見於最後一句:警醒預備主的再來,因為他可能比你想像中要遲來,僅此而已。

我在前一章也提過,耶穌向一些最貼身的門徒說這比喻(參考太二十四3,可十三3),他們當時明顯順服地跟從耶穌,所以這比喻暗示,耶穌回來時,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有可能沒有作好準備,所以耶穌才提醒他們。因此,這比喻教導我們,一些現在預備好主再來的人也有可能會在主再來時沒有作好準備,十童女最初也準備好,但有五個後來卻變得沒有預備,假如新郎早些來到的話,十個童女也會得以進到婚宴。

不過,五個愚蠢的童女和五個聰明的童女有甚麼重點呢?是否證明基督再來時,只有一半口稱自己是信徒的人才作好預備?不是。

油的重點是甚麼?油是否代表聖靈?不是。經文是否向我們指出,人們受過聖靈的洗,便會可得進天國?不是。

新郎會在午夜回來,是否顯示耶穌會在午夜回來?不是。

新郎為甚麼不叫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到門前認出她們愚蠢的朋友?假如新郎叫了聰明的童女去認回那些愚蠢的童女,便會破壞了比喻的整個重點,因為愚蠢的童女最後也可以得進婚宴。

或者有人會說,就如那些愚蠢的童女不再有燈光,便去睡覺一樣,愚蠢的信徒也開始走在屬靈的黑暗中,屬靈上變得沉睡,因而最後導致他們永遠沉淪。或者,這比喻的婚宴與將來羔羊的婚宴可找到一些相似的地方,但人們最多也只能說到這地步,才不致把一些意思強加在這比喻或其不同的細節上。

結果子

我聽過有一個牧師解釋麥子和稗子的比喻,或者這是我所聽過解釋基督的比喻中,解得最糟糕的一個。我們先讀一下這比喻: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裏,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從那裏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太十三24-30)

下面是那位牧師所作的解釋:

事實上,麥子和稗子發芽的時候,看起來一模一樣,沒有人能夠分出麥子和稗子,這就如在世界和教會的情況一樣,沒有人能夠分出誰是真正的基督徒,誰是不信的人,人們無法從他們如何生活,把兩者分別出來,因為很多基督徒也不比非信徒更加順服基督,只有神知道他們的內心,最終會把這兩種人分別出來。

當然,這不是麥子和稗子比喻的重點!事實上,這比喻教導我們,信徒和非信徒是相當容易辨別出來。留心,那僕人在麥子長出來時,已發覺有人種下稗子(參考26節),稗子不會結子粒,所以人們便很容易認出這是稗子。我認為這點意義重大,因為耶穌選用不結果子的稗子代表惡人,他們最終會被集合起來,丟進地獄去。

這比喻的重點十分清楚:真正得救的人會結果子,未得救的人卻不會結果子。雖然神沒有在惡人與得救的人同住的時候審判他們,但是有一天神會把他們從義人中分出來,把他們丟進地獄去

耶穌實際上親自解釋了這比喻,所以人們不用尋找耶穌所解釋以外的重點:

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十三36-43)

誇張法

第二種在聖經中常見的修辭法,就是誇張法。誇張法是故意地誇大一些事,為求突出一些東西,母親向她的孩子說:「我叫你回來吃飯,叫了一千次了。」,這就是誇張法。聖經中有一個誇張法的例子,就是耶穌叫人砍下自己的右手: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五30)

如果耶穌真是按著字面指出,我們用右手犯罪的人也要照樣砍下自己的右手,那我們也應都早已失去右手了!當然,罪的問題不在乎我們的手,更可能是,耶穌想教導我們,罪可以把我們送到地獄,而避開罪的方法就是遠離試探,除去那些會叫我們跌倒的東西。

擬人法

我們在聖經中會看到的第三種修辭法,就是擬人法,擬人法是一種比喻式的表達,神被賦與人的性情,為了幫助我們了解神。舉一個例子,創世記十一章5節中,我們讀到:

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創十一5)

這很可能是擬人法,因為看來全知的神不可能會按著字面地,從天上來到巴別塔,為要查看人們正在興建甚麼東西!

很多聖經學者也認為所有形容神身體的經文,好像神的手、手掌、鼻、耳、眼和頭髮等,都是運用擬人法。沒錯,這些學者認為,全能神實際上沒有人類一樣的肢體。

不過,我因著幾個理由,反對這種看法。首先,因為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是按著的形象和樣式而造的: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有些人認為,我們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而造,是指到我們有自我意識、道德責任、理性的能力等。不過,讓我們讀一節與創世記一章26節很相似的經文,見於幾章經文之後: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創五3)

這肯定是指到塞特身體上貌似他的父親。如果這是創世記五章3節的意思,創世記一章26 節也肯定是指到同一樣的意思,我們按照常理,正意地解經,也會得出這種結論。

再者,我們從一些見過神的聖經作者口中,得知他們如何形容神,舉一個例,摩西和他七十三個以色列長老見到神: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腳下彷彿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神,他們又吃又喝。(出二十四9-11)

如果你問摩西,神有沒有手和腳,他會怎樣回答?[2]

但以理先知也見過一個父神神子的異象: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聖父),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聖子),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9-10、13-14)

如果你問但以理,神是否有白髮,有一個形體,可以坐在寶座上,你想但以理會怎樣回答?

這樣看來,我相信父神有一個榮耀的形體,與人的身體有幾分相似,雖然神沒有血和肉,因為神是個靈(參考約四24)。

你如何能夠分辨那部分的經文要按字面解釋,那部分的經文要按喻意或象徵解釋?所有能用理性思考的人也不難做到這事。我們要按字面解釋一切經文,除非用盡所有理性的方法,才選擇用喻意或象徵來作解釋。舉一個例子,舊約的先知書和啟示錄也顯然充滿象徵手法,有些經文有解釋出來,有些沒有解釋出來,不過,象徵手法不難辨別出來。

規則二:按照上下文來讀,每段經文也必須按照上下文和整本聖經來作解釋,在可能的情況下,也應考慮歷史和文化的背景。

人們解經出錯,主要可能是由於他們讀經的時候,沒有考慮上下文和聖經的背景。

你只要斷章取義,便可以叫聖經說出一切你想聖經去說的事。舉一個例子,你知道聖經說過神不存在嗎?詩篇十四篇中,我們看到:「沒有神。」(詩十四1)可是,如果我們想準確地解釋這節經文,便一定讀這一節的上下文:「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十四1)現在這節經文的含義完全不同了!

另外一個例子:我有一次聽見一個牧師講道,說基督徒要經歷「火的洗禮」,他開始講道時,先讀出馬太福音三章11節中施洗約翰的話:「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那牧師基於這節經文,講出一篇道來,我記得他說:「你們單單受過聖靈的洗,這還不夠!耶穌也想你們受火的洗禮,正如施洗約翰所說的!」那牧師繼續解釋,我們何時受了「火的洗禮」,便會立即火熱地為主作工。最後,那牧師抬出一個壇,呼召一些想接受「火的洗禮」的人。

不幸地,那牧師犯了一個典型的錯誤,就是斷章取義地讀經。

施洗約翰說耶穌會用火施洗時,他想指出甚麼?要尋找答案,我們只需要再讀這一節之前的兩節經文和這一節之後的經文,我們先看兩節前的經文,施洗約翰說:

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太三9-10)

首先,我們起碼知道,施洗約翰當天的聽眾,包括了一些以為自己得救是與自己血統有關的猶太人,因此,施洗約翰所講的道,是為了傳福音。

我們也知道,施洗約翰警告那些未得救的人,將來可能會被丟在火裏,於是看來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施洗約翰在第10節說到的「火」,就是他在第11節中所說到的火。

我們讀第12節時,這事實變得更清楚:

「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三12)

在第10節和第12節中,施洗約翰所說到的火也是地獄之火。在第12節中,他喻意地說到耶穌將會把人們分為兩類——麥子是會被耶穌「收在倉裏」,而糠則會被耶穌用「不滅的火」焚燒。

按照上下文,在第11節中,施洗約翰一定是指出,耶穌將會用聖靈為人施洗(如果他們是信徒),不然便會用火(如果他們是非信徒),既然情況是這樣,便沒有人應該向傳道人說,他們需要火的洗禮!

我們除了要看這幾節經文附近的上下文外,也應該看看新約其餘的經文,我們能否在使徒行傳中找到一個例子,說到基督徒要接受「火的洗禮」?沒有。路加說到五旬節那天,門徒領受聖靈的洗,立時有火如舌頭一樣出現在他們頭上,這已是最接近的描述,但是路加從沒有說過這是「火的洗禮」。此外,我們能否在新約書信中找到任何勸誡或命令,叫基督徒要受「火的洗禮」?沒有。因此,我們可以相當安全地結論,基督徒不應追求火的洗禮。

一種從聖經而生的假福音

不時,因為牧師和教師沒有考慮上下文,而誤解聖經,繼而傳了一個誤解的福音,因此這緣故,有很多關乎神恩典的假教訓應運而生。

舉一個例子,以弗所書二章8節中,保羅說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行為,一向被人濫用去推廣一種假的福音,因為他們忽略所有的經文上下文。保羅寫道: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很多人會單單集中看保羅說得救是本乎恩,是一份禮物,不是出於行為,由此得出救恩與聖潔是沒有關係,有違聖經中數以百計的經文內容,有些人更進一步說,人們因而不一定必需悔改,才可得救。這是一個典型聖經被誤解的例子,因為人們忽視上下文。

首先,讓我們看看這段經文整體上要說甚麼,保羅沒有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卻是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在救恩的公式中,信心和恩典也是一樣地位。聖經宣告,信心沒有行為便沒有用處,是死的,不能救人(參考雅二14-16),因而保羅不是教導人們聖潔與救恩無關,卻是說到我們的努力不能救我們,我們得救的基礎在於神的恩典,離了神的恩典,便不可能得救,可是我們的生命中也必須實際上用信心回應神的恩典,才能得救,得救總會帶來順服,這是真信心所結的果子。我們看看接下去的經文,便會得到證實,保羅說: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我們之所以得靠聖靈重生,當下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也是為叫我們能夠順服地行出好行為。因此,保羅的得救公式看來是這樣:

恩典 + 信心 = 救恩 + 順服

這是說,恩典加上信心,便等於(帶來)救恩和順服,人們用信心回應神的恩典時,才會得救,也總會有好行為。.

然而,有些人把保羅的話斷章取義,捏造了如下的公式:

恩典 + 信心 – 順服 = 得救

這是說,恩典加上信心,不用(減去)順服,便等於(帶來)得救。按著聖經而言,這樣說是異端。

如果我們多讀一點保羅說話的上下文,便很快會發現以弗所的處境與保羅在其他地方傳道的環境也是一樣,就是有些猶太人教導一些保羅初信的外邦人門徒,要求他們行割禮和守一些摩西律法的儀式,才能得救,保羅寫到「行為」不能救我們時,心中想到的是割禮和那些儀式的行為(參考弗二11-22)。

如果我們讀多一點,留心保羅整封寫給以弗所教會書信的上下文,便會清楚看到,保羅相信聖潔是得救的重要關鍵: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3-6)

如果保羅相信神的恩典最終可以拯救那些淫亂、污穢、貪心,又不肯悔改的人,便不用寫出這些經文。保羅寫在以弗所書二章8至9節的話,只可以按著以弗所書整封信的背景,才能正確地他說話的原意。

加拉太人的慘敗

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也同樣地被人斷章取義地解釋,結果便是曲解福音,這卻正正是保羅希望寫信改正加拉太人的地方。

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信,主題是「因信得救,不靠守律法的行為」,不過,難道保羅會想他的讀者推論,聖潔不是進天國的必要條件?肯定不是。

首先,我們看到保羅一再抗拒那些猶太人,他們來到加拉太教會,教導初信者,說他們只有行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保羅在信中一再提到行割禮的問題(參考加二3、7-9、12,五2-3、6、11,六12-13、15)。保羅並不擔心,加拉太的信徒會變得太順服基督的命令,卻憂慮他們在救恩的事上,不再把信心放在基督身上,卻依靠割禮和自己努力地持守摩西律法。

我們看看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書信的全部上下文,便會發現,保羅在第五章中寫道: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8-21)

如果保羅想向加拉太的人說,他們不用聖潔,也可得進天國,便不會寫出這些經文來。保羅不是說不聖潔的人可以得進天國,卻是說有些人試圖依靠行割禮和守摩西律法,以賺得自己的救恩,卻廢掉神的恩典和基督的犧牲,這些人無法得救。割禮不能使人得救,唯有相信耶穌,才會帶來救恩,叫信徒變成一些聖潔新造的人: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上文再次指出,人們解釋聖經時,要考慮上下文,這是極其重要。人們唯一可以運用經文曲解福音的方法,就是斷章取義。對於那些明目張膽地這樣做的「牧師」,我們只能驚訝他們的心何能如此,他們肯定是故意的。

舉一個例子,我有一次聽到一個牧師說,我們傳福音時,應該不要提到神的忿怒,因為聖經說:「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二4)因此,按這牧師的看法,傳福音的正確方法便是只提及神的愛和美善,這樣做應會引導人們悔改。

不過,當我們讀一下這牧師從羅馬書第二章所引用一節經文的上下文時,便會發現這節經文上下的經文全是說到神的審判和神聖的忿怒!這節經文附近的上下文顯出,保羅的原意與這牧師所說的不一樣: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出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二2-9)

保羅提到神的恩慈,是指到神延遲自己怒氣的恩慈!這段經文是充滿了傳道人應該公開地警告罪人悔改的例子,人們可真驚訝一個牧師在這麼多上下文的光照下,如何仍能說出如此荒謬的話來。

經文的一致性

因為聖經是由一位神所默示的,聖經的信息也會首尾呼應,所以我們可以依靠上下文,幫助我們解釋任何一段經文中神的原意。神不會在一節經文中說一些東西,然後又再另一節經文中說出一些矛盾的東西。如果看來神有自相矛盾,我們便要不斷查考,直到我們可以協調地解釋該兩段節文為止。舉一個例子,耶穌的登山寶訓中,有幾段話看來好像是有違舊約,甚至是要改正舊約,例如: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8-39)

耶穌直接引用摩西律法,然後說出一段似乎與所引經文衝突的話,我們要如何解釋耶穌所說的話?神是否改變了自己對一個基本倫理問題的想法?在舊約下,報復是否可以接受,而在新約中卻是不可?經文的上下文可以幫助我們。

耶穌主要是向他的門徒說話(參考太五1-2),這些人從前只是透過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會堂裏教導他們,才得聽到神的話語,他們聽到有人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抽離上下文,曲解這誡命的意思。神不願人們把這誡命解釋為神的子民總要就一些小事施行報復。事實上,神在摩西律法中說伸冤在我(參考申三十二35),也應該善待自己的敵人(參考出二十三4-5),可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忽略這些誡命,發現他們自己對神「以眼還眼」律法的解釋,給他們一個方便的借口施行報復[3],這些人忽略上下文。

神為以列人審案時保持公正,而設下一些誡命,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誡命便見於這些誡命當中(參考出二十一22-24,申十九15-21)。神設立一個審案的制度,本身便反映神不喜悅人們自己尋求報復,大公無私的審判官審理證據,比起那些被得罪、有偏見的人更可能兼行公義,神希望法庭和審判官會大公無私地判處一些與罪行相稱的懲罰,因此,才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這樣看來,我們便能夠協調我們最初看為是矛盾的經文,那些聽道的人,一生所聽到的都是一些假教訓,耶穌不過是要幫助他們了解,神對他們想要報復的真正心意為何,這心意已啟示在摩西律法中,可是法利賽人卻扭曲了這些經文。耶穌不是說一些與摩西律法互相矛盾的話,不過是要顯出這律法本來的意思。

這經文也幫助我們正確地理解,耶穌在一些重要爭辯上(那些可能會導致上法庭的事)對我們有甚麼期望。神不希望以色列人忽視同胞所遭受的冒犯,不然,神便不會設立一個司法制度。同樣地,神也不希望基督徒忽視信徒(或非信徒)所遭受的冒犯,新約命令那些無法和解的基督徒,要找一個中保幫助他們(參考林前六1-6),遇有一些嚴重的紛爭時,基督徒與一個非信徒上到法庭,並沒有甚麼不妥當。嚴重罪行可以是你被人打掉牙齒或打壞眼睛! 至於小的犯冒,就是耶穌曾經提到的,好像被人打了一耳光、因一些小問題被人控告(如為一件衣服)、或被迫走一里路。神想自己的子民效法祂,向一些無知的罪人和惡人顯出格外的恩典。

沿著同樣的思路,一向有些好心的信徒認為他們為了順服耶穌,於是不肯控告一些偷竊他們財物的人,他們相信自己這樣便是「轉過自己的另一邊面」,然而事實上卻是縱容那小偷再次犯案,教導那人以為犯罪沒有後果。這些基督徒並不是以愛行事,因為其他人也會被那小偷偷竊!神也想小偷受到公正制裁,認罪悔改。不過,如果有人在一些小事上得罪你,例如打了你一耳光,便不要告他上法庭,或打回他的臉,向他顯出憐憫和慈愛吧。

按照新約,解釋舊約

我們不單應該按照舊約來解釋新約,更應該要按照新約來解釋舊約。舉一個例子,有些真心的信徒讀了摩西的食物條例,便推論基督徒也應該按著那些律例禁戒食物。不過,如果這些基督徒讀過以下兩段新約的經文,便會發現在新約之下,摩西的食物律例已不再適用: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可七18-19)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四1-5)

在新約之下,我們不再受制於摩西律法,而是要順從基督的律法(參考林前九20-21)。雖然耶穌確有認同摩西律法一些道德的方面(從而把這些方面加進基督的律法中),不過耶穌和使徒也沒有教導基督徒必須遵守摩西的食物律例。

不過,明顯地,初期的基督徒、所有初信的猶太人也有繼續持守舊約的食物律例,因為這些是他們文化的確信(參考徒十9-14)。外邦人相信耶穌後,初期的猶太基督徒會叫他們遵守摩西的食物律例,純粹是出於對四周猶太人的尊重,免得得罪他們(參考徒十五1-21)。因此,基督徒只要不把持守這些律例看為他們得救的原因,持守這些律例是沒有問題的。

有些初期的基督徒也以為吃祭過偶像的肉會有問題,保羅教導一些不這樣想的信徒(像是保羅)要以愛心行事,對待那些「信心軟弱」的弟兄(參考羅十四1),不要做一些侵犯他們良心的事。如果有人由於在神前的信心,而禁戒食物(就算聖經找不到這種信心),也會因著自己的虔誠得著稱讚,神不會因他誤解而責備他。同樣地,那些由於個人的信心而禁戒某些食物的人,不應論斷一些不禁戒這些食物的人,兩種人也應以愛彼此相待,因為這正是神的命令(參考羅十四1-23)。

無論如何,因為聖經是漸進的啟示,我們應該總是以較新的啟示(新約),解釋較舊的啟示(舊約),神所賜下的啟示不會前後矛盾,總是互為補貼。

文化和歷史背景

可能的時候,我們也應該考慮自己所查考經文的文化和歷史背景,了解某個聖經處境獨有的一些文化、地理和歷史方面,通常有助我們得到一些亮光,否則便可能會錯過。當然,這樣做需要有一些聖經以外的工具書幫助,一本好的研經版聖經也往往會提供這方面的幫助。

以下有一些例子,顯示歷史和文化的資料如何可以幫助讀經時,不會產生混亂:

1.)我們有時讀經,看到有些人走到屋頂(參考徒十9)或拆掉屋頂(參考可二4),我們知道一點,會有幫助:聖經時代的屋頂一般是平的,大多數房屋外邊也會有梯子可以上到屋頂。如果我們不知道這背景,便可能會想像有些聖經人物兩腳站在尖頂上,手扶著煙囪!

2.)馬可福音十一章12至14節中,我們讀到耶穌咒詛一顆無花果樹,因為樹上沒有果子,然而「那時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我們知道一點,會有幫助:就算不是收無花果的季節,無花果樹也通常會有一些果子,所以耶穌的期望也並非不合理。

3.)路加福音七章37至48節中,我們讀到耶穌在一個法利賽人的家中食飯時,有一個女人進到這家中,經文說她站在耶穌背後哭泣,用她的眼淚沾濕耶穌的腳,又親吻他的腳,又抹上香膏 。我們奇怪耶穌坐在飯桌用飯時,怎可能發生這種事,那女人是否爬到飯桌下面?她如何穿過其他飯客的腳?

答案就是:路加說耶穌「躺在桌邊」(路七37,譯自NIV),人們圍著一張矮桌子,一邊身子躺在地上,用一隻手抬起自己,再用另一隻手把食物送到口中,這是當時傳統的用飯方式,耶穌就是以這姿勢接受那女人的膏抹。

這背景也幫助我們明白約翰如何在最後晚餐時靠向耶穌胸膛,向他發問,約翰當時躺在耶穌旁邊,背向耶穌,翻身靠向耶穌胸膛,俏俏地向他發問(參考約十三23-25)。逹文西有名的最後晚餐油畫,把耶穌畫成兩邊各坐著六個門徒,顯出他對聖經無知,需要研究一些歷史背景!

一個衣服的普遍問題

我去到世界各地,通常牧師也會問我一個問題:「基督徒姊妹可否穿褲子?因為聖經不准女人寫男人的服飾?」

這是一個好問題,我們要回答這問題,可運用一些正確的解經原則,加上一點文化背景。

首先,我們看看聖經不准女人穿男人服飾的命令(男人也不准穿女人的服飾):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二5)

我們應該先問一下:「神頒下這誡命的目的是甚麼?」神是否不想女人穿上褲子?

不是,神的目的不可能是這樣,因為神最初說出這誡命時,以色列沒有女人會穿褲子,在這事上,褲子既非男服,也非女服,事實上,聖經時代男人的服飾看起更像今天我們女性的服飾!這一點點歷史和文化資料,可幫助我們正確地解釋神所想要說的話。

那麼,神當時的目的是甚麼?

我們讀到,無論誰人穿逆性的服飾,也是神所憎惡的,聽來十分嚴重。如果有一個男人拿了一條女人的頭巾,披在頭上三秒鐘,神會否憎恨這人?似乎很難確定。

看來更可能是,神反對的是人們故意地裝扮成異性,叫人們以為他們是異性。人們為何會做這種事?只因為這人想引誘另一個同性,這種性變態稱為異性裝扮癖,我想我們可以理解為何神會看這事為可憎惡的。

因此,人們不能合理地作出結論,說按照申命記二十二章5節女人不可穿褲子,除非這女人是有異性裝扮癖。只要這女人看起像女性,穿褲子不是犯罪。

當然,聖經教導女人應該穿得端莊(參考提前二9),褲子比較貼身,看來不太合宜(貼身長裙和短裙也是),因為這些服飾可能使到男性想入飛飛。大部分西方國家女性所公開穿著的服飾也全不合宜,在發展中的國家只有妓女才會穿著那種服裝。基督徒姊妹不應該公開地穿著一些賣弄「性感」的衣服。

另一些想法

十分有趣,我在中國的時候,沒有牧師問過我有關女人穿褲子的問題,很可能是因為大多數中國女性穿褲子已有很長的時間了,只有在一些女性普遍不穿褲子的國家,才會有牧師向我提出這個問題,顯出了他們的個人文化偏見。

在緬甸,男人傳統地會穿上我們稱為是裙子的服飾,他們稱之為沙龍,而當地的姊妹事奉人員從來沒有問過我這個問題,也叫我感到相當有趣。再次可見,不同文化也有不同的男女服飾,所以我們須要小心,不要把自己的文化理解強加在聖經上。

最後,我好奇那些按著申命記二十二章5節而希望女人不要穿褲子的男人,為何又不應用利未記十九章27節到自己身上,經文說: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利十九27)

弟兄們何以膽敢違抗利未記十九章27節,完全刮掉自己神所賜下的鬍鬚呢?鬍鬚顯然叫他們與女人分別出來,卻又責備女人穿褲子,看似男人呢?這樣做似乎有一點假冒為善!

順帶一提,少許歷史資料也可幫助我們了解利未記十九章27節中神的心意,刮掉面周圍的鬍鬚是當時一種外邦偶像儀式,神不想自己的子民看起來好像崇拜外邦偶像一樣。

說話的是誰?

在所有經文中,我們也應該常常留心說話的人是誰,因為這一點背景資料會幫助我們正確地解釋經文。雖然聖經中一切東西都是神所默示的,但不是一切聖經中的東西也是神默示的說話,我的意思是甚麼?

很多聖經的經文中,也有記下人們所說、不是神所默示的話。因此,我們不應該以為聖經中所有人所說的話,也是神所默示的。

舉一個例子,有些人錯誤地引用約伯和他朋友的說話,以為這些說話是由神所默示,有兩個理由指出這是錯的:第一,三十四章經文中,約伯和他的朋友一直彼此爭論,最後也是彼此意見不一,明顯他們所說的話不可能都是神所默示的,因為神不會自相矛盾。

第二,在約伯記的結尾,神親自說話,同時責備約伯和他的朋友說了一些不正確的話(參考伯三十八-四十二)。

我們閱讀新約時,必須同樣小心,在一些地方,保羅明說有部分的經文,不過是他自己個人的意見(參考林前七12、25-26、40)。

說話的受眾是誰?

我們除了要問一下每段經文中說話的人是誰,也應該留心說話的受眾是誰,如果我們不這樣做,便會誤解經文,把一些不是應用我們身上的東西,應用在自己身上,或是相反,沒有應用一些應該應用在自己身上的東西。

舉一個例子,有些人說在詩篇三十四篇中找到一個神的應許,相信這應許也應用在自己身上: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 (詩三十七4)

不過,這應許是否應用在所有讀到或知道這應許的人身上?不是,如果我們讀一下上下文,便會發現這應許只適用在一些符合五個條件的人身上: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詩三十七3-4)

故此,我們看到自己要留意說話的受眾是誰,這是相當重要。

下面是另一個例子: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28-30)

在一些教會圈子中,人們很流行說,只要有人拿出金錢支持一些傳福音的人,便會得回「百倍」,但是這應許是否可應用在所有人身上?不是。這應許是說給一些真正離開自己的家人、田地或房屋去傳福音的人,就如彼得一樣,就是他問耶穌他自己和其他門徒會得到怎麼樣的賞賜。

有趣地,那些常常傳講會得百倍的人看來只專注在房屋和田地上,從不在乎經文所同時應許的兒女和逼迫!當然,耶穌不是應許我們,人們只要離開自己的家,便會得到一百倍的屋子作為回報,卻是應許,如果人們離開自己的家人和房屋,便會有一個新的屬靈大家庭和很多肢體,成為他們的家。真正的信徒不會在乎家業,因為他們自身不會擁有甚麼東西——他們只是管理神的東西。

最後一個例子

人們讀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和二十五章中耶穌的「橄欖山講論」,有些人會錯誤地以為耶穌是說給一些未得救的人聽,因而錯誤地推論他們不須應用這些經文,他們認為不義之僕的比喻和十童女的比喻,是說給一些非信徒,但是我已說過,這兩個比喻也是說給耶穌最貼身的門徒聽(參考太二十四3,可十三3)。因此,如果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也需要提醒,免得在耶穌再來時有可能沒有作好準備,那麼我們也是一樣。橄欖山講論中,耶穌提出的警告適用於所有信徒,包括那些因為沒有弄清楚耶穌的說話對象是誰,而以為自己不是受眾的信徒。

規則三:誠實地讀,不要強加自己的神學到經文中,如果你讀到一些東西,與你所信的事互相矛盾,不要試圖竄改聖經,改變自己的信念吧。

我們各人也帶著一些既有的偏見讀經,因此我們也不容易誠實地讀經,最後只是把自己所信的東西強加到經文上,而不是任聖經建立我們的神學,有時甚至會搜尋一些經文,以支持自己的教義,卻忽略一些與我們信念相違的經文,這樣做稱為尋找「經文支持」。

下面是一個最近我碰到人們強加神學在經文上的例子,有一個聖經教師第一次讀到馬太福音十一章28至29節,一段耶穌所說很著名的話: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

那教師接下來解釋,耶穌向人們提供兩種不同的安息,第一種(這是他的推測)是十一章28節中得救的安息,而第二種是十一章29節中門徒才有的安息,來接受耶穌的人便會得著第一種安息,而只有委身事主、背上主軛的人才會得到第二種安息。

可是,這是耶穌原來的意思嗎?不是,經文既沒有說出,也沒有暗示這意思,這教師只是把意思強加在經文上。耶穌沒有說他向人提供兩種安息,他只是向一些勞苦擔重擔的人提供一種安息,也只有一種方法可以得著這種安息,就是負起耶穌的軛,這是說,向他委身,這才是耶穌明顯的意思。

為甚麼那教師會得出這種解經來?因為經文明顯的意思不切合他所相信的兩種會進天國的基督徒——信徒和門徒,所以他沒有誠實地解釋這段經文。

當然,因為我們思想這種神學時,看過這書前面很多所列出的經文,便明白那教師的解釋不切合耶穌所教導的其餘內容,新約其他經文也沒有教導有兩種會進天國的基督徒(信徒和門徒),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是門徒,不是門徒的人也不是信徒,門徒身分是真信心所結的果子。

我們要竭力誠實地讀聖經,也要帶著單純的心。如果我們這樣做,便會叫我們更加委身和順服基督。


[1] 顯然,保羅不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否則便不會向已經得救的提摩太說,叫他要做一些事保證自己的救恩。

[2] 摩西也曾經在神「經過」他以後,看過神的背一次。神用祂的手遮掩摩西,使摩西不得見祂的面;參考出三:18-23。

[3] 必須留心,耶穌在他的登山寶訓中,早就向他的聽眾指出,他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參考太五20)。然後,耶穌才繼續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一連串不乎合神心意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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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釋經原則

登山寶訓

 

造就門徒的牧師渴望叫人成為一些順從基督所有命令的門徒,也會很喜歡登山寶訓,這是耶穌最長的講論,也充滿他的命令,造就門徒的牧師會很想順從和教導自己的門徒所有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吩咐的東西。

既然這樣,我想分享一些自己如何理解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中的登山寶訓,也鼓勵牧師逐節地教導自己的門徒登山寶訓,希望我以下所寫的,可以幫助你們達到這目標。

下面是登山寶訓的大綱,只是給我們一個普通概覽,突出一些重要主題。

I.)耶穌招聚自己的聽眾(五1-2)

II.)引言(五3-20)

A.)有福的人帶有的特點和祝福(五3-12)

B.)勸告人們繼續作鹽作光(五13-16)

C.)律法與跟隨基督之人的關係(五17-20)

III.)講論: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五21-七:12)

A.)彼此相愛,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五21-26)

B.)性方面貞潔,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五27-32)

C.)誠實待人,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五33-37)

D.)不要復仇,如同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五38-42)

E.)不要恨你的仇敵,如同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五43-48)

F.)做好事,要有正確的動機,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六1-18)

1.)賙濟窮人,要有正確的動機(六2-4)

2.)祈求正確的動機(六5-6)

3.)轉到禱告和寬恕的主題(六7-15)

a.)禱告的教導(六7-13)

b.)彼此寬恕的必要(六8-15)

4.)為正確的動機禁食(六16-18)

G.)不要服事錢財,如同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六19-34)

H.)不要計較你弟兄的小錯(七1-5)

I.)不要浪費時間向一些不會欣賞的人談論真理(七6)

J.)鼓勵人們祈禱(七7-11)

IV.)結論:講論的總結

A.)結語(七12)

B.)勸告人們順服(七13-14)

C.)如何認出假先知和假信徒(七15-23)

D.)最後針對不順服的警告和總論(七24-27)

耶穌招聚自己的聽眾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太五1-2)

看來,耶穌是有意遠離「群眾」,走到山上,減少自己聽眾的數目。經文告訴我們,「門徒到他跟前來」,似乎指出只有那些渴望聽他說話的人,才願意攀山越嶺去找耶穌最後落腳的地方,看來人數也不少,七章28節稱這些人作「眾人」。

耶穌然後開始講道,向門徒說話。從一開始我們便約莫知道耶穌最重要的主題會是甚麼。耶穌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擁有一些特質,便是有福的人,因為有這些素質的人可以得進天國。耶穌最主要的主題就是: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天國。人們稱五章3至12節的經文為八福,全部都充滿這主題。

耶穌列出一些有福的人會有不同的特徵,又向這些人應許一些特定的祝福,不細心的基督徒不時以為每個基督徒只應發現自己有一種八福的特質,只有一種,不過,小心的讀者會知道耶穌不是列出一些不同的信徒,會得到不同的祝福,卻是說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會得著一種包羅萬有的將來祝福:承受天國。我們沒有另一種明智的方法,去解釋耶穌這一段話: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3-12)

祝福和性格特徵

首先,我們先思想所有應許的祝福,耶穌說有福的人會(1)承受天國,(2)得到安慰,(3)承受土地,(4)得到飽足,(5)得到憐恤,(6)得見神,(7)得稱為神的兒女,及(8)承受天國(重複第一個祝福)。

耶穌是否想我們認為,只有虛心的人和為義受逼迫的人才會得進天國?是否清心的人才會見到神,使人和睦的人才會得稱為神的兒女,然而這兩種人也不會進入天國?難道使人和睦的人不會得到憐恤,憐憫人的人不會得稱為神的兒女?顯然,這些也會是一些錯誤的結論。因此,安全起見,我們只可推論這些應許的祝福也是一個大祝福的不同方面——這大祝福就是可以承受天國。

現在,我們看看耶穌所形容的不同特徵:(1)虛心,(2)哀慟,(3)溫柔,(4)飢渴慕義,(5)憐恤,(6)清心,(7)使人和睦,(8)受逼迫。

耶穌是否想我們認為,人們可以清心,卻不憐恤人?可以為義受逼迫,卻不飢渴慕義?顯然不是。有福的人有著多方面的性格特徵,某程度來說,一切有福的人都有這些特徵。

清楚地,八福描寫真正跟從耶穌的人所會有的性格特徵,耶穌向門徒列出這些特徵,向他們肯定他們是有福的人,已經得救,有一天會得進天國。現在,他們因著苦難,可能不覺得這樣有福,旁觀的世人也不以為他們是有福的人,但是神看他們確是有福。

人們不符合耶穌的形容,便不是有福的人,不會承受天國,所有造就門徒的牧師也要感到自己有責任,確保自己羊群中的人都知道這點。

有福的人帶有的性格特徵

有福的人帶有的八種特徵,也必須接受某程度的解釋。舉一個例子,「虛心」是怎樣的一種美德?我傾向認為耶穌是在形容第一種必需的特質,得救的人也一定會擁有的——那人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靈性虛空,一定要先看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才可能得救,耶穌的聽眾中也有這一種人,剛剛才發現自己的慘況,比起以色列中驕傲的人,盲目地犯罪,這些人多麼有福!

第一種性格特質除去所有自負和配得救恩的想法,真正有福的人明白自己沒有甚麼可以獻給神,他自己的義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

耶穌不想有人以為,單靠個人努力便可以得到這些有福之人的性格特質。不,人們如果有這些性格特質,是因為他們有福,這是說神祝福他們,都是從神的恩典而來。耶穌所說到的有福的人之所以得到祝福,不只是因為天國中有祝福等待他們,也因為神在他們地上的生命動了工。當我看到自己生命中有這些有福的特徵時,「虛心」讓我記得這不是自己的功勞,乃是神以恩典所作成的工夫。

哀慟的人

如果因為第一種特徵是得進天國的必需素質,所以它首先給列出來,那麼或者第二種特徵也是很有意思的安排:「哀慟的人有福了。」(太五4)耶穌會否可能是在形容內心的悔改和痛悔?我相信是的,特別因為聖經也明說,依神的意思憂愁,會帶來悔改,以致得救(參考林後七10)。耶穌有一次說到那個哀痛的稅吏,就是這種有福之人的例子。那稅吏在聖殿裏謙卑地跪下,捶胸哭求神的憐憫,旁邊的法利賽人卻不是這樣,他禱告時驕傲地提醒神,他有十一奉獻和每星期禁食兩次。稅吏離開聖殿時,神便赦免了他的罪。在這故事中,稅吏是有福的人,法利賽人卻不是(參考路十八9-14)。我相信耶穌的聽眾中,有些人因著聖靈的責備,內心感到哀慟,他們也會很快得到聖靈的安慰!

如果耶穌不是論到人們悔改相信基督時所感到的哀慟,或許便是描寫所有真信徒繼續活在世上時也會感到的哀痛,因為神愛世人,世界卻叛逆抗拒神,保羅形容這種感覺時,說「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羅九2)

溫柔的人

第三種特徵是溫柔,聖經也把溫柔列入聖靈果子中(參考加五22-23)。溫柔不是一種自我生成的性情,而是有些人領受了神的恩典和內住的聖靈,得到祝福,變得溫柔。他們有一天會承受地土,因為只有義人才會住在神所創造的新天新地。人們自稱是基督徒,卻口出惡言,這些人應要小心,他們不是有福的人。

飢渴慕義

第四種特徵是飢渴慕義,形容一種所有真正重生的人也會有的渴望,是神賜在他們內心,因著世上一切的不義和自己內心仍有的不義,感到悲傷,憎惡罪惡(參考詩九十七10,一一九128、163),喜愛公義。

太多時候,我們讀到聖經中公義這詞語,便馬上把這詞語轉為「由基督加給我們律法上的義」。但是這詞語通常不是解作這個意思,很多時候,公義是指到「按著神的標準公義地生活的素質」,明顯也是耶穌這處本來的意思,因為基督徒沒有理由渴慕一些他們已經擁有的東西。人們若從聖靈重生,便會渴望活出公義,神也保證他們會「得到飽足」(太五6),藉著神的恩典,神一定會完成祂在信徒心中所展開的工作(參考腓一6)。

耶穌這處所說的話也預言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將不會再有罪惡,人人也會盡心愛神,又愛鄰舍如同自己。現在我們飢渴慕義,將來便會得到滿足,我們真心的禱告最後便會應允:「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憐恤人的人

第五種特徵是憐憫,也是所有重生的人也自然會帶有的特質,因為憐恤人的神正住在他們內心。人若不憐恤別人,便不是神所祝福的人,也顯明他們沒有領受神的恩典。使徒雅各也說:「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如果人們站在神面前,得到沒有憐憫的審判,你認為這人可會得進天國,還是地獄呢?[1] 答案顯而易見。

耶穌有一次說到一個故事,有一個僕人得到他的主人大大的憐恤,後來卻不願意向自己同輩的僕人顯出憐恤,主人發覺這事後,便「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太十八34)這人之前正式免除的債也重新再算起來,然後耶穌警告他的門徒:「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因此,如果主內的弟兄姊妹請求我們寬恕,而我們不肯寬恕,神便會再次計算我們從前得蒙赦免的罪,我們便會被交給掌刑罰的人,等我們還清自己永不可能還清的債,我看這情況斷不像可以進天國。再一次,不憐恤的人不會從神得到憐恤,也不屬於有福的人。

清心的人

第六種得進天國的特徵是清心,真正的基督徒不像自稱的基督徒一樣,不單是外表上聖潔,他們藉著神的恩典,內心也變得清純,從內心真心地愛神,從而改變自己的心思和動機,耶穌應許他們會得見神。

我可否再次問,我們可會相信有些真正的基督徒可以清心,因而不會得見神?神會否對他們說:「你可以得進天國,不過你不能見我?」不,明顯一切真正可進天國的人也是清心的人。

使人和睦的人

接下來列出的是使人和睦的人,他們會得稱為神的兒女。再次,耶穌一定是在形容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因為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也是神的兒女(參考加三26)。

靈裏重生的人,最少會在三方面成為和平使者:

第一,他們與神和好,他們從前是神的仇敵(參考羅五10)。

第二,他們會盡可能與別人和平共處,不會經常發生糾紛和爭端。保羅寫道,人們若行出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和分爭,便不會承受神的國(參考加五19-21)。真正的信徒會退一步避免鬥爭,與人和平相處,如果他們不愛自己的弟兄,便不能說自己與神和好(參考太五23-24,約壹四20)。

第三,真正的基督徒透過分享福音,也會幫助其他人與神與人和好,雅各可能是用了這節登山寶訓的典故,寫道:「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8)

為義受逼迫的人

最後,耶穌稱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明顯地,他是說到一些按公義而活的人,不是一些以為基督的義已加在他身的人。人們順從基督的命令,就會受到非信徒逼迫,但將來會承受神的國。

耶穌說到的逼迫是那一種呢?酷刑?殉道?不是,耶穌特別地列出是為他的緣故被人毀謗辱罵,這再次指出人們若真是基督徒,非信徒明顯會知道,不然這些人不會惡言中傷基督徒。有多少所謂的基督徒與非信徒難以分辨,以致沒有一個非信徒會向他們口出惡言?這些人根本不是基督徒,因為耶穌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六26)人人也說你好的時候,這是一個記號,你可能是假信徒,因為世人會恨惡基督徒(同參考約十五18-21,加四29,提後三12,約壹三13-14)。

作鹽作光

耶穌向那些順服的門徒作出保證,他們確實是生命轉化了和有福的人,必定會承受天國後,便提出一個警告。很多現代的牧師不斷地向那些屬靈山羊作出保證,他們永遠不能失去那他們以為自己擁有的救恩,耶穌卻不像這些牧師,他深愛自己的真門徒,甚至提醒他們,他們也有可能失落,不再是有福的人: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留心,耶穌不是叫門徒成為鹽或光,卻是說(喻意地說)他們已經鹽,叫他們保持鹽的味道,又說(喻意地說)他們已經光,又叫他們不要把光隱藏起來,卻要任這光照耀下去。耶穌所說的話,與很多說給自稱是基督徒的講道相反,這些講道叫這些人要變成鹽和光,如果人們並非已經是鹽和光,便不是基督的門徒,不屬於有福的人,不會進天國。

在耶穌的時代,鹽主要是用來保存肉類,我們既是順服基督的門徒,便是叫這罪惡世界不致變得完全腐敗潰爛的鹽,可是,如果我們的行為好像這個世界,便真是「無用」(13節)。耶穌警告那些有福的人要保持鹹味,保存自己特有的特質,一定要與自己身邊的世界分別出來,以防自己變得「失去鹹味」,以致不得不「丟在外面,被人踐踏」,這是其中一個新約中見到向真信徒發出的警告,警告他們不要倒退。如果鹽是真的鹽,便會有鹹味,同樣地,跟從耶穌的人的舉動也會像跟從耶穌的人,要不然,就算這些人曾經是基督徒,現在也不是基督徒。

真正跟從基督的人也是世界的光,光總會發出光輝。如果光不發光,便不是光。在這比喻中,光代表我們的好行為(參考太五16)。耶穌不是叫一些沒有好行為的人拼命做一些出來,而是叫那些有了好行為的人不要向別人藏起自己的好行為。他們這樣行的話,便會歸榮耀給天父,因為天父在他們裏面的工作,是他們好行為的根源。在這點上,我們看到神的恩典工作與我們與神同工的美妙平衡,任何人想要成聖,也需要這兩者的配合。

律法與跟隨基督之人的關係

現在,我們進到一個新段落,這段落相當重要,基督說出餘下講論的內容前,先說出這段引言: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17-20)

如果耶穌提醒他的聽眾,不要以為他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們便可以安心地推論,最少有些聽道的人當時作了這錯誤的假設。他們為何作了這種錯誤的假設,我們只能猜測,或者因為耶穌嚴厲地責備律法主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使到有些人以為耶穌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

不管怎樣,耶穌無疑想自己的門徒明白這種假設不正確,他既默示了整本舊約,肯定不會廢掉所有他藉著摩西和眾先知所說的東西。相反地,耶穌說他會成全律法和先知。

那麼,耶穌會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有些人認為耶穌是說到自己會應驗那些彌賽亞的預言。雖然耶穌實在有(或是將會)應驗所有彌賽亞的預言,但不完全是他當時內心所想的。清楚地,上下文指出耶穌也是論到一切寫在律法書和先知書中的話,從律法的「一點一畫」(18節),及至「最小」(19節)的誡命。

另一些人則推想,耶穌是指到他會成全律法,藉著他順服的生命和犧牲受死,為我們成全律法的要求(參考羅八4)。不過,根據經文上下文,這不是耶穌當時內心所想的,因為接下來的一節,耶穌完全沒有提到自己的生命或受死,以指出這就是成全律法。反之,在接下來的一節中,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都要成全」以先(指到耶穌死在十架上以後還有很久的時間),律法也仍然相關。然後又指出,人們對律法的態度會影響他們在天國的地位(19節),又說他們必須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遵守律法,否則便不會進天國(20節)。

明顯地,耶穌除了要成全那些彌賽亞的預言、預表和律法的影兒,為我們成全律法的要求以外,也希望聽道的人持守律法的誡命,遵行先知所說的話,從一個角度來看,耶穌透過顯出神對律法真正和原來的心意,來成全律法,完全地肯定和解釋律法,補充聽眾對律法缺乏的理解。[2] 第17節中翻為「成全」的希臘文,在新約中也翻作「完成」、「完結」、「充滿」和「完全履行」等,這正是耶穌想解釋的事,會在後四句經文後面開始。

不,耶穌不是來廢掉律法和先知,卻是來成全這些,也就是「完全地充滿」。我教導登山寶訓這部分時,通常會向人們拿出半杯水作為示範,代表律法和先知的啟示,耶穌不是來廢掉律法和先知(我這樣說的同時,會作勢要倒出那半杯水),相反地,耶穌會成全律法和先知(每次我也會拿一瓶水,倒水進水杯,直至滿溢),這樣說也幫助人們理解耶穌的意思。

守律法的重要

耶穌論到持守律法和先知的誡命時,說得不能再有力了。他期望自己的門徒順服這些誡命,這些誡命由古至今也是同樣重要。事實上,人們如何看待這些誡命,會決定他們在天國的地位:「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五19)

然後,我們來到第20節:「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留心,這不是一個新想法,卻是一個結論,由「所以」這連接詞連上前面幾節的經文。持守誡命有多重要?人們必須持守誡命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才可以進入天國。再一次,我們看到耶穌論到同一個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天國

唯恐自己與基督抵觸,如果人們的義沒有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時,造就門徒的牧師便永遠不可肯定他們擁有救恩。

耶穌說的義是哪一種?

耶穌說我們的義必須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時,是否指到他會無價地送給我們法律上的義?不,耶穌不是指到這事,有很合理的原因:第一,上下文也切合這種解釋,耶穌說這話以前或以後(貫穿整段登山寶訓),也是論到持守誡命,即按公義而活,而最自然地解釋耶穌的話,便是說我們必須活得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公義,若是說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標準有別於他對自己門徒的標準,便會很奇怪了。耶穌會定文士和法利賽人所犯的罪,卻不會定自己門徒的罪,單單由於門徒作了一個「得救的禱告」,這種想法可真愚昧。[3]

我們的問題是,我們不想接受這節經文明顯的意思,因為這樣聽來好像是律法主義,但是,我們真正的問題是由於我們不明白基督所賜的義和行出來的義,兩者之間有不可分割的關聯。然而,使徒約翰卻明白這種關鍵,他寫道:「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約壹三7),我們也不像約翰一樣,明白重生和行義的關聯:「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壹二29)

耶穌可以為五章20節的經文加上補充:「如果你們悔改,真正重生,藉著真信心領受我公義的無價禮物,你所行出來的義便會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因為你與我內住的聖靈同工。」

如何可比文士和法利賽人聖潔

看過耶穌在五章20節的說話後,很自然會想到一個問題:文士和法利賽人究竟有多公義?答案是:不太公義

在另一次,耶穌指文士和法利賽人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二十三27),這是說,他們外表上看來公義,內心卻是邪惡,大費周章要守律法的字義,卻忽略律法的精義,不時會扭曲或甚至竄改神的命令,以自稱為義。

實際上,文士和法利賽人內在的瑕疵,正是耶穌接下來登山寶訓的重點,我們見到耶穌引述很多眾所周知的誡命,每次引述經文後,也說出持守這律法的字義和精義會有何分別,這樣做的時候,便一再揭露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教訓和假冒為善,又說出他對真門徒所有的期望。

耶穌說出每個例子前,也會說:「你們聽見有話說。」這些聽見耶穌說話的人,可能從未讀過舊約的經卷,只是在會堂裏聽過文士和法利賽人讀出來。可以這樣說,這些聽道的人終其一生都只聽到一些假的教訓,因為他們聽到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曲解神話語所來的解釋,看見的,是他們不聖潔的生活方式。

彼此相愛,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

耶穌先以十誡的第六誡作為起點,開始教導門徒神對他們的期望,同時又揭示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五21-22)

首先留心,耶穌不是警告有一些東西可以使人進到地獄,他的主題是: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神的國

文士和法利賽人叫人不可殺人,引用第六誡,看來是警告殺人可能難免受審。

不過,耶穌想自己的門徒知道,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也不明白,就算是一些「較輕微」的違法,人們也可能難免受審,受到的審判。我們彼此相愛(第二大的誡命)既是如重要,我們向弟兄動怒時,便應該已想到自己被神判為有罪了。如果我們口頭上發出自己的怒氣,向弟兄口出惡言,便是犯上更嚴重的罪,也應該看自己在神的最高法院中被判有罪了。如果我們變本加厲,一再惡言攻擊弟兄,我們在神面的罪可能大得會叫我們進到地獄[4],這是相當嚴重!

我們與弟兄的關係可測量我們與神的關係,如果我們恨惡自己的弟兄,便顯出我們沒有永生,約翰寫道: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壹三15)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

按照耶穌吩咐,我們要彼此相愛,彼此得罪時,要努力和好,這是相當重要(參考太十八15-17)。

耶穌繼續說: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

這是說,如果我們與弟兄的關係不好,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會好,法利賽人罪在把一些小事看成是大事,卻又把大事看成是小事,耶穌說他們「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二十三23-24),他們著重十一奉獻和獻祭,卻忽略一些遠為重要的第二大誡命「彼此相愛」,人們獻祭,理應是為表達他們對神的愛,同時竟又違犯神第二重要的誡命,這是多麼的假冒為善!耶穌正正是要警告這種行為。

耶穌仍是論到神審判的嚴格,繼續說: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太五23-26)

我們盡可能地與弟兄和平相處,離開神的審判,這是最好的。如果有弟兄姊妹向我們懷怒,當我們「還在路上」,就是我們去到神面前的天路旅程上,仍然頑固地不肯與肢體和好的話,將來必定會後悔了。耶穌這處所說的話,和他在馬太福音十八章23至25節中論到不肯寬恕人的惡僕所發出的警告,也十分相似。那僕人自己得了寬恕,卻不肯寬恕另一個欠債的人,最後被送到掌刑的人手中,「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太十八34)。經文這處,耶穌同樣地警告人們若不按著神的心意愛自己的弟兄,便會招致可性的永恆後果。

性方面貞潔,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

耶穌第二個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如何死守字義,卻疏忽律法精義的例子,主題是十誡的第七誡,耶穌期望自己的門徒比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性方面更加貞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五27-30)

再次留心,耶穌仍然是保持同一個重要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神的國。耶穌警告人們地獄的事,告訴人們必須怎樣做,好脫離地獄。

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能忽視第七誡,所以表面上遵守誡命,忠於自己的妻子,可他們卻會幻想自己與其他女人相好。當他們在市集看見女性,便會想像脫掉她們衣服後的樣子,他們內心犯了姦淫,因而觸犯了第七誡的精義。今天的教會中,有多少人會是這樣呢?

當然,神本意是叫人在性方面完全貞潔。明顯地,你與鄰居的妻子發生關係,便肯定是錯,但如果你只是想像與她發生關係,也同樣是錯的。耶穌沒有在摩西律法所要求的事上加上一點一劃,第十誡明明寫著禁止人們動淫念:「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出二十17)。

耶穌的聽眾是否也被定罪?大概也是。他們應該怎樣做呢?耶穌教訓他們時,他們便應該馬上悔改,無論要做甚麼,不管會付上甚麼代價,人們若動了淫念,也應該停止,因為人們若行出淫念,便會進到地獄。

當然,有理性的人也不會以為耶穌是指人們若動了淫念,便應該按著字面剜掉眼睛或砍掉一隻手,人們動了淫念,剜掉一隻眼,也只會變成單眼淫魔!耶穌戲劇性又嚴肅地突出順服第七誡的精義有多重要,永生就在於此。

造就門徒的牧師跟從基督的榜樣,會勸告自己的門徒「砍掉」一切會叫他們跌倒的東西。如果這是有線電視,便切斷電線吧;如果這是一般的電視,便移走那電視吧;如果你訂了雜誌,便應該取消訂閱;如果這是互聯網,便應該馬上離線;如果這是一扇窗子,便應關上窗子,絕不值得為這些東西而要永遠下在地獄裏。因為造就門徒的牧師真心愛護自己的羊,所以他們會如同耶穌一樣,向門徒道出真理,警告他們。

另一種犯姦淫的方式

耶穌接下來所說的例子,與我們之前想過的一個情況十分相關,大概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耶穌在這處提出來。這例子不應該看為是一個新主題,它乃是進一步闡明前面的主題,主題就是:「法利賽人所作另一件等同於姦淫的事。」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五31-32)

這例子說明,文士和法利賽人如何扭曲神的律法,以迎合自己犯罪的生活方式。

我們想像一個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吧,在他屋子對面的街角住了一個很吸引的女人,那法利賽人對她動了淫念,每天見到她,便與她打情罵俏。她看來也喜歡他,那法利賽人對她的慾望便越來越大了,很想看到她脫衣服,性幻想的時候,不時也想起那女人。啊,假如他可以得到她就好了!

可是,那法利賽人有一個問題,他已結了婚,他的信仰也禁止他犯姦淫,他又不想觸犯第七誡(即使他每次想入飛飛的時候,早已觸犯了那誡命),他可以怎樣做?

有一個解決方法!如果他與自己的現在的妻子離婚,便可以再娶他心目中的女人!不過,離婚是否合律法?有另一個法利賽人告訴他,律法是許可的!還有聖經支持這樣做!申命記二十四章1節說,你休妻時,要給妻子寫一份休書,在一些情況下,離婚一定合乎律法!但要在甚麼情況下?那法利賽人仔細地查考神的話語: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二十四1)

啊!如果那法利賽人找到一些對妻子不滿的地方,便可以休妻!他確找到!他的妻子不及對面街的女人那麼吸引!(這不是一個無中生有的例子,根據耶穌時代最著名教導離婚的希勒爾拉比(Rabbi Hillel)所言,如果一個男人找到一個更吸引的女人,便可以合法地休妻,因為他眼中已「不喜悅」現在的妻子。希勒爾拉比也教導人,如果他們的妻子放太多鹽在食物裏,或與另一個男人說話,或沒有為他產子,也可以休妻。)

所以,那個動了淫念的法利賽人便給了妻子一份所需的休書,合法地休妻了,又很快再娶那一個他夢寐以求的女人,他做這一切事,半點罪疚感也沒有,因為他遵守了神的律法!

另一個看法

當然,神會用不同方式看事情,神從來沒有寫明申命記二十四章1至4節中提到的「不合理的事」是甚麼,也沒有說到究竟是否有一個合法離婚的理由。事實上,經文絲毫沒有提到離婚是否合符律法,只記有禁止兩次離婚或離婚一次/守寡的女人再嫁第一任丈夫。人們基於這段經文,說在神眼中一定有些「不合理的事」,使到離婚合符律法,便是把意思強加在經文上。

無論如何,在神心目中,那個我剛形容的假想男人也只是一個犯姦淫的人,他觸犯了第七誡。實際上,他還比一般犯姦淫的人罪加一等,因為他犯了「雙重姦淫」,何以會這樣?第一,他自己犯了姦淫,耶穌後來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

第二,因為那人現在所休的妻子也必須尋找另一個丈夫,掙扎求存,在神心目中,那法利賽人也相等於迫了自己的妻子與另一個男人行淫。因此,他也因他妻子「行淫」而招致罪孽。[5] 耶穌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她作淫婦了。」(太五32)

如果耶穌說「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五32)是指到神要那法利賽人為他前妻的新丈夫「行淫」而負上責任的話,便更可能是會控告那法利賽人犯了「三重姦淫」了。[6]

我們讀到另一段的經文,有些法利賽人問耶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太十九3),便可見到這在當時是一個很熱門的話題,那些法利賽人所問的反映出他們的內心,顯然,最少有些法利賽人願意相信人可以由於任何緣故而離婚。

若有基督徒拿起這些經文,錯誤地解釋,把重軛加在神的兒女身上,我便不得不說這些人可恥。耶穌這處所指的,不是一些還未重生之前離婚的基督徒,後來找到一個愛主的配偶,與那人結婚。那並不等於姦淫。如果耶穌是指那些基督徒,我們就不得不改寫福音書,因為所有罪人所犯的罪也不再有可能得到赦免了。從現在開始,我們不得不這樣傳:「耶穌為你而死,如果你悔改,相信他,你的罪就可得到赦免。可是,如果你離婚了,就一定不可再婚,否則就是犯了姦淫,而聖經說犯姦淫的人會進地獄。同樣地,如果你曾經離婚再婚,你相信基督以先,就要承認多一宗罪,也要與你現時的配偶離婚,否則就是繼續犯姦淫,而犯姦淫的人不會得救。」[7] 這是福音嗎?[8]

誠實待人,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

耶穌第三個論到文士和法利賽人行為不義和誤用聖經的例子,關乎神叫人說真話的命令。文士和法利賽人發展了一種很有創意的撒謊方法,我們從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至22節中得知,如果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是向著聖殿、祭壇或天起誓,便不認為自己有責任遵守,不過,如果他們向著殿裏的、祭壇上的祭品或天上的起誓,有責任遵守誓言!這些成人的想法如同小孩一般,以為只要自己的手指交叉放在背後,便不必向人說出真話,耶穌卻期望自己的門徒說出真話。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3-37)

神最初論到起誓的誡命,完全沒有提到叫人指著甚麼起誓,神希望自己的子民每時每刻也說真話,所以便永遠不需要起誓。

起誓沒有甚麼不對勁,因為起誓其實只是許願或諾言。事實上,起誓順服神,是不錯的想法,救恩也是從起誓跟從耶穌開始。不過,如果人們指著甚麼起誓,是為了叫人相信他們,這只是間接地承認他們平常都是撒謊。 人們若常常說出真話,就永遠不需要起誓。可是,今天很多教會中也有很多撒謊的人,而牧師也不時是首當其衝給欺騙和詭詐。

造就門徒的牧師要作誠實的榜樣,又要教導自己的門徒總要說真話,知道約翰警告我們,所有撒謊的人也會被丟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參考啟二十一8)。

不要復仇,如同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

耶穌接下來提出的錯謬之事,就是法利賽人曲解一節眾所周知的舊約經文,我們在上面釋經原則的篇章中,已思想過這段經文: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五38-42)

摩西律法宣佈,人們傷害了別人,被判為有罪,他所受的懲罰應該等同他對人所造成的傷害,如果那人打掉了別人的牙齒,按著公平和公正,他也應該被人打掉牙齒。神賜下這誡命,是為了保證在審理一些嚴重罪案時,可以持守公正。神按著律法設立一個法庭和審判官制度,為了打擊罪惡,保證公正,抑制報復,也命令審判官在判案時要大公無私,公正嚴明,要施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過這句話和命令也常見於一些論到審案公正的經文。

不過,再一次,文士和法利賽人又扭曲了誡命,把這誡命變成一個個人復仇的神聖義務。似乎,他們採取了一種「零容忍」的方針,遭到最輕微的冒犯時,也要尋求報復。

可是,神總是對自己的子民期望更高,神清楚地禁止人們報復(參考申三十二35),舊約教導我們,神的子民應該向他們的仇敵顯出恩慈(參考出二十三4-5,箴二十五21-22),耶穌告訴門徒要轉過另一邊面,要多走一里路,來面對惡人,便肯定了這真理。人們得罪我們時,神想我們以憐憫待人,以善報惡。

不過,耶穌是否盼望我們會任由別人白佔平宜,若對方希望的話,就任由他們糟蹋我們一生?把非信徒拉到法院,為發生在我們身上的非法行為尋求公正,是否不對?不。耶穌所指的不是一些要送到法院才能夠伸張公正的嚴重罪行,卻是叫人們不要為一些小事而想要報復。留心,耶穌不是叫我們給人在背後刺了一刀後,還要把自己的頸項交給對方上吊;不是說人們撞壞我們的車子時,應該連屋子也送給對方。耶穌不過是叫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一些自私的人的輕微得罪和一般挑釁時,流露更大程度的容忍和憐憫,希望我們顯得比那些自私的人所預期的還要仁慈一些。按著這標準,文士和法利賽人也相距甚遠。

為甚麼很多自稱的基督徒那麼容易被冒犯?為甚麼他們這麼快便因一些比被人掌摑更輕微十倍的事而動怒?這些人得救了嗎?造就門徒的牧師要作出轉過另一邊面的榜樣,教導門徒可以同樣做。

不要恨你的仇敵,如同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作的

最後,耶穌列出多一個神所賜下的命令,文士和法利賽人卻修改了這命令,好配合他們充滿憎恨的心: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3-48)

在舊約中,神曾說:「要愛你的鄰舍好像愛自己。」(利十九18《新譯本》),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方便地把一些愛自己的人才看為是鄰舍,其他人則是仇敵,因為神只說要愛自己的鄰舍,所以一定可以恨自己的仇敵。不過,按耶穌的說話,那根本不是神所想的一回事。

耶穌之後會說出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教導我們應該看所有人也是自己的鄰舍。[9] 神希望我們愛所有人,包括我們的敵人,這是神對自己兒女的標準,也是神對自己的準則。神叫太陽照好人,也照惡人;降雨給好人,也給壞人;我們應該跟從神的榜樣,向一些不配得的人顯出恩慈,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便顯出我們是「天父的兒女」(太五45),真正重生的人會表現得像天父一樣。

神希望我們向自己仇敵顯出的愛,不是一種感情,也不是同意他們的行惡。神不要求我們向一些反對我們的人懷有一些親切的感覺,更加不是叫我們說假話,說我們的仇敵真是可愛。不過,神實在希望我們以恩慈待他們,為此自願做一些事,最低限度會與他們問安、為他們祈禱。

留心,耶穌再一次加強自己的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神的國。耶穌告訴門徒,如果他們只愛一些愛自己的人,便不比外邦人和稅吏更好,所有猶太人也會同意這兩種人一定會進地獄。這是另一個方法指出,人們只愛一些愛自己的人,便會進到地獄。

做好事,要有正確的動機,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

耶穌不但希望跟從他的人成為聖潔,也期望他們帶著正確的動機追求聖潔。如果人們順服神是出於一個錯誤的動機,即使順從了神的命令,也可能仍然叫神相當不悅。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好事,都是為了討好別人(參考太二十三5),耶穌希望自己的門徒與他們有別: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耶穌的聽眾知道他所說的是那些人),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1-4)

耶穌希望跟從他的人會賙濟窮人。律法命令人們作這事(參考出二十三11;利十九10,二十三22,二十五35;申十五7-11),但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施捨的時候,會大聲吹號,表面上是為招集窮人,來領取他們慷慨的公開配給。可是,有多少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卻完全沒有賙濟窮人?他們連施捨也沒有,何須察驗自己施捨的動機呢?如果文士和法利賽人由於自私,才大肆宣傳自己的施捨,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又受到甚麼驅使,叫他們忽略窮人的慘況?從這點來看,難道這些人的義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嗎?

哥林多前書三章10至15節中,保羅也同樣指出,我們可以會為一些錯誤的動機而做好事,如果我們的動機不正,所作的好行為便不會得到賞賜。保羅寫道,人們甚至可能會由於一些不純正的動機去傳福音(參考腓一15-17)。按著耶穌所指示,有一個很好的方法可確保我們的動機純正,就是盡可能在暗地裏施捨,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行的。造就門徒的牧師會教導自己的門徒賙濟窮人(倘若他們有財力),並且靜靜地實踐自己所傳講的。

為正確的動機禁食禱告

耶穌也期望自己的門徒會祈禱和禁食,他們行這些事的時候,不會被人看到,只為討神喜悅。否則,他們便與那些會進地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沒有兩樣,這些人禱告和禁食,只為了人的讚賞,只得到很短暫的賞賜。耶穌勸告跟從他的人: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5-6、16-18)

有幾多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沒來沒有祈禱生活,也沒有試過禁食?[10] 在這點上,這些人的義如何可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文士和法利賽人也有禱告和禁食(儘管出於一些錯誤的理由)。

轉到禱告和寬恕的主題

耶穌一面論到祈禱的主題,又稍為離題,向門徒提供一些更特定的指導,教導他們應該如何祈禱。耶穌想我們祈禱時,不致羞辱天父,透過我們的禱告,否定一些天父已經啟示自己的東西。舉一個例子,因為神在我們未求之先,已知道我們所需用的(神知道萬事),所以我們祈禱時,沒有理由用一些無意義的重複語: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六7-8)

事實上,我們的禱告會反映我們有多認識神。人們若按著神自己的話語去認識神,會為神的心意祈禱,會求的旨意成就,求得著榮耀,他們最渴望就是成為聖潔,完完全全地討神喜討。耶穌模範的禱告反映這種特色,我們稱之為主禱文,記在耶穌對門徒說出的指導中間,顯出耶穌期望我們禱告的優先次序和虔誠:[11]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7-11)

基督門徒最關心的,應該是神的名得到尊崇,受人尊重、敬畏,視為神聖看待。

當然,人們祈求神的名得到尊崇,本身也應該聖潔,尊崇神的名,不然就是假冒為善了。因此,這祈禱反映我們渴望別人也會像我們一樣委身給神。

這模範禱告的第二個祈求也相仿:「願你的國降臨。」想到國度,便暗示有一位王會統治這國度。基督的門徒會渴望得見這位王,他是那位掌握他們生命,又統管全地的王。啊,唯願萬膝都跪拜耶穌君王,順服相信他!

第三個祈求也跟第一個和第二個相似:「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再一次,我們自己若不是先委身於神,如何可能真心地作出這種祈求?真正的門徒渴望神的旨意完完全全地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神的名得到尊崇,祂旨意得到成就,祂國度會來臨,都比我們得到「日用的飲食」重要。這第四個祈求之所以是第四,是有原因。本質上,這祈求反映一種我們正確的先後次序,見不到半點貪心。基督的門徒服事神,不事奉瑪門,不定睛在地上的財寶。

容我補充說,這第四個祈求似乎指出,我們應該每天早上用這模範的禱告祈禱。

繼續模範禱告

基督的門徒從不犯罪?看來他們有時也會犯罪,因為耶穌教導他們求神赦免他們的罪: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2-15)

耶穌的門徒知道自己不順服,便會得罪神,犯罪的時候,也會感到羞恥,渴望罪污可得除去,而感謝神,天父有恩典,願意赦免他們。不過他們必須祈求赦免,這就是主禱文的第五個祈求。

不過,他們可否得到赦免,也視乎他們是否寬恕別人,因為他們得到如此大的赦免,也有責任寬恕所有請求他們寬恕的人(也要愛一些不求他們寬恕的人,努力與他們和好)。如果他們不肯寬恕別人,神也不會赦免他們。

第六個祈求也明顯反映真正的門徒渴望成為聖潔:「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那惡者」)。」真正的門徒渴求聖潔,以致他們祈求神帶領他們到一些環境,叫他們不致受試探,免得自己跌倒。此外,真正的門徒受到邪惡纏擾時,也會求神救他脫離邪惡。這肯定是一個很適合清早起來祈求的禱告,然後才走進這個邪惡和滿有試探的世界,我們也可以肯定神也會應允這個祂叫我們去作的禱告!

人們若認識神,便會明白為何這禱告的六個祈求也是十分合宜,理由見於這禱告的最後一句:「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太六13)神是一位偉大的君王,統治祂的國,我們是其中的僕人。神是全能,無人膽敢違抗祂的旨意,一切榮耀也永遠屬乎祂,神是配得我們順服。

主禱文的主題是甚麼?聖潔。基督的門徒渴望神的名得到尊崇,渴望神的國得以建立在地上,渴望神的旨意也可完全地成就在任何地方,這三方面也比他們日用的飲食更加重要,他們想在神眼中討神喜悅,他們跌倒時,想得到神的赦免,既蒙赦免,又去寬恕別人,又渴望可以完全聖潔,到一個地步想要避開試探,因為試探會增加犯罪的機會,造就門徒的牧師要教導這些給自己的門徒。

門徒和物質資財

登山寶訓的下一個主題,很可能會使到很多聲稱的基督徒相當反感,因為這些人活下去是為不斷累積物質財寶: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19-24)

耶穌囑咐我們,不要為自己積財寶在地上,「財寶」可以是甚麼呢?字面上財寶通常是放在寶箱中,藏在某一處,從來沒有實際用途。耶穌說財寶會惹來蟲子,會生銹,也會招來盜賊,換句話說,這些東西是「可有可無」。蟲子只會咬一些放在衣櫃最深處的衣服,不會蛀我們身上穿著的衣服,我們很少用的東西才會生銹,在一些發達國家中,盜賊大多數會偷取一些人們其實用不著的東西:藝術品、珠寶、貴重的小玩意和一些可以抵押的東西。

真正的門徒已「撇下一切所有的」(參考路十四33),不過是神的管家,所以每個用錢的決定也是屬靈的決定。我們如何用錢,便反映誰在掌管我們的生命,我們積蓄「財寶」,儲備金錢,購買一些不重要的東西,便顯出耶穌沒有作主。因為倘若是由耶穌作主,我們便會更好地運用他所交托給我們的金錢。

如何可以更好地運用?耶穌吩咐我們要積財寶在天,這怎樣可能?路加福音中,耶穌告訴我們:「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十二33)

我們賙濟窮人,傳揚福音,便可以積財寶在天上。耶穌叫我們拿一些肯定會變得毫無價值的東西,投資在一些將來不會朽壞的東西,這正是造就門徒的牧師現在所作的事,也會教導自己的門徒一樣去行。

眼目昏花

耶穌說到人們眼睛瞭亮,全身就光明,若眼目昏花,便全身也黑暗。他的意思是甚麼呢?耶穌說到的話一定與金錢與物質資財有關,因為他在前文後理也是說到這方面。

六章23節中翻為「昏花」的希臘文,在馬太福音二十章15節中翻作「眼紅(妒嫉)」,我們讀到有一個雇主向他的工人說:「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明顯地,眼睛不可能按著字面變成眼紅,因此這「眼紅(眼目昏花)」的表達是說到人們有貪念,這解釋可幫助我們更加理解基督在馬太福音六章22至23節中說話的意思。

眼目瞭亮的人象徵人們內心純正,任由真理的光臨到他,因而他服事神,不積財寶在地,卻積財寶在天,他的心也在天上。眼目昏花的人不容真理的光進入,因為他以為自己已有了真理,因此這人充滿黑暗,信了謊話,又積財寶在地上,他的心也在地上,他相信人生的目的是為自我滿足,金錢是他的神,這人不會進天國。

以金錢為神,是甚麼意思呢?這是指金錢佔有你生命中一個重要的地位,而理應只有神才可佔有這個地位。金錢會主導你的人生,消耗你的精力、思想和時間,成了你快樂的原因,你愛錢財。[12] 所以,保羅看貪心等同拜偶像,指出貪心的人不會承受神的國(參考弗五5,西三5-6)。

神和金錢也想成為我們生命的主人,耶穌說我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錢。再一次,我們看到耶穌仍然說出同一個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神的國。耶穌清楚說明,人們若充滿黑暗,視金錢為神,心在地上,又積財寶在地上,這些人並不是走在通向永生的窄路。

貪婪的窮人

人們不只是貪戀一些貴重物品,才算是沉迷物質,就算那些東西是一些基本所需,假若人們過份沉迷,也可能不對。耶穌繼續說: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 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六25-34)

很多讀這書的人,可能根本不能對耶穌這段話的聽眾產生共鳴。你上一次為衣食憂慮,是在甚麼時候呢?

不過,耶穌所說的話一定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如果連沉迷追求一些生活必需品,也是錯的,更何況沉迷一些非必要的物品呢?耶穌期望自己的門徒主要專注兩件事:神的國和神的義。一個自稱的基督徒無法支付十一奉獻(我要補充這是舊約的誡命),卻又能夠支付很多非必要的物品,這人是否做到基督叫人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標準?答案明顯不過。

不要屢次挑錯

耶穌向跟從他的人再定出一些命令,論到論斷和挑錯的罪: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太七1-5)

雖然在這段經文中,耶穌沒有直接或間接地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但是這些人肯定犯上這些說到的罪;他們要找耶穌的錯處!

耶穌警告人們不要論斷別人,究竟有甚麼意思呢?

第一,我們想一下耶穌不是指到甚麼。耶穌不是指我們不應辨別是非,從觀察別人的動靜,根本地推斷人們的性情。這相當清楚,耶穌說了這段話以後,便教導門徒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或把聖物給狗(參考七6),明顯是用喻意說到一些人,指他們好像豬和狗。這些人不會欣賞聖物的價值,得了「珍珠」也不會賞識,這些人顯然是未得救的人。而肯定地,如果我們要順從這命令,便必須判斷人們是不是豬和狗。

此外,耶穌簡略地告訴門徒如何憑著果子判斷假教師,這些人「外面披著羊皮」(參考七15)。清楚地,我們為了遵守耶穌的指導,必須觀察人們的生活方式,作出判斷。

同樣地,保羅告訴哥林多的信徒: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五11)

我們要順從這指示,便要察驗人們的生活方式,按著我們所觀察的東西,作出判斷。

使徒約翰也告訴我們,我們可以很容易分辨那些是屬神的人,那些是屬鬼魔的,藉著看看人們的生活方式,便可明顯知道那些是得救的人,那些不是(參考約壹三10)。

這一切指出,按著人們所行的事,來辨別人們的性格,判斷他們是屬乎神或是鬼魔,並沒有違反基督所提出的論斷之罪,那麼耶穌的意思是甚麼呢?

留心,耶穌不是叫我們尋找弟兄的小錯、污點(留心耶穌在這段經文中用了弟兄這字三次),不是叫我們不可按著人們明顯的錯處,判定他們是非信徒(因為耶穌在這講論中也會簡略地指導我們這樣做)。相反地,這些指示是教導基督徒如何對待基督徒。基督徒不應彼此挑對方的小錯,特別他們自己看不到自己的大錯時,更不應如此,在這些情況中,他們也是假冒為善。耶穌有一次向一群假冒為善的審判官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

使徒雅各所寫的書信,所教導的往往與登山寶訓相似,其中同樣寫到:「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五9)或者,這段經文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耶穌所說的警告——尋找信徒同伴的小錯,然後到處傳講我們發現到的錯處,彼此埋怨,這是教會中最常見的罪惡之一,而那些犯罪的人使自己處於被論斷的地步。我們說信徒的壞話,向別人指出某弟兄的錯處時,便犯了這黃金定律,因為我們也不想別人在自己不在時,說自己的壞話。

我們可以用愛心指出信徒的錯處,不過,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一定不可以假冒為善,也要肯定自己沒有犯上自己所提醒那人所犯的罪(或更重的罪)。然而,如果我們對非信徒這樣做,便完全是浪費時間,這似乎是下一節的主題,耶穌說: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七6)

同樣地,箴言說:「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箴九8)在另一個時候,耶穌告訴自己的門徒,面對一些拒絕福音的人,便要抖去自己腳上的塵土。門徒看到這些人不欣賞真理,認出他們是「狗」時,神便不希望他們浪費時間接觸他們,以致其他人沒有機會聽到福音。

鼓勵祈禱

最後,我們來到耶穌講論核心的最後部分,先說出一些鼓勵祈禱的應許: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太七7-11)

「啊!」有些讀者可能會說:「這段登山寶訓的話沒有談到聖潔。」

這全在乎我們在禱告中祈求,叩門和尋找的是甚麼,我們若是「飢渴慕義」,便會渴望順從耶穌在講論中說到的一切命令,我們的禱告肯定會反映這種渴望。事實上,在這同一篇講論中,耶穌前面教導我們的模範禱告,正表達出渴望神的旨意成就,渴望自己成為聖潔。

此外,路加所記載的版本中,這些我們正在討論的祈禱應許結束時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十一13)耶穌應許給我們「好東西」時,不是想到一些貴重物品。在他心中,聖靈就是「好禮物」,因為聖靈會使我們成聖,幫助我們傳福音,叫其他人也可以成聖,而聖潔的人便會進天國。

其他的好東西也一定是在神的心意之內,神明顯地最關心自己的旨意和國度,所以我們也應預期,我們若祈求一些在神國中有用的東西,神也常常會應允。

結語

現在,我們來到一節應該是差不多總結了耶穌說到此處的一切話的經文。很多注釋學者卻錯過這點,但我們一定不可錯過。這一節明顯是一句結語,因為這節經文用「所以」作為開始,因而與前面的教訓有關,而問題是:這節經文總結了幾多耶穌前面所說的話?我們讀一下這節經文,再思想一下: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這結語不可能只是總結前幾節論到祈禱的經文,不然便沒有意義。

記得在講論開始的時候,耶穌曾指出別想他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參考太五17),講論從那節開始,到我們剛剛看到的這節為止,耶穌基本上只是在肯定和解釋神舊約的律法。因此,耶穌現在是總結所有自己所作的命令,這些命令也都出自律法和先知:「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七12),馬太福音五章17節至七章12節中耶穌說過的一切話,也由「律法和先知」這話連接起來。

現在,耶穌開結總結自己的講論,再一次重述他的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會承受神的國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明顯地,窄門會引到永生,找著的人不多,這是象徵救恩;寬門會引到滅亡,是大多數人所選擇的路,這是象徵沉淪。如果耶穌在這節之前所說的一切會有甚麼意義,如果這篇講論有邏輯的漸進安排,如果耶穌是會理性地溝通的人,那麼最自然的解釋會是,窄路就是跟從耶穌的路,順從他的命令,寬路就是相反的路。有幾多聲稱的基督徒正走在講論中所形容的窄路呢?造就門徒的牧師肯定要走在窄路,也要帶領自己的門徒走在同一條路。

很多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也會感到困窘,在這篇講論中,耶穌談到很多有關得救和沉淪的事,卻全無說到信心或相信他的問題。不過,人們若理解信心和行為之間不可分割的關係,便不會覺得這篇講論有甚麼問題。人們順服耶穌,便會透過行為,顯出自己的信心,人們若不順服他,便不會相信他是神的兒子。我們得救除了由於神所我們施出恩典,也是在乎我們生命中發生的轉化,我們的聖潔就是神的聖潔。

如何認出假的宗教領袖

耶穌繼續說到下一段的結語,叫他們小心提防假先知,這些人會引誘一些糊塗人走上滅亡的寬路,這些人也不是真正屬乎神,只是假裝而已,所有假教師和假領袖也是屬於這一類。這些人如何可以辨別出來呢?

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15-23)

清楚地,耶穌指到假教師很懂得騙人,他們表面上看以很真誠,可能會稱呼耶穌是主,可以傳道,趕鬼和行神蹟,但是他們只是「披著羊皮」的「大壞狼」,不是真正的羊。我們如何可以知道他們是真是假呢?我們透過察驗他們的「果子」,便可以認出他們的性格。

耶穌所說到的果子是甚麼呢?明顯地,這些果子不是行神蹟,順從耶穌一切的教導,這才是果子。假信徒是「作惡的人」(七23),我們有責任以耶穌所教導和命令的東西,與這些人的生命比較一下。

今天教會中有很多假教師,我們不應感到驚訝,因為耶穌和保羅也向我們預告,末世快來的時候,我們應該預料這些人會出現(參考太二十四11,提後四3-4)。我們今天最當道的假先知,正教導我們不聖潔的人也可以得到永生,他們要為數以百萬計永遠沉淪的人負上責任,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寫到這些人,說:

「真是可怕!神的使者變成魔鬼的差役!這些人受命要教導人們永生之道,卻實際上教導他們地獄之路……如果有人問:『誰人曾經這樣做?』我會回答,有數以萬計明智又德高望重的人,這些人不論宗派,討好一些驕傲的人、不務正業的人、情慾的人、愛世界的人、愛尋樂的人、不義或不仁的人、那些安逸、輕心、無害、無用之輩、一些不為義受逼迫的人,叫他們以為自己可以進天國。這些人正正是假先知,他們出賣神,又出賣別人……他們不住地把人帶到黑暗的國度,何時有人跟從他們,便可憐得連靈魂也會滅亡,「願地獄從地下上來,吞滅這些人!」[13]

有意思地,約翰衛斯理特別提到耶穌在馬太福音七章15至23節中針對的假先知。

留心,耶穌再次清楚地說,不結好果子的人也會丟進地獄(參考七19),與今天很多假教師告訴我們的情況相反。此外,這原則不只是應用在教師和先知身上,也適用於所有人,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先知如是,所有人也如是,耶穌的主題是: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天國。人們不順服耶穌,便注定會進地獄。

也要留心,耶穌把人們內心和外面的情況也連上關係,「好」樹結好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人外面結出的好果子,仍源於人們內心,神藉著恩典,改變了那些真正相信耶穌之人的生命。[14]

最後的警告和總結

耶穌最後以一個警告和例子總結自己的講論,你也會預計到,這總結也會闡明他的主題:只有聖潔的人才會承受神的國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太七24-27)

耶穌最後所作的講解,不是教導人如何「在今世成功」,有些人卻如此誤用這節經文,上下文指出,耶穌不是教導人們如何在艱難時期靠著相信他的應許,飛黃騰達。這段經文總結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一切所說的話,人們若遵守他的話,便是聰明人,可站立得住,不用害怕神的忿怒臨到;人們若不順服神,便是無知的人,便會大大受苦,遭到「永遠沉淪」(帖後一9)。

回答問題

耶穌的登山寶訓只適用於那些在他受死和復活前的人,這是否可能呢?這些人是否暫時靠著律法得救,但是耶穌為他們的罪死後,便因信得救,因此廢掉這講論中所闡明的主題?

這理論錯誤重重,從來沒有人可以靠著行為得救,在舊約以先和期間,也總是因著信心。羅馬書第四章中,保羅主張亞伯拉罕(舊約以先)和大衛(舊約期間)也是因信稱義,不是靠著行為。

此外,耶穌的聽眾也不可能因著行為得救,因為他們都是罪人,虧缺神的榮耀(參考羅三23),只有神的恩典才能救他們,也只有藉著信心才可領受神的恩典。

不幸地,今天教會中,太多人會看耶穌的命令只是用來叫我們感到有罪,以致看到自己無法靠著行為賺得救恩,現在我們已「得著福音」,因信已經得救,便可以忽略他大部分的命令。當然,除非我們想叫別人「得救」,便可以再拿出這些命令來,向人們指出他們罪惡甚大,以致他們可以因著「信心」得救,不依靠行為。

然而,耶穌沒有告訴自己的門徒:「進到世界去使人作門徒,確保他們知道,一旦他們感到自己有罪,然後因信得救,那我的命令已經在他們的生命上完成了工作。」相反地,他是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造就門徒的牧師正是做這事。


[1] 有趣地,雅各書接下來的一節經文就是:「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二14)

[2] 人們不時會指出「律法的儀式方面」和「律法的道德方面」,這樣說不錯,雖然聖靈在耶穌復活後才向使徒賜下大部分就耶穌成全儀式律法更詳盡的解釋,我們現在知道為何新約不再需要獻祭,因為耶穌就是神的羔羊,我們也不再跟從舊約的食物律例,因為耶穌宣告所有食物也是潔淨的(參考可七19),我們不用地上大祭司的代求,因為耶穌現在成了我們的大祭司。不過,不像儀式律法,耶穌在世時、死後和復活後也沒有做過或說過甚麼,修改任何道德的律法。相反地,耶穌又解釋又肯定神的道德律法,而耶穌復活後,使徒受到聖靈感動也是這樣去行,基督的律法(新約的律法)中全部收入摩西律法的道德方面,也要記得,耶穌是向當時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人說話,因而人們解釋馬太福音五章17至20節中耶穌所說的話時,要按著他在新約中不斷作出的啟示,來加以解釋。

[3] 此外,如果耶穌是論到我們相信他時,他免費地加給我們法律上的義,為甚麼他最少不暗示這點?為甚麼耶穌向一些未受過教育的人說一些很容易叫他們誤解的話,他們從不猜到耶穌是說到他所加給的義 ?

[4] 把這個原則應用在我們與主內弟兄姊妹的關係上。耶穌稱呼一些宗教領袖是愚昧人(參考二十三17),聖經也普遍會這樣做(參考箴一7、十三20)。

[5] 當然,那女人再嫁時,神不會看她犯了姦淫,她只是她丈夫犯罪的受害者。明顯地,除非那女人再嫁,否則耶穌的話便沒有意思,因為,那女人根本不會有可能被人看為犯姦淫。

[6] 再一次,神不會看那新丈夫犯了姦淫,他所行的是美事,娶一個被休的女人,供養她的生活。不過,如果有人煽動一個女人與自己的丈夫離婚,好叫他可以娶她,就會犯了姦淫,或者這就是耶穌心目想指出的罪。

[7] 當然,人們也可以說出一些其他的處境,舉一個例子,基督徒姊妹被未信的丈夫休了,再嫁一個主內的弟兄,肯定不算犯了姦淫。

[8] 我會在討論離婚與再婚的一章中,更全面地討論這個問題。

[9] 有一個猶太律法師想顯明自己有理,便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你可以肯定他已有自己的正確答案。耶穌用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回答他,撒馬利亞人是猶太人所恨惡的民族,卻證明了自己是另一個受害猶太人的鄰舍(參考路十25-37)。

[10] 這書後些的部分,我收入了一整篇章論到禁食的問題。

[11] 不幸地,有些人認為基督徒不應運用這禱告,因為這禱告最後沒有「奉主名求」。可是,按著這邏輯,我們可以推論,使徒行傳中和新約書信中所記的很多使徒的禱告,也不是「基督徒的禱告」。

[12] 另一個場合中,耶穌說了同一段話,指到人們不可能同時事奉神和瑪門,路加告訴我們:「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路十六14)所以再一次,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清楚地揭露法利賽人的行徑和教訓。

[13] 約翰衛斯理, The Works of John Wesley (Baker: Grand Rapids, 1996),,Wesleyan Methodist Book Room, London, 1872年版本的修訂版, 441、416頁。

[14] 我不禁也想藉此在這處評論一句人們想為別人犯罪找藉口時普遍會說的話:「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內心如何。」與此相反,耶穌這處說到人的外面可以反映人的裏面,在另一個場合中,耶穌說:「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十二34)人們若說出惱恨的話,便反映他內心充滿憤恨。耶穌又告訴我們:「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可七21-22)人們犯姦淫時,我們便知道這人內心的情況: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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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登山寶訓

教導的職事

 

在這一章中,我們會看看教導職事許多的方面問題。使徒、先知、傳道人[1]、牧師/長老/監督、教師(當然了)和某程度上所有跟從耶穌的人,也有責任作教導,因為我們也應該建立門徒,教導我們的門徒順服基督所有的命令。[2]

我之前也強調過,使人作門徒的牧師或事奉人員先以身教,其次才是言教,言行一致,使徒保羅很成功地使人作門徒,他寫道: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林前十一1)

這應該成為所有事奉人員的目標——能夠坦然地向自己所帶領的人說:「效法我所行的事,如果你想知道跟從基督的人如何生活,就只管看著我。」

作為比較,我還記得自己曾向從前自己牧養的會眾說:「不要跟從我……跟從基督!」雖然當時人們沒有跟從我,但是我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值得跟從的榜樣。事實上,我當時實際上是承認自己沒有按著自己應該那樣跟從基督,卻要叫其他人做一些我自己沒有做的事!保羅所說的話卻是多麼不同。說真的,如果我們不能叫別人效法我們,因為我們效法基督,便不應該參與事奉,因為人們會以事奉神的人為他們的榜樣,領袖如何,教會也如何

透過榜樣,教導合一

讓我們把這身教的觀念應用在其中一個教導的主題上:合一的主題。所有牧師/長老/監督也渴望自己的羊群合一,討厭自己的教會中出現分裂,明白主非常憎恨信徒結黨。始終,耶穌囑咐我們,要彼此相愛,如同他愛我們一樣(參考約十三34-35),我們彼此相愛,便在觀看我們的世人面前顯出我們是耶穌的門徒。這一切既是這樣,大多數教會領袖也會勸勉會眾彼此相愛,追求合一。

然而,事奉神的人應理先以身教為主,我們在生活上卻不時做不到自己所教導的愛和合一。舉一個例子,當我們表現不愛其他牧師,不與他們合一時,就是向會眾傳遞一個與自己所傳相反的信息,我們期望他們這樣做,自己卻又不去這樣行。

事實上,耶穌論到合一時,最主要是向領袖說的,提到他們與其他領袖的關係。舉一個例子,最後晚餐時,耶穌為門徒洗腳後,向他們說: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3-15)〔留心耶穌也用身教〕

牧師不時會引用這段經文,教導會眾要彼此相愛,這是很合宜的。不過,這段經文其實是說給十二門徒聽的。耶穌知道,如果教會的領袖彼此分裂,彼此競爭,他將來的教會便不太可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於是他清楚地指出,自己希望信徒領袖要謙卑地彼此服事

在當時的文化處境中,耶穌透過洗腳這最低下的家僕工作,顯出謙卑的服事。假如耶穌在歷史中一個不同的時間到訪一個不同文化的地方,便可能是為門徒洗廁所或倒垃圾。有多少耶穌現代的信徒領袖會願意彼此流露這種愛和謙卑呢

耶穌在一小時之內,多次強調這重要的信息。他為門徒洗腳後不久,便向這群未來的信徒領袖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耶穌所說的話肯定可以應用在所有基督的門徒身上,不過他本來是向領袖說這一段話,論到他們要怎樣相處

一會兒以後,耶穌再一次說: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2-13)

留心,耶穌又再向領說話。

片刻以後,耶穌再說: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五17)

幾分鐘後,耶穌的門徒聽到耶穌為他們祈禱: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最後,一會兒以後,耶穌繼續禱告,門徒聽見他說: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20-23)

因此,在一小時之內,耶穌六次向他未來的領袖強調他們合一的重要,叫他們彼此謙卑相愛,彼此服事,以表現這種合一。很明顯,耶穌看這事十分重要,他們彼此合一,是世人會否相信耶穌的關鍵。

我們做得好嗎?

不幸地,我們一面希望自己的會眾彼此相愛的同時,我們許多領袖卻又彼此爭競,為求建立自己的教會,不惜用一些不道德的方法,犧牲其他的教會。我們很多領袖,都跟那些持不同教義的牧師不相往來,甚至還會在自己教會的建築物外面,放上一些標記,向世人宣傳自己的不合一,向所有人發出一個信息:「我們不像其他教會建築物中的基督徒。」(我們實在成功地叫世人知道我們有多不合一,因為大多數非信徒也知道基督教是一個很分裂的宗教。)

簡而言之,我們沒有行出自己所傳的,可是我們的榜樣,比我們的講道更能教導會眾何為合一。如果信徒領袖言行不一,便不要以為大眾基督徒會彼此合一和相愛。

當然,我們唯一的出路便是悔改,必須承認自己在信徒和世人面前所作的壞榜樣,除去這些叫我們分裂的欄阻,開始如耶穌所吩咐的一樣彼此相愛。

這是指到,我們一定要先與其他牧師和事奉神的人接觸,包括一些相信一些不同教義的牧師。我不是叫大家與一些未重生、不順服的牧師或為私利而事奉的人相交,這些人是披著羊皮的狼,耶穌正正教導我們如何認出他們,從他們的果子便可認出他們。

然而,我所指的牧師和事奉神的人,是竭力持守耶穌的命令,一些真正的主內弟兄姊妹。如果你是一個牧師,便應該立志與其他牧師彼此相愛,在你的會眾面前,實際地流露這份愛。其中一個可行的方法,就是去找區內的其他牧師,承認自己沒有按著本分去愛他們,請他們寬恕自己,這樣做應該可以拆毀一些圍牆。然後,立志與其他牧師定時聚餐,彼此勉勵和勸戒。這樣做的時候,你們便可以憑愛心討論一些叫大家容易分裂的教義,無論你們最後是否同意彼此所談論的東西,仍然竭力追求合一。在我的人生和事奉中,當自己最後願意聆聽一些與自己的教義並非同一陣線的人所說的話時,便得到很大的造就,這是之前很多年來自己自我封閉時,所失去了的祝福。

你可以邀請其他牧師到你的教會或家庭教會聚會,顯出你們的愛和合一。你的教會也可與其他教會或家庭教會合辦一些聚會。

你可以改變自己教會的名稱,避免向世界宣傳你與其他基督肢體有多不合一。你可以抽離自己的宗派或特定的機構,看自己為基督的身體,告訴所有人你相信耶穌只是在建立一間教會,而不是很多不同又無法融洽共處的教會。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激進,但為何我們堅持一些耶穌明顯從沒想到要發生的事呢?為何我們要作一些耶穌不喜悅的事呢?聖經中沒有提到任可宗派或特別機構,當哥林多人為自己所愛的師傅發生分裂時,保羅嚴厲地責備他們,指出他們如此分裂,便顯出他們是屬肉體的,只是屬靈的嬰孩(參考林前三1-7),我們的分裂豈不是也顯出同樣的東西嗎?

我們應該避開一切會叫我們彼此割裂的東西,家庭教會不應該為自己起名,或加入任何有名義的機構。在聖經中,個別教會只以他們聚會的房子來作出辨別,而市內各間教會只會以這些教會所位於的城市作出辨別,全部教會也看自己為同一間教會,那就是基督的身體。

君王只有一位,國度也只有一個。任何人想抬高自己,好叫信徒或教會認同他的地位,這人只是在神的國中建立自己的國,這人最好預備好站在神面前,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人。」(賽四十八11《新譯本》)

說出這一切,也是為了說明,事奉神的人應該在各人面前作出順服基督的正確榜樣,因為人們會跟從他們的榜樣。他們在別人面前所活出的榜樣是他們最有影響力的教導工具,就如保羅寫信給腓立比的信徒: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三17)

教導的內容

造就門徒的牧師也像保羅一樣,有一個目標,就是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下)所以,這牧師也會像保羅一樣,「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西一28上)留心,保羅沒有教導我們單去教育或娛樂別人。

造就門徒的牧師可以與保羅一同說:「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這是說,保羅想自己所服事的人真正活像基督、生活聖潔,所以才教導信徒順從基督一切的命令。保羅教導真理,勸戒各人,叫他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造就門徒的牧師明白,耶穌吩咐他的門徒,教導他們的門徒順從基督一切囑咐他們的事,而不是只單單順從一部分的事(參考太二十八19-20)。保羅為了保證不會遺漏任何基督囑咐要教導門徒的東西,便定時透過福音書和書信,逐節地教導這些事,所以福音書和書信中,一再記下和再次強調耶穌的命令。

這種解經式的教學也確保保羅所作的教導可以平衡。我們教導一些主題信息時,很容易只專注在人們熱門的主題上,而忽略一些不太熱門的題目。然而,保羅逐節地教導神的愛,也教導神的管教和忿怒,除了教導基督徒的祝福,也會說到基督徒的責任,所教的很少因小失大,強調一些不太重要的,卻忽略一些最重要的。(耶穌說這正是法利賽人所犯的錯;參考太二十三23-24)

不要怕解經式的教學

很多牧師害怕逐節逐節地教導,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中很多的東西,也不希望會眾知道自己不明白!當然,這是自高了,因為世上沒有人可以完全明白聖經中所有的東西,甚至彼得也說,保羅所寫的信中,有好些難明的地方(參考彼後三16)。

牧師逐節地教導,遇上一節或一段經文不太明白時,便應告訴自己的會眾他不明白那段經文,暫且略過不查,也可以叫會眾為他禱告,求聖靈幫助他明白那經文。牧師的謙卑會為會眾定下一個好榜樣,這本身已是一篇活道

家庭教會的牧師/長老/監督也額外地有責任在一些非正式的環境中,教導小組。因為他教導的時候,人們便可以發問,這樣做也可以給聖靈有機會就著他們所查考的聖經,把亮光賜給各人,叫大家也能更有果效地學習聖經。

我們可以先從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耶穌的登山寶訓中,開始教導耶穌的命令。在這兩章經文中,耶穌說出很多命令,幫助他的猶太跟從者正確地理解摩西所頒布的律法。在往後的地方,我會逐節地教導登山寶訓,示範如何正確地教導。

預備講道

新約中沒有證據顯出牧師/長老/監督會每星期預備一篇講道/講章,及以大綱的形式寫下一些整齊的重點和例子,就如很多現代牧師所作的。無疑我們沒有人會想像耶穌會這樣做!初期教會中的教導是更加即興和互動,這是依循猶太人的風俗,不像希臘或羅馬人一般運用講論,但是教會後來變得制度化後,才採納了這種模式。如果耶穌叫門徒當被召到法庭時,不要思想如何辯護,並且應許聖靈會即時賜給他們無人能駁倒的話,我們也可預期,某程度上,神也會幫助在教會聚會中的牧師!

這不是說牧師自己不應藉著禱告和研經,來預備講道,保羅提醒提摩太: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牧師可依照保羅的指導,「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叫自己充滿神的話語,能夠從心中「湧流」神的話語教導別人。所以,親愛的牧師們,你自己要浸浴在聖經的話中,這十分重要。如果你對自己所教的東西十分熟悉,又滿有負擔,在傳達神的真理時,實在不必再作出很多預備。此外,如果你逐節地教導聖經,便可用各節連續的經文作為你的大綱,你所作的預備應該包含自己對將要教導的經文所作出的祈禱默想。如果你是一個家庭教會的牧師,教導可以十分互動,可以減少預備講道大綱的需要。

牧師教導聖經時,相信神會幫助他,便會得著神的幫助。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的預備和筆記,卻要更相信主。漸漸地,隨著你得到信心和自信時,便可預備少一些講道筆記,直到你可以只運用一點大綱或完全不用大綱為止。

那些在人前介意自己的人,才最會依賴筆記,因為他們害怕公開地出錯。這些人要明白,自己的恐懼是由於驕傲,最好不要太擔心自己在人前是怎樣的,卻要更關心自己和會眾在神眼中看來是怎樣。人們無論怎樣預備,也及不上講道時有聖靈臨在更能觸動人心。想一想,如果人人也要預備筆記才能溝通,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會何等受阻!溝通都會失敗!沒有採排過的溝通方式比起一篇預備的講道,聽起來更為真誠。教導不是演出,卻是傳授真理,我們也清楚知道,當自己只是在聽一篇講道,我們很容易會自動分心。

再來四個想法

(1)有些牧師就像鸚鵡一樣,從其他人所寫的書中收集自己一切講道材料,他們不但失去個人能得著聖靈教導的奇妙祝福,如果所抄襲的是錯誤的教導,那他們更加是在傳播有關作者的謬誤。

(2)很多牧師會模仿其他牧師的講道和教導方式,通常這些方式也是完全傳統的。舉一個例子,在一些教會圈子中,人們認為講道一定要又大聲又快,才算有聖靈恩膏,教會會眾於是從首至未也要聽一些大聲呼喊的講道。事實上,過多的大喊大叫往往會令人自動地分心,就像聽見一些單調的說話一樣,聲調變動更能吸引人。再者,因為講道是要教訓人,自然會大聲一點,而教導是為教導別人,通常是用一種較保守的聲調進行。

(3)我在數以百計的崇拜中觀察了那些聽道的人,叫我驚奇的是,很多牧師和教師也忽略一些顯示人們感到沉悶/沒有留心聽的訊號。牧師,那些人看上去感到沉悶,他們是真的感到沉悶!你講道的時候,那些未有看著你的人,大概沒有留心聽你所說的東西,人們沒有留心聽,最後也不會得到幫助。如果連有心的人也感到沉悶或不留心聽,你便要改善一下自己的講道了。舉一些例子:說些相關的故事,舉些比喻,保持笑容,從心而發地教導聖經,心要真誠,不要裝假,語調要多變,要盡可能與最多聽眾保持眼神接觸 ,運用面部表情,多用雙手,可四處走走,不要講道太長,如果人數不多,可讓會眾適當地發問。

(4)講道應該分成三點的想法,也是由人想出來。然而,目標是要造就門徒,而不是為跟從一些現代的教育理論。耶穌說:「餵養我的羊。」而不是說:「叫我的羊畢生難忘。」

教導的對象

造就門徒的牧師要按照耶穌的模式,某程度上是會選擇教導的對象。這樣說可能叫你吃一驚,但卻是真的。耶穌不時會用比喻向群眾說話,這樣做有一個原因:耶穌不希望人們都明白他所說的東西,聖經明說:

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什麼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十三10-13)

那些悔改了又決定跟從基督的人才可以明白基督的比喻,神同樣會抗拒那些不肯把握機會悔改、拒絕神旨意的人。神抵擋驕傲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參考彼前五5)。

同樣地,耶穌教導他的門徒:「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七6)明顯地,耶穌當時是用象徵說話,意思是:「不要把一些寶物送給一些不會欣賞的人。」豬不會明白珍珠有多貴重,同樣地靈性上的豬聽到神的話語時,也不會明白神話語的價值。如果他們相信自己所聽到的真是神的話語,便會擺上一切的注意力,也會順服這些話。

你如何知道誰人是靈性上的豬?你可以把一顆珍珠丟在這人跟前,看看他會如何對待這珍珠,如果這人輕視這珍珠,你便知道他是靈性上的豬;如果這人順服這些話,你便知道他不是靈性上的豬了。

不幸地,太多牧師正在做一些耶穌叫他們不要做的事,仍舊把珍珠丟在豬前,教導一些拒絕神話語的人,這些事奉只是浪費神所賜的時間。這些牧師一早應如耶穌所命令的,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各走各路。

山羊、綿羊和豬

事實上,你無法使一些不想接受門徒訓練的人成為門徒,這些人不想順服耶穌,很多教會正充滿這樣的人。這些人只是表面的基督徒,很多人以為只有相信一些關於耶穌或基督教的神學事實,自己便已經是重生得救,這些人是山羊和豬,不是綿羊。可是,很多牧師把自己90%的時間用來討悅這些豬和山羊,卻忽略了真正的綿羊,就是他們本來可以在屬靈層面上給予幫助和應該服事的人!牧師們,耶穌想你們餵養他的綿羊,而不是山羊和豬(參考約二十一17)!

但是,你如何知道誰是綿羊呢?綿羊是一些最早來到教會,又最遲才離開的人。他們逼切渴求明白真理,因為耶穌是他們的主,他們想討主的喜悅。他們不單在星期日才到教會,何時有聚會也會出現,他們會參與小組,不時會提出問題,又會為主的事興奮不已,總是尋找機會服事別人。

牧師們,請把你大部分的時間和注意力放在這些人身上吧,他們才是門徒,至於那些來到你教會的山羊和豬,若果他們受得了,便向他們傳福音,但若你所傳的是真正的福音,這些山羊和豬定會受不了多久,他們多半會離開教會。若他們有一些勢力,便會嘗試把你鏟除,如果他們成功地對付你,便把你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各走各路吧。(在家庭教會中,這種事不會發生,尤其是在你的家中聚會的話!)

同樣地,傳道人也不必覺得自己有責任不斷向一些一再拒絕福音的人傳福音,由得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參考路九60),你是基督的使者,傳揚萬王之王的重要信息!你在神國中的地位是高的,責任是大的!不要浪費時間再次傳福音給一些已經聽過福音的人。

如果你想成為一個造就門徒的牧師,便應選擇你教導的對象,不要浪費寶貴的時間在一些不想順服耶穌的人身上,保羅向提摩太寫道: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

試想象一下,一些耶穌事奉時不可能會發生的事,卻每時每刻發生在現代的教會中,想像一下耶穌復活後,倘若仍然留在地上,建立一間如同現代制度教會的教會,然後牧會三十年,想像一下,耶穌每個主日向同一群會眾講道,想像一下彼得、雅和和約翰坐在第一行椅子上,聽耶穌講道,如此坐了二十年,想像一下彼得挨近約翰,在他耳邊低聲地說:「我們聽過這篇道十次了。」

我們知道這種情景很荒謬,因為我們也知道耶穌一定不會叫自己和使徒處於這種境地。耶穌來使人作門徒,所用的時間並不多。在只有三年多的時間裏面,他教導彼得、雅各和約翰作門徒,絕不是在星期日在教會建築物內,向他們講講道就了事。耶穌是與他們一同生活、回答他們的問題、給他們事奉的機會,來造就他們作門徒。當他完成自己的使命後,便功成身退。

那麼,為甚麼我們去做一些耶穌從沒做過的事呢?為甚麼我們用幾十年向同一群人講道,以此企圖完成神想成就的事呢?我們何時才會完成自己的使命?為甚麼幾年後我們的門徒還末預備好自己親自去使人作門徒?

我是想指出,如果我們是正確地去做自己的工作,有一天我們的門徒應該會變得成熟,不再需要我們服事他們。他們應該學會自己親自去使人作門徒。我們理應達到神給我們設下的目標,而耶穌已經向我們顯明該怎樣做。順帶一提,在不斷增長的家庭教會中,人們不斷需要使人作門徒和造就門徒領袖,一間健康的家庭教會不會墮入一個無止境的循環,幾十年只向同一群會群講道。

正確的動機

要成功地教導別人使人作門徒,沒有其他東西比正確的動機更為重要了。當有人帶著錯誤的動機去事奉,便會做出一些錯事。今天的教會充斥了許多錯誤和不平衡的教導,正是因為這原因。如果牧師的動機是想要得到名氣,在世人眼前成功,或要賺得很多金錢,那在神眼中,便注定是失敗的。最難過的,莫過於這牧師成功地達到自己的目標,得到名氣,在世人眼前成功,賺得一大筆錢以後,那一天來到時,他錯誤的動機就在基督的審判大寶座前顯露出來,他不會因著自己所行的得到半點賞賜。如果這牧師可以得進天國[3] ,各人也將會明白他的本相如何,因為他沒有得著賞賜,在天國中的地位也很低。天國中肯定有不同的等級,耶穌曾警告我們: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五19)

當然,一些真正順服又教導基督命令的牧師,會為此在地上受苦片時。耶穌說凡順服他的人也會受苦(參考太五10-12;約十六33),他們很可能不會取得屬世的成功、名聲和財富,可是他們將來會得到神的賞賜和稱讚。你想要得到那一種?就這方面,保羅寫道:

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三5-15)

保羅把自己比作一個建造根基的工程師,亞波羅是一個教師,來到保羅之前所建立的哥林多教會,保羅把他比作一個在根基以上建造的人。

留心保羅和亞波羅最後也會因著他們工作的質量,而不是數量而得賞賜(參考三13)。

象徵性地說,保羅和亞波羅可以用六種不同的材料建造教會,三種是普通的材料,相對地較為便宜和易燃,另外三種是特別的材料,非常昂貴,但不易燃。有一天,他們各自的建築材料都會遭受神審判的火,而草木、禾、稭會被烈火燒盡,顯為價值不大,只有短暫的品質,而金、銀、寶石也代表一些在神看為貴重和永恆的工作,可以遭受這烈火的考驗。

我們肯定那些不符合聖經的教訓將會在基督審判時焚燒淨盡,一切靠著血氣的能力、方法或智慧或帶著錯誤動機所作的事,也必如此。耶穌警告我們,一切由於想得人的讚美而作的事,也不會得到賞賜(參考太六1-6、16-18)。保羅警告我們,雖然現在人們看不出這些無價值的工作,但是將來便必會顯露出來。在我看來,如果我的工作只是草木、禾稭的話,我寧可現在便發現,不要將來才知道。現在是時候悔改,不然便會太遲。

察看我們的動機

我們很容易自欺,不知道自己的動機,我也是這樣。那麼,我們如何能夠知道自己的動機是否純正?

最好的方法是如果我們的動機有錯,便求神顯明出來,然後察驗我們的心思和行為。耶穌告訴我們要暗地裏做好事,例如祈禱和賙濟窮人,而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肯定我們所做的好事是為了得著神的稱讚,而不是人的稱讚。如果我們只在眾人看見我們時才順服神,便顯明我們有些地方大大錯了。或是,我們只逃避一些被人知道便會損失名聲的罪,卻縱容自己犯一些不會有人知道的罪,也顯出我們的動機不對。如果我們真的想討神喜悅——神知道我們所有心思、話語和行為——便會每時每刻、在大小事上也竭力順服祂,不管有沒有人知道。

同樣地,如果我們的動機正確,便不會依從那些教會增長的潮流,只為增加教會的出席人數,而不去叫人成為順從耶穌所有命令的門徒。

我們會教導所有神的話語,而不會專注在一些吸引屬世和不屬靈之人的話題。

我們不會曲解神的話語,或以一種與整本聖經矛盾的方法教導經文。

我們不會求自己的名譽和地位,會求不被人知曉。

我們不會迎合富有的人。

我們不會積蓄財寶在地上,卻願意樸素地生活,奉上我們一切可獻上的,在羊群前作一個好管家的榜樣。

我們會更關心神如何看我們的講道,多於人們如何去看。

你的動機如何?

一種打擊建立門徒的教義

造就門徒的牧師永遠不會教導一些妨礙使人作門徒這目標的東西,因此,這牧師不會說出一些叫人覺得不順服主耶穌是沒有問題的話來,不會把神的恩典當為犯罪後不需懼怕神的審判的工具,相反地,這牧師會看神的恩典為悔改和過得勝生活之道。我們也知道,聖經宣告唯有得勝的才能承受神的國(參考啟二11;三5;二十一7)。

不幸地,有些現代的牧師卻持守一些有損使人作門徒這目標的教義,在美國變得很流行的其中一種這類教義,就是「無條件的永恆保障」,即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這教義堅持一些已重生的信徒不管他們如何生活,也永遠不可能會喪失救恩。他們認為得救既然是本乎恩,那些最初祈求得救的人本乎恩典被拯救,同樣的恩典也會繼續持守他們得救。他們認為其他的觀點,都是在說人們是靠行為得救。

自然地,這種觀點嚴重妨礙人們追求聖潔。既然人們可否進天國,與順服基督的關係不大,人們便沒有動力順服耶穌,而且順服的代價沉重。

我在這書開始的時候說過,神向人施恩典,但沒有除去人們順服祂的責任。聖經說得救不單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參考弗二8),得救同時需要恩典和信心,信心是對神恩典的適當回應,而真正的信心往往會帶來悔改和順服,按雅各的看法,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並沒有用處,無法叫人得救(參考雅二14-16)。

所以,聖經一再宣告,人們要持守信心和順服,才能繼續得救,有很多經文證明這是真的。舉一個例子,保羅寫信給哥羅西的信徒,說: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西一21-23)

這樣說清楚不過,只有神學家才會誤解或扭曲保羅的意思。我們繼續相信,耶穌才看我們為無罪,這同一個真理也一再見於羅馬書十一章13至24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至2節和希伯來書三章12至14和十章38至39節,這些經文也清楚說明人們持守信心,最終才會得救,這些經文全都有這個帶有條件性的字。

聖潔的必要

信徒犯罪,能否叫他們失去永生?答案可見於很多經文中,以下將會列出一些經文,都肯定那些犯這些罪的人不會承受神的國,如果一個信徒再次犯下列保羅所列出的罪,最終便會失去救恩: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5-6)

留心每段經文中,保羅也是寫信給信徒,警告他們。他兩次警告他們不要受騙,指出他非常擔心,因為有些信徒以為就算他們犯了保羅所列出的那些罪,也仍然可以承受神的國。

耶穌警告自己最貼身的信徒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如果他們不預備好迎接他再來,也有可能會落在地獄。請留心,以下的話是耶穌向他們所說的(參考可十三1-4),並不是向未信的人說的: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也要預備,因為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十四42-51)

這故事有甚麼教訓?「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要像這比喻中那不信的僕人一樣。」[4]

耶穌為了突出他剛向自己最貼身的門徒所說的話,便立即再說出十童女的比喻,十個童女最初也預備好迎接自己的新郎,可是後來有五個沒有再作準備,便不得進入婚宴。耶穌結束這比喻時,說:「所以,你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二十五13),耶穌是叫他們:「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要像那五個愚蠢的童女。」如果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不可能沒有預備好,耶穌便沒必要向他們發出這警告。

耶穌馬上向他們說才幹的比喻,這也是同一個信息:「不要像那個有才幹的惡僕,主人回來時,完全沒有管理好主人所交托他的東西。」在這比喻結束時,主人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二十五30)耶穌已經說得再清楚不過了,只有神學家才能扭曲他的意思。如果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在耶穌回來時沒有持守順服,便也有可能會下到地獄。如果連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也有這危機,我們便都有這危機。耶穌應許,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參考太七21)。[5]

那些教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顯然是敵擋基督,助長撒旦,他們所教導的正正與耶穌和使徒所教導的相反。他們有效地抵消了耶穌的命令,就是造就門徒、叫他們順服耶穌所有命令的命令,攔阻了別人進到窄門得永生,開闊了那通向地獄的大道。[6]

另一種妨礙建立門徒的現代教義

人們除了會受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導所騙,以為聖潔不是最終得救的重要條件以外,神的愛也不時會成為阻礙人們建立門徒的原因。會眾常常會聽到牧師說:「神無條件地愛你。」人們便會以為:「不管我是否順服神,神也會接納又悅納我。」可是,這肯定不是真的。

很多這些牧師也相信神會把一些未重生的人判到地獄,他們這樣相信十分正確。現在,讓我們思想這一點。明顯地,神不悅納那些下到地獄的人,所以怎能說神愛他們呢?難道神也愛那些下到地獄的人?你覺得這些牧師會否說神愛這些人?當然不會!神憎惡這些人,才把他們送到地獄,絕不悅納或愛這些人。

這樣來看,神愛世上的罪人,顯然是一種暫時的憐憫之愛,並非悅納之愛。神憐憫他們,延遲自己的審判,叫人們有機會悔改。耶穌為罪人死,叫他們有方法可得赦免。從這樣的舉動、這麼重的代價來看,也可以說神愛罪人。但是神從不悅納罪人。神對罪人感到的愛,不像父親對孩子所感到的愛。反之,聖經說:「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一零三13)因此,人們可以說神不會同樣地憐憫一些不敬畏祂的人,神對罪人的愛更像一個法官憐憫一個被判死刑的罪囚,因而改判他為終生監禁。

使徒行傳中,傳道的人從來沒有向一些未得救的聽眾說神愛他們,相反卻通常會警告他們神的忿怒將臨,叫他們悔改,好叫他們知道神並不悅納他們,叫他們知道自己身陷險境,生活必需有巨大的改變。假如這些傳道人只告訴人們神愛他們(如同很多牧師現在所作的),這些人便會以為自己沒有問題,不知道自己正越發挑起神的忿怒,也不知道自己須要悔改。

神恨惡罪人

今天人們不時宣告神愛罪人,可是相反地,聖經卻常常說神恨惡罪人: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5-6)

耶和華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裏恨惡。(詩十一5)

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他仇敵的手中。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他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他。(耶十二7-8)

他們一切的惡事都在吉甲;我在那裏憎惡他們!因他們所行的惡,我必從我地上趕出他們去,不再憐愛他們;他們的首領都是悖逆的。(何九15)

留心上述的經文也不是說神恨惡人們所行的——而是說神恨惡他們,可見人們經常說神愛罪人,卻恨惡罪惡,實在值得斟酌。我們不能把罪人和罪行分出來,人怎樣行,便顯出他是怎樣的人,因而神正確地恨惡一些犯罪的人,而不只是恨惡他們所犯的罪。如果神喜悅一些行祂所憎恨之事的人,神自身便十分矛盾。在人的法庭中,人們因著自己所犯的罪受審,他們也得到應得的報應,我們不會恨惡罪行,卻悅納罪犯。

神所憎恨的人

聖經除了肯定神恨惡一些人,也指出神恨惡那一種罪人,那種罪人是神所憎恨的。請留心,下列的經文不是說神憎惡這些人所行的事,卻是說神憎惡這些人本身,經文不是說神恨惡他們的,卻是說神恨惡他們[7]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二5)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五16)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利二十六29-30)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5-6)

因為,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箴三32)

心中乖僻的,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完全的,為他所喜悅。(箴十一20)

凡心裏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連手,他必不免受罰。(箴十六5)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七15)

我們如何把這些經文與一些肯定神愛罪人的經文作出調和呢?神既恨惡又憎惡罪人,如何能說神也愛他們呢?

我們一定要明白,愛不都是一樣的,有些愛是無條件的,可稱為是「憐憫之愛」,這種愛是「不管怎樣也會愛你」,無論人們怎樣行,仍然會愛他們,神就是用這種愛去愛罪人。

憐憫之愛的相反是條件之愛,可稱之為「悅納之愛」,是賺得或配得的,這種愛是「我愛你因為……」

有些人認為如果愛是有條件的,愛便不是愛了,不然便是輕視這種愛,認為這種愛純粹自私,不像神的愛。

不過,真理卻是,神實在有有條件的愛,我們稍後會看看這些經文。因此,我們不應輕視悅納之愛悅納之愛是神對自己真正孩子所懷的第一種愛,我們應該竭力追求神悅納的愛,多於神憐憫的愛。

悅納之愛是否為次一等的愛?

停下來,問問自己這問題:「我希望別人以那一種愛待我——憐憫之愛,還是悅納之愛?」我相信你會選擇人們愛你,「因為你……」,多於「怎樣也算吧……」。

你希望聽到自己的配偶說:「我沒有理由愛你的,你沒有甚麼叫我特別喜歡你。」還是希望聽到:「我愛你有很多原因,因為你有很多地方,我很仰慕。」當然,我們寧願自己的配偶以悅納之愛去愛我們,這種才是最大的愛叫夫婦走在一起,終生不離。如果有人對自己的配偶沒有半點仰慕,慢慢失去所有悅納之愛時,大多數婚姻便會告吹。就算這段婚姻持續下去,也只是由於憐憫之愛,這是源於那位賜下愛者的屬靈性情。

這樣來看,我們見到悅納之愛條件之愛)不是次一等的愛,憐憫之愛是最受歌頌的所給予的愛,而悅納之愛是最受歌頌的所得到的愛。此外,父神只會以悅納之愛對待耶穌,提升他到應得的崇高地位,絕對不會用憐憫之愛來看耶穌,因為基督沒有一點不可愛的地方,耶穌也作見證說: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十17)

所以,我們看到天父愛耶穌,因為耶穌順服至死,悅納之愛肯定沒有不對,必然正確,耶穌賺得又配得天父的愛。

耶穌也宣告,自己持守天父的命令,所以常在父神的愛裏: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十五9-10)

此外,聖經也指出,我們必須跟從耶穌的榜樣,持守他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在這段經文中,耶穌明顯地說到悅納之愛,告訴我們自己能夠賺得耶穌的愛,也應該這樣做。然而,若我們不順從耶穌的命令,便會叫自己離開他的愛,我們只有持守耶穌的命令,才能常在他的愛裏,今天卻只有很少人教導這事,但卻應該教導,因為耶穌是這樣說的。

耶穌肯定只有持守他命令的人,才能得到神悅納的愛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十六2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1、23)

留心在經文下半節,耶穌不是應許那些不委身的信徒,如果他們開始持守他的話,耶穌便會特別地親近他們。不,耶穌是應許所有愛他又持守命令的人,天父也會愛這人,而耶穌和天父也會來住在這人裏面,明顯地指到重生得救。所有重生的人也會藉著內住的聖靈,有天父和耶穌住在他們裏面(參考羅八9),所以我們再次看到真正重生的人是會悔改,開始順服耶穌,也只有這些人才能得到天父的悅納之愛

當然,耶穌仍為那些信他的人保留一份憐憫之愛,信徒不順服他時,如果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也寬恕別人,耶穌便也會寬恕他們。

結論

說這一切,也是為了指出,神對自己順服的兒女所懷的愛,是與神對罪人所懷的愛不相同。神只是以憐憫之愛去愛罪人,這種愛不過暫時,他們死後便不會再有。雖然神以憐憫之愛去愛他們,但同時也恨惡他們,因為神不喜悅他們的性情,這是聖經所教導的。

另一方面,神愛自己的子女,一定比愛一些未重生的人還多。神主要會以悅納之愛去愛他們,因為這些人已經悔改,又竭力順從神的命令。他們越發成聖的時候,神要以憐憫之愛待他們的原因便越來越少,這也是他們心裏正正渴求的。

這是說,很多現代牧師和教師所描寫的神之愛,也會誤導人,又不正確。按著聖經的話,花一點時間,衡量下列一些耳熟能詳對神之愛的謬論:

(1)你無論做甚麼,也不能增加或減少神現在對你的愛。

(2)你無論做甚麼,也不可能叫神不再愛你。

(3)神的愛是無條件的。

(4)神同樣地愛每一個人。

(5)神恨罪惡,卻愛罪人。

(6)你無論做甚麼,也不能賺得或配得神的愛。

(7)神愛我們,與我們的表現沒有關係。

上述的說法也有機會誤導人,甚至徹底錯誤,因為大多數這些話也完全地否定神悅納的愛,很多也曲解神憐憫的愛

論到第一點,信徒實在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更悅納地愛他們:他們可以更順服。信徒也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更少悅納地愛他們:不順服。罪人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愛他們更多:悔改,然後便能得到神悅納的愛。罪人也可以做一些事,叫神愛他們更少:死在罪中,便會失去神唯一對他們顯出的憐憫之愛

論到第二點,基督徒再次犯罪,便會失去神悅納的愛,回到只能經驗神憐憫之愛的地步。 而非信徒也可以死在罪中,阻止神對他們唯一的憐憫之愛

論到第三點,神悅納的愛肯定是有條件的,即使神憐憫的愛也是有條件的:這人必須仍然活著,人們死後,神憐憫的愛便會終止,這愛既然有時間性,所以也是有條件的。

論到第四點,神不是同樣地愛每一個人的可能性可能更大,因為無論是罪人或是聖徒,神對他們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悅納或反對。神對罪人和聖徒的愛肯定也不會一樣。

論到第五點,神恨惡罪人,恨惡他們的罪,說得準確一點,神用憐憫之愛對待罪人,卻恨惡他們的罪,而從悅納之愛的角度來看,神更是恨惡罪人。

論到第六點,所有人也能賺得神悅納的愛,也應該這樣行。當然,沒有人能賺得神憐憫的愛,因為這愛是無條件的。

論到最後一點,第七點,神憐憫的愛並不基於人的表現,但是神悅納的愛肯定需要。

說這一切,也是為了說明,造就門徒的牧師應該正確地說出神的愛,按著聖經所描述的去說,因為牧師也不想欺騙任何人吧。只有得到神悅納之愛的人才能進到天國,神也只會悅納地愛一些已重生又順服耶穌的人。造就門徒的牧師不會教導一些可能叫人不求聖潔的事,他的目標要與神的目標一樣,就是使人成為一些順從耶穌一切命令的門徒。

 


[1] 傳福音的人宣講福音,也可看為是一種教導形式,而傳道人肯定要傳講一種聖經正確的福音。

[2] 不是所有信徒也有責任公開地教導眾人,但是所有信徒建立門徒時,也有責任以一對一的形式教導別人(參考太五19、二十八19-20;西三16;來五12)。

[3] 我說「如果」,因為那些披著羊皮的狼,明顯是一些動機自私的「牧師」,他們將會被丟在地獄裏。我猜想他們之所以跟那些動機錯誤的真牧師有分別,是在於他們動機上的錯誤程度,有所不同。

[4] 神奇地,有些聖經教師無法不承認耶穌實在是警告一些與自己最親密的門徒,那不信的僕人也明顯代表一個信徒,但他們卻認為那哀哭切齒的地方只不過是天國的外邊,那些不忠心的信徒會在天國外邊逗留片時,為自己失去賞賜哀哭,不過之後耶穌會擦去他們的眼淚,歡迎他們回到天國!

[5] 當然,基督徒若只犯罪一次,不會立刻失掉救恩,人們若求神赦免,便會得著赦罪(但這些人也必須寬恕那些得罪他們的人),人們若不求神的赦免,便會有可能受到神的管教。神不斷地管教,信徒卻仍舊硬心,才會有機會失去救恩。

[6] 人們若仍然不相信基督徒可能失去救恩的話,應看看下列的新約經文:太十八21-35,二十四4-5、11-13、23-26、42-51,二十五1-30;路八11-15,十一24-28,十二42-46;約六66-71,八31-32、51,十五1-6;徒十一21-23-6,十四21-22;羅六11-23,八12-14、17,十一20-22;林前九23-27,十1-21,十一29-32,十五1-2;林後一24,十一2-4,十二21-十三5;加五1-4,六7-9;腓二12-16,三17-四1;西一21-23,二4-8、18-19;帖前三1-8;提前一3-7、18-20,四1-16,五5-6、11-15,六9-12、17-19、20-21;提後二11-18,三13-15;來二1-3,三6-19,四1-16,五8-9,六4-9、10-20,十19-39,十二1-17、25-29;雅一12-16,四4-10,五19-20;彼後一5-11,二1-22,三16-17;約壹二15-二28,五16;約貳6-9;猶20-21;啟二7、10-11、17-26,三4-5、8-12、14-22,二十一7-8,二十二18-19。一些教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師所引用的支持經文,也不過是突出神在人得救的信實,而沒有論到人的責任。因此,這些經文也必須與我所列出的經文彼此調和,作出詮釋,單單因為神應許祂必信實,並不保證人也會信實,例如,我答應自己的妻子永遠不會離開她,也持守諾言,但並不保證她永遠不會離開我。

[7] 人們可爭議,所有指出神恨惡罪人的經文也出自舊約,不過,從舊約到新約,神對罪人的態度從沒有改變。馬太福音十五章22至28節中,耶穌遇到一個迦南的婦人,這是一個很好的新約例子,說明神對罪人的態度。起初,耶穌沒有應允那婦人所求的事,甚至更把她比作狗,那婦人卻持守信心,最終耶穌向她顯出憐憫。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態度也很難看為是一種悅納的愛(參考太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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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教導的職事

家庭教會

 

人們第一次聽到家庭教會的時候,通常會錯誤地以為家庭教會和制度教會的分別,只在於教會的大小和他們相對能夠提供「事工」的能力。人們有時會推斷,家庭教會無法提供建築物教會所能提供的事工素質,不過,如果人們把「事工」定義為幫助人們作門徒,幫助人們更像基督,又裝備他們事奉主,那麼,制度教會實在沒有優勢。正如我在前一章所指出的,這些教會的條件可能更不好。無疑地,家庭教會無法提供制度教會多元化活動數量,不過,家庭教會更能夠提供真正的事奉。

有些人認為家庭教會不是真正的教會,原因單單是家庭教會缺少了一座實在的建築物。假如這些人生在主後前三個世紀的話,便會認為地上一切教會也不是真正的教會了。事實上,耶穌說:「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耶穌沒有說信徒一定要在那裏聚會,就算只有兩個信徒,如果他們奉耶穌的名聚會,他應許必與他們同在。基督的門徒不時會在餐廳裏一同用飯,傾談真理,彼此教導,彼此勸戒,實際上比較星期日早上許多教會建築物內發生的事情,來得更接近新約的教會模式。

在前一章,我列舉了一些家庭教會勝過制度教會的優點,開始這一章時,我想再列出一些原因,解釋為何家庭教會的模式是一種非常正確的聖經選擇,能夠相當有效地完成使人作門徒的目標。首先,容我先說明,我不是想要攻擊制度教會或他們的教牧,有很多制度教會的牧師也很愛主,很真心,盡他們所能地在自己的架構中作討主喜悅的事。我每年也牧養數以千計制度教會的牧師,很愛他們,也很欣賞他們,他們是屬乎世上最好的人,正因為我知道他們的工作是何等艱難,才想向他們提出另一種選擇,讓他們少受傷害,事奉更有果效,同時又更快樂。家庭教會的模式是合乎聖經的模式,能夠更有效地使人作門徒,擴展神的國度。我有點以為,如果制度教會的牧師是在一個家庭教會的處境中事奉,他們大部分都會做得更快樂、更有果效、也更有滿足感。

我曾經在一間制度教會擔任牧師二十多年,並且是按我所知的,盡我所能地做到最好。可是,後來我用了幾個月,到訪不同教會的主日崇拜後,才隱約明白到一個「平信徒」上教會的感覺如何。這真叫我大開眼界,我開始明白為何這麼多人不熱心上教會。我像牧師以外的大多數人一樣,靜靜地坐下,等待崇拜結束。崇拜結束後,最少我可以與別人交通一下,參與一下,不用只作一個沉悶的觀眾。這經驗加上另一些因素,推動我開始思想一種更好的選擇。我開始研究家庭教會的模式,驚訝地發現世界上原來存在著數以百萬計的家庭教會。按我推斷,家庭教會相比制度教會,前者有著一些明顯的優勢。

很多讀這本書的牧師,所管理的不是家庭教會,而是制度化教會。我知道自己所寫的很多內容,他們起初會覺得難以接受,因為這些東西看來太過偏激。不過,我會叫他們給自己一些時間,反思一下我要說的話,可我不期望他們一夜間會接受所有東西。我是為教牧同工寫這本書,而動力是來自對他們和他們教會的愛。

聖經中唯一一種的教會

首要地,新約沒有在特別建築物中聚會的制度教會,然而家庭教會卻明顯是早期教會的標準:

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十二12,加上強調)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明顯不是在教會建築物內〕,或在各人裡,我都教導你們……(徒二十20)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羅十六3-5;也參考羅十六14-15,該處提到另外兩間大概是羅馬的家庭教會).

亞西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裏的教會,因主多多的問你們安。(林前十六19)

請問老底嘉的弟兄和寧法,並他家裏的教會安。(西四15)

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門一2)

人們一直爭論,初期教會沒有興建教會建築物的唯一原因,是因為教會仍是處於初期階段,然而按新約歷史的記載,那初期階段長達差不多一百年(隨後還持續超過二個世紀),所以,如果教會的建築物是教會成熟的標記,我們在使徒行傳中讀到的使徒教會,便從來沒有成熟過。

我認為使徒從不興建一座教會建築物的原因,最低限度來說,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事不是神的心意,因為耶穌沒有留下這種榜樣或教導。耶穌叫人作門徒,不用特別的建築物,他也叫自己的門徒去使人作門徒,門徒不會覺得需要有些特別的建築物,就是這麼簡單。耶穌叫門徒走到全世界,叫萬民作門徒的時候,門徒不會想到:「耶穌想我們興建一些建築物,每星期在那裏向人們講道。」

此外,門徒甚至可能認為,興建一些特別的建築物,會直接違反基督叫我們不要積財寶在地上的命令,浪費錢財在一些完全不必要的東西上,偷走那些本來可以用來作改變人生命事工的神國資源。

聖經的管家職分

這想法帶來第二個家庭教會勝過制度教會的優點:家庭教會的模式提倡人們作教會資源的屬靈好管家,這肯定是門徒訓練極重要的一面。[1] 不用花金錢在教會建築物、置業、租金、維修、擴堂、翻新、開暖氣或冷氣上,因而,那些本來會浪費在建築物上的金錢,便可以用來賙濟窮人,廣傳福音,使人作門徒,就像使徒行傳中人們所作的。試想想,假如數以億計用在教會建築物上的金錢,用來廣傳福音,服事窮人,那可以為神國做到多大的事!幾乎是難以想像。

此外,一些人數不多於二十人的家庭教會,實際上可以由「織帳棚的」(即「非受薪」)長老/牧師/監督負責牧養,只要家庭教會中有一些成熟的信徒,這事是可能做到,這些教會實質上根本不需金錢運作。

當然,聖經似乎指出,長老/牧師/監督按他們的工作得工價,是應當的。所以,那些擺上全時間事奉的人,應該得到養生的金錢(參考提前五17-18)。只要家庭教會中有十個人作出十一奉獻,便能支持一個牧師過中等水平的生活,家庭教會中有五個人作十一奉獻,便能幫助一個牧師半職事奉。

按照家庭教會的模式,那些會用在建築物上的金錢,可以騰出來支持牧師。所以,制度教會的牧師,不應該認為家庭教會的增長,會威脅他們的飯碗。相反地,這情況可能意味著很多弟兄姊妹能明白到神放在他們心中的渴望,帶職事奉來服事主[2],於是,大大幫助完成使人作門徒的使命。再者,一間有二十人奉獻的家庭教會,有潛力把一半的收入用來作外展工作和賙濟窮人。[3]

如果制度教會轉為一個家庭教會網絡,甚麼人會是有可能失業的呢?教會行政人員、事工發展同工和一些有特別事奉才能的同工(例如大教會裏的兒童和青年事工),他們不願意用一些有很多聖經基礎的事工,來代替這些很少聖經基礎的事工。家庭教會不需要兒童和青年事工,因為聖經把這個責任交給了父母,而家庭教會的人普遍會努力跟從聖經,而不是跟從一些文化基督教的規範。一些失去雙親的基督徒青年人,可以加入家庭教會,接受門徒訓練,就好像加入制度教會一樣。人們可能感到奇怪,為何新約隻字不提「青年牧師」或「兒童牧師」呢?這些事工在基督教的前一千九百年並不存在,為何現在突然變得如此重要,特別是在富裕的西方國家中呢?[4]

最後一點,尤其是在一些較貧困的國家中,牧師通常會發現,倘若缺少西方基督徒的資助,他們便難以租借或擁有教會物業,而這種依賴會帶來很多不良的後果。不過,事實上,三百多年來,基督教也沒有這問題,如果你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的牧師,會眾無法支付自己教會的建築物,你不用討好一些到訪的美國人,尋求金錢資助,因為神已經解決了你的問題。你實在不需有一座教會建築物,也能成功地使人作門徒,只管跟從聖經的模式。

破碎家庭的結束

家庭教會擁有的另一個優點是:家庭教會有利訓練兒童和青少年作門徒。今天制度教會所犯的其中一個錯誤(特別是美國的大教會),就是他們為兒童和青年提供一些極好的事工,可是卻隱瞞一個事實:大部分兒童多年來快樂地參與興奮的兒童和青年事工,到了「離巢」後,便再沒有上教會。(問問任何一位青年牧師一些統計數字——他們應知道這情況)

此外,有些雇用青年牧師和兒童牧師的教會,會不斷向基督徒父母灌輸一種錯覺,以為他們無法培育自己孩子的靈性,也沒有責任這樣做。「我們會照顧你孩子的靈命成長,我們是受過訓練的專家。」

按現在的情況,這系統帶來失敗,因為這系統會形成一種不斷越發妥協的循環。最初父母會尋找一些自己孩子喜歡的教會,如果有位年青人在回家途中,向父母說他在教會很開心,父母便會興奮不已,以為這位年青人喜歡教會,就等於也喜歡屬靈的事,可是這往往是極為錯誤的想法。

由成功主導的主任牧師一心希望自己的教會增長,所以青年牧師和兒童牧師出席同工會議後,通常會感到壓力,要創辦一些「相對」孩子認為有趣的活動(「相對」往往及不上「有趣」重要,而「相對」也不必然指到「帶領孩子悔改,相信和順服耶穌的命令),如果孩子們看好這些活動,父母便會回來(也會奉獻金錢),教會便會增長。

青年小組是否成功,是以出席人數量度,青年牧師會千方百計叫教會坐滿年青人,而這樣做往往會妥協一些真正的屬靈要求。可憐這些青年牧師,聽到有些父母向主任牧師打小報告,說孩子們投訴他們講道太沉悶,又指責別人的罪。

不過,如果主內的青年牧師成為家庭教會領袖,對他們來說是何等的祝福。他們通常已經有很好的溝通技巧,對年青人有一顆火熱的心,又不乏精力,他們很多人之所以是青年牧師,只因為他們必需走過這第一步,漸漸地學會一些超級的人際關係技巧,才能撐起主任牧師一職。他們大多數人也勝任牧養一間家庭教會,他們一直在青年小組所作的事奉,比起教會主堂一向進行的事情,來得更切合聖經的教會模式!我們也可對兒童牧師說相同的話,他們可以比主任牧師更能勝任服事家庭教會。在家庭教會中,連兒童在內,所有人都圍成一圈坐下,一同參與,甚至共享食物。

自然來說,兒童和青年人在家庭教會中也會受到更好的門徒訓練,因為他們經歷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群體生活,有機會參與、發問,跟不同年紀的人溝通,大家同為一個基督徒大家庭的成員。在制度教會中,兒童和青年人不斷地接觸一些大型節目,「有趣」的學習,很少經歷真正的群體生活。他們通常很懂得人人都曉得的裝假,就像在學校一樣,只學會與自己的同輩相處。

不過,當不同年紀的人一同聚會時,哭泣的嬰兒和不肯安靜的孩子會怎樣呢?

他們應該是經常備受喜愛的,如果他們真的會帶來問題,也可以採取一些實際的方法去處理,譬如說,可以帶他們到另一個房間,讓他們遊戲作樂,或給他們蠟筆和畫紙,讓他們在地上填顏色。在家庭教會的聚會中,嬰兒和兒童不是問題,不用交由一個陌生人托管,大家庭中所有人都愛他們。在制度教會中,嬰兒哭起來,通常會騷擾聚會的正式進行,也可能會有陌生人以不友善的目光投向嬰兒的父母,叫他們感到難堪。在家庭教會中,嬰兒哭起來,旁邊都是他的家人,沒有人會介意給提醒,神所賜的一個小生命正在他們中間,因為每個人都曾經懷這嬰兒。

遇到孩子不受約束,父母可以聽取其他父母的心得。當信徒有真正彼此關心的關係,就不會彼此說長道短,好像制度教會中不時出現的情況一樣,因為他們彼此了解,彼此相愛。

快樂的牧師

我牧養教會已有二十年,曾在世界各地向數以萬計的牧師說話,並且與很多牧師成為知己深交,我想我可以說自己知道牧養一間現代教會有甚麼要求。我好像所有制度教會的牧師一樣,經歷過事奉的「黑暗面」,有時可以非常黑暗,實際上,「兇殘」可能是更合適的詞語來形容這情況。

大多數牧師會面對人們的期望,自然地造成難以置信的壓力,有時甚至會破壞他們與自己家人的關係。有很多原因會叫牧師感到泄氣,他們必須是政客、法官、雇主、心理醫生、活動主任、建築承包、婚姻輔導、公開講師、經理、心理專家和行政人員,不時發現自己為了與其他牧師爭奪基督身體較大的部分,展開激烈的競爭,很少時間可以作個人的屬靈操練。很多牧師覺得自己被這職業所困,薪酬太低,他們的會眾是自己的顧客,又是自己的雇主,有時這些雇主和顧客會叫他們的生活苦不堪言。

相比之下,家庭教會的牧師就輕省得多,第一,如果牧師過著一種真正模範的門徒生活,教導人們不妥協地順服耶穌的教訓,極少山羊會有興趣加入他的教會。事實上,單單是在家中聚會,大概也足以叫很多山羊自動離開,所以牧師牧養的,大多數也是綿羊。

第二,牧師可以親自關心和訓練所有綿羊,因為他只須管理十二至二十個人,可以享受與他們建立的真正親密關係,就像家裏的父親一樣,可以給孩子應得的時間。我記得自己還在制度教會中擔任牧師時,不時感到孤單,不能與任何一個會眾太過接近,免得其他人因我不看他們為密友而恨我,又妒嫉我的好友。我渴望與其他信徒可以真正親近,卻不會冒險付這代價尋找真正的朋友。

在家庭教會關係密切的家庭中,肢體很自然會幫忙守望牧師,因為牧師是他們的好朋友,不是講台上的演員。

家庭教會的牧師可以花時間栽培一些家庭教會的未來領袖,好叫倍增的機會來到以先,領袖已經預備好。更不用看著自己那些最有前途的未來領袖,把他們的恩賜從教會帶到別處的神學院中。

牧師可以有充分的時間發展一些自己會眾以外的事工。或許他可以到監獄、個人護養院服事,向難民或商人一對一地傳福音,又視乎他的經驗,可以分配出部分時間去開展另一些家庭教會,或指導一些在他服事下成長的年青家庭教會牧師。

牧師不會感到擔當主日演員的壓力,不用在星期六晚上預備一篇三點式的講道,苦惱自己如何可能滿足這麼多靈命處於不同階段的人[5]。他可以因著看見聖靈如何運用聚會中的每一個人而高興,鼓勵他們運用自己的恩賜,他甚至可以不出席聚會,就算沒有他,一切也會如常運作。

牧師不用分心處理建築物,也不用管理同工。

牧師沒有理由與其他牧師競爭。

沒有那叫牧師生命痛苦不堪的「教會會議」,也沒有普遍會出現的內部政治鬥爭。

簡而言之,牧師可以成為神呼召自己成為的人,而不是成了文化基督教強加在自己身上的身分。他不是演員,不是公司的主席,不是事工的中心,而是一個造就門徒,裝備聖徒的人。

快樂的羊

真正的信徒會渴望和享受一切與真正合乎聖經的家庭教會有關的東西。

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會渴望與其他信徒建立真誠的關係,因為神的愛已澆灌在他們心中,這種關係是家庭教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聖經指到的團契,真正與其他弟兄姊妹分享自己的生命。家庭教會帶來一種環境,信徒可以做到信徒應該做的事,這些事可見於很多新約論到「彼此」的經文中。在家庭教會的環境中,信徒可以彼此勸勉,彼此鼓勵,彼此造就,彼此安慰,彼此教導,彼此服事,彼此代禱,可以彼此激勵相愛和行善,彼此認罪,各人擔當對方的重擔,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勸戒,可以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這種事不常會在制度教會的主日崇拜中發生,信徒只是坐坐看看。有一位家庭教會的肢體對我說:「我們肢體中有人病了的時候,我不會因為自己簽名參加「膳食服事」,才送飯食到一個陌生人家中,我自然會送食物給那位自己認識又愛的人。」

真正的信徒喜歡彼此交通和聯絡,要他們一年又一年被動地坐下來,聽一些無關痛癢或多餘的講道,實在侮辱了他們的理智和靈性。相反地,信徒寧願有機會分享自己所得、關乎神和神話語的亮光,家庭教會便提供了這機會,各人也跟從一種聖經的模式,而不是文化的模式,眾人也「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林前十四26),在家庭教會中,人們不會迷失在人群中,也不會受到教會小圈子排斥。

 

真正的信徒渴望被神使用作服事。在家庭教會中,各人也有機會被神使用,祝福別人,共同分擔責任,因此,制度教會中委身的肢體普遍會感到的筋疲力盡的感覺,沒有人會感受到。最低限度,各人也可以帶食物一同分享,聖經似乎指這樣做為「愛筵」(猶一12),對很多家庭教會來說,這樣用飯,是遵照最初主餐的榜樣。實際上主餐是逾越節晚餐的一部分,主餐不是「神的屬靈小吃」,我從前在一間制度教會牧會時,曾聽到一個小男孩這樣說。在教會崇拜時,花幾秒鐘的時間,和一群陌生人一同吃一小塊餅乾、喝一小杯果汁,這種概念法完全不符合聖經、不適用於以聖經為根本的家庭教會。一群彼此相愛的門徒一同分享用飯,可多方面提昇主餐的聖禮意義。

在家庭教會中,敬拜又簡單,又真誠,供人分享,不是表演,真正的信徒熱愛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

教義平衡和寬容

在小教會聚會又輕鬆又開放的討論中,人們能夠讀經,就能夠細察一切的教導,彼此相識又相愛的弟兄姊妹往往會慎重地考慮一些與自己不同的觀點,即使人們沒有達成共識,但是愛,而不是教義,仍然使他們相聚一起。教會中任何人作出的教導,連同長老/牧師/監督在內,也要受到別人愛心的察驗,因為每個肢體也是教師(參考約壹二27),有一種聖經模式內置的相互制衡,可有助防止人們在教義上走差。

這情況與現代制度教會的規範形成相當的對照。制度教會的教義從一開始經已設立,不會受到質疑,因而,一些壞的教義會不斷延續下去,教義也成了人們接納與否的試金石。又因著同樣的原因,一篇講道中的一個重點,可能會導致即時有一批反對者離開。他們會逃到別處,暫且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信徒」,他們知道與牧師談論自己不同意的教義,是沒有意義,就算他們可以說服牧師改變自己的觀點,牧師也會向他宗派中另一些高層的人隱藏,也會向教會中很多人隱藏,制度教會內的教義分歧,造就了一些牧師成了世上最有技巧的政治家,又是含糊其詞的演說家,避免說一些可能造成爭論的話,叫人人也以為他與自己同一陣線。

一種現代的潮流

有趣地,有越來越多制度教會在自己的制度模式內發展一些小組架構,承認這些小組對門徒訓練的價值。有些教會做得更進一步,以小組作為核心架構,認為小組是他們事工最重要的一環,大型的「慶典聚會」比起小組來說,是次等重要(最少在理論上)。

這些是走向正確方向的步伐,神也祝福這些步伐,因為神祝福我們多寡,是與我們有多符合神的心意相稱。的確,「小組教會」比起標準的制度教會有更好的架構,有助使人作門徒,這類教會處於制度教會模式和家庭教會模式之間,結合兩者的元素。

現代的小組制度教會與古時和現代的家庭教會比較起來又如何?兩者有一些分別。

舉一個例子,小組制度教會有時會不幸地推動很多制度教會內的錯事,特別是當主任牧師開展小組事工的真正動機,是為了建立自己的教會王國時,因而會利用人們達到自己的目標,小組正正切合他的計劃。這種情況發生時,小組領袖會經過挑選,測試他們是否忠於母會,他們不能太有恩賜,或太過靈恩,免得魔鬼叫他們滿腦子以為自己可以獨當一面。這類方針會攔阻小組的果效,正如所有其他制度教會一樣,把一些真正蒙召和熱心的領袖趕到神學院,搶走教會真正的恩賜,把這些人送到一處只會演講授課,缺乏在職訓練的地方。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不時會演變成與團契小組一樣,不會使人作門徒,由於人們認為自己應該在主日得著屬靈餵養,所以小組有時會專注在神話語以外的事情,不想再重複主日所做的事。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通常由一位教會同工組織,而不是由聖靈所生,成為眾多其他教會活動中的一種額外活動。人們是按著年齡、社會地位、背景、興趣、婚姻狀況或地理位置而放在一起,山羊通常會混進綿羊中,這一切屬地的組織也不會幫助信徒學會彼此相愛,包容對方的不同之處。不要忘記,很多初期教會也混合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定時一同用飯,吃一些猶太傳統禁止的食物,他們的聚會一定會是很好的學習經驗!很好的機會行在愛中!何等見證福音的大能!所以,為何我們認為一定要把各人分到同類的小組中,才能保證小組運作成功?

小組制度教會仍然有主日的表演,觀眾來看專人表演,當有「真正」的教會活動時,小組不准會面,向所有人表明,制度活動才最重要。因著這種信息,就算不是大多數人,但也會有很多出席主日崇拜的人,就算得到鼓勵,也不會參與小組,認為小組是可以隨意選擇的聚會,只要出席最重要的每週活動,便感到滿足。所以,人們可能會推廣小組的概念為一些很重要的東西,但遠不及上主日的制度崇拜那麼重要,實際上是輕看了那真正團契,門訓和靈命成長的最好機會。這錯誤的信息已經發出,制度活動仍然是第一。

更多的分別

小組制度教會的建構像一個集團金三角,人人知道自己的階級位置,身居高位的人可能會叫自己為「僕人領袖」,可看起來通常會更像一些行政總裁,負責作出一些行政決定。教會越大,牧師與自己牧養的肢體也相距越遠。如果他是一個真正的牧師,你可能會無意中聽到他承認一個真相,他大抵會告訴你,他牧養的羊數量如果少一點,會感到更快樂。

同樣地,小組制度教會仍然推行教牧與平信徒的分歧。小組領袖往往次於受薪的專職同工,因為小組領袖不能賦予太大的權力,通常是由教牧傳下或批准一些研經課堂,小組不可施行聖餐或洗禮,這些神聖的職事要留給一些有名銜、有證書的精英份子執行,教會中蒙召全職事奉的人,必須進到神學院,獲得「真正」事奉的資格,才可以加入精英的行列。

小組制度教會有時只不過是一些小型教會崇拜,維持不多於60至90分鐘,由一位有恩賜的人帶領敬拜,又由另一位有恩賜的人作出認可的教導,聖靈沒有太多空間使用別人,分出恩賜,或建立工人。

在制度教會中,人們通常不會認真地委身小組,只會偶爾出席。小組有時也會設計成暫時性,所以群體的深度比家庭教會淺。

制度教會中的小組通常在平日聚會,免得與另一個教會聚會一同擠到星期六,因此,一星期中間舉行的小組通常也有時間限制,能夠出席的人不會超過兩個小時,也會叫那些有學齡子女的父母或要長途跋涉而來的人,感到卻步。

即使當制度教會推動小組事工,教會仍然要花錢在建築物上。事實上,就算小組活動使到更多人來到教會,最終也只會花上更多金錢在建築物的活動上。此外,制度教會有組織的小組通常要求最少一位額外的受薪同工,那表示會有更多金錢用在另一項教會活動上。

或許最糟糕的是,小組制度教會的牧師在親自訓練門徒方面,經常受到極大的限制,他們太忙於自己眾多的責任,只可以騰出非常少的時間作一對一的門徒訓練。他們頂多只可以訓練小組的領袖,可是,這往往也只限於每月一次的模式。

在我看來,這一切也指出,家庭教會更符合聖經,更有效訓練和倍增門徒和門訓領袖。不過,我也明白自己的意見,不會很快便改變數百年來的教會傳統,所以,我懇請各位制度教會的牧師一同做些事情,叫他們的教會走向一種更符合聖經的門徒訓練模式[6],他們可以考慮親自訓練一些未來領袖,或開展一些小組事工,也可以舉辦一些「初期教會主日」,在星期日關上教會的建築物,各人在家中分享食物,試一下前三個世紀基督徒聚會的方式。

教會中有小組的牧師可以考慮開放一些小組,去成立家庭教會,看看會發生甚麼事。如果小組運作健康,又有一些神呼召的牧師/長者/監督帶領,應該可以獨立運作,不再需要母會,不像一些非附屬的青年教會仍然需要母會一樣。為何不釋放他們呢?[7] 肢體拿來奉獻母會的金錢,可以用來支持家庭教會的牧師。

我認同家庭教會,是否意味我會說制度教會是一無是處?斷乎不是。制度教會也造就不少順服基督的門徒,從這角度來看,制度教會是值得讚賞。可是,制度教會的實踐和架構,有時可能非但不會幫助人們做到基督擺在我們面前的目標,更會攔阻人們做到這目標,制度教會也不時是牧師殺手。

家庭教會的聚會中會做甚麼?

每間家庭教會不需有同樣的架構,可以有很多變化空間。每間家庭教會也應該反映出自己的文化和社會差別——這是為何特別是在一些沒有基督教文化傳統的國家中,家庭教會能夠很有效地傳福音。家庭教會的成員不會邀請自己的鄰居到一座對他們完全陌生的建築物,又要他們參與一些自己完全陌生的儀式——這些都是主要的溝通障礙。相反地,他們會邀請鄰居與自己的朋友一同用飯。

家庭教會聚會的主要環節,通常就是一同用飯。對很多家庭教會來說,那頓飯包括主餐,或根本就是主餐,而每個家庭教會可以決定如何最好地帶出主餐的屬靈意義。前面也提過,最初的主餐是始於真實的逾越節晚餐,自身帶有很多屬靈意義,看慶祝主餐為一同用飯,或用飯的一部分,明顯是早期信徒聚會時會依從的模式,我們讀到早期的基督徒: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二42、46)

早期的基督徒是按著字面拿起餅,擘開,彼此分享,這是他們文化中實際上每一餐飯也會做的事。早期的基督徒用飯時把餅擘開,會否可能帶有一些屬靈意義?聖經沒有清楚明說,不過,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在他的著作《主的聖餐》(The Lord’s Supper)中寫道:「毫無疑問地,主餐始於一家人在私人或朋友的的屋子裏一同用飯……吃一小塊餅,呷一口酒,這種想法與最初的主餐根本完全無關……主餐最初是很多朋友在家中一同用飯。」所有現代聖經學者也會同意巴克萊的觀點,可是教會在這問題上仍然會依從自己的傳統,多於神的話語,真叫人驚奇!

耶穌囑咐門徒,要教導他們的門徒順從一切他命令了他們去做的事。所以當耶穌囑咐門徒一同吃那餅,喝那杯,來紀念他的時候,他們也會教導自己的門徒這樣做。他們會否可能是在平常用飯時舉行主餐?我們讀到保羅寫給哥林多信徒的信,看來主餐無疑是在用飯時進行:

你們聚會的時候(保羅不是說到在教會建築物中聚會,因為當時還沒有教會建築物),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林前十一20-21,加上強調)

如果主餐是按著現代教會的方式進行,保羅如此來說主餐,豈不是胡說八道?你曾否聽過現代教會主餐中會出現這種問題?有人先吃自己的飯,另一人卻是飢餓,有人卻是渴醉?如果主餐是與一頓真正的飯一同進行,保羅的話才有意義,他再說: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記得保羅不是寫到一座教會建築物,而是一群聚會的人,那才是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林前十一22)

如果人們不是在實際用飯時作那些事,那些沒有的人又怎會覺得羞愧呢?保羅指出,有些哥林多信徒提早來到聚會,沒有等待其他人到來,便自己先用飯,當有些很貧窮的人來到,窮得沒帶食物一同用飯的話,他們便會飢餓,又因為大家也發現他們沒有帶來食物,便會覺得羞愧。

保羅寫了這話後,再寫到更多有關主餐的事,這是「從主領受的」聖禮(林前十一23),又重述第一次主餐時所發生的事(參考林前十一24-25),然後再警告哥林多的信徒,不要不按理享用主餐,說到如果他們不自己省察,可能實際上是吃喝自己的罪,招來身體軟弱,患病,甚至早死(參考林前十一26-32)。

保羅再總結說: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林前十一33-34)

按上文下理來說,干犯主餐的罪,就是不考慮其他信徒。保羅再次警告,主餐應是一同分享用飯,那些先用自己飯的人有可能會招來神的審判(或管教)。解決方法十分簡單,如果人們飢餓,等不了別人,他在聚會以先,應該先吃點東西,而那些早來的人應該等待那些遲來的人一同用飯,當中明顯包含主餐,或者根本那就是主餐。

我們看看整段經文,似乎明顯可見,保羅是說如果人們吃餐的話,要用討喜悅的方式來吃,流露彼此相愛和關心。

無論如何,顯然初期教會在家中一同用飯時實行主餐,用不著聖職人員主持,為何我們不去照樣行?

餅和酒

主餐時用那一種餅和酒,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我們一定要完美地模仿最初的主餐,便要知道最初的餅是用那一種材料來造,酒是用那一種葡萄來釀了(第一世紀有些教父嚴格地規定酒必須用水稀釋,不然便不是正確地執行主餐)。

餅和酒是古時猶太人一些最普遍的食物,耶穌賦予兩種非常普通的食物深邃的意義,兩種幾乎人人每天也會吃的食物,假如耶穌在歷史一個不同的時空,在另一個文化中降世,最初的主餐便可能會包括了乳酪和羊奶,或米餅和鳳梨汁,故此耶穌與門徒一同用飯時,任何食物和飲料也有可能會用來象徵他的身體和血,屬靈意義才是重點,我們成功地遵守律法的字面意思時,不要忽略律法的精義!

人們平時用飯,不必十分嚴肅,我們也已經看過,早期的基督徒「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二46)。不過,人們一同用飯,來到紀念耶穌犧牲,進食餅和酒時,態度認真,當然很合宜。人們進食主餐前,按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7至34節中向哥林多的信徒的嚴厲警告,先自我省察一下,也總是好的。任何人違背基督叫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也會招來神的管教。人們有甚麼衝突和紛爭,也應該在主餐之前解決,信徒也應該省察自己,承認一切的罪,用保羅的說法,就是「自己省察」的意思。

藉著基督的身體彰顯聖靈

人們一同分享敬拜、教導和屬靈恩賜之前或以後,都可以一同用飯。個別家庭教會可以決定自己的形式,同一間家庭教會在不同的聚會時,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

從經文清楚可見,早期教會的聚會與今天制度教會的崇拜相當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至十四章向我們提供了尤其豐富的亮光。看到早期基督徒如何聚會,沒有理由認為我們今天不能或不應該依照同一種形式。保羅所形容的初期教會聚會,也明顯只能在小組環境中進行,從資源和人力分配來看,保羅所形容的聚會無法在大型聚會中進行。

我首先要承認,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前四章所寫的,我不是全都明白。不過,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至十四章中所描述的聚會,明顯有一個非常突出的特徵,就是聖靈與他們同在,藉著基督身體的肢體彰顯出來。聖靈把恩賜分給各人,來造就基督的整個身體。

保羅最少列出九種聖靈恩賜:預言、方言、翻方言、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辨別諸靈、醫病恩賜、信心和行異能。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中,保羅沒有說每次聚會也會出現這一切恩賜,不過肯定是暗示人們可能會運用這些恩賜,也似乎是總結一些最常見的聖靈彰顯: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我們先看一下這五種普遍的聖靈彰顯,然後在後一章,更全面地看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至10節所列出的九種恩賜。

保羅最先列出詩歌,他寫給另外兩間教會的信中,也提過聖靈所賜的詩歌,突出詩歌在基督徒聚會中的地位。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五18-19)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西三16)

我們不清楚詩章、頌詞和靈歌的分別,不過這一切也是以基督的話語作為基礎,由聖靈感動而來,信徒應該為了彼此教導和勸戒而唱出來,這才是重點。毫無疑問,教會歷史中,很多由信徒頌唱的詩歌也屬於這三種類別的其中一種。但不幸地,太多現代詩歌缺乏聖經深度,顯出這些詩歌不是由聖靈感動,因為實在太過膚淺,沒有教導和勸戒信徒的實際價值。然而,在家庭教會聚會的信徒應該預期,聖靈不但會感動個別肢體帶領一些出名的基督徒新詩歌和舊詩歌,也會向一些肢體賜下一些特別的歌曲,可以用來造就普遍信徒。啊,教會有自己由聖靈所賜的詩歌,這是多麼奇妙呢!

教訓

保羅第二列出教訓,再次指出任何人在聚會中也可以分享一些由聖靈感動而來的教訓。當然,所有教訓也要經過審斷,看看是否符合使徒的教訓(因為當時人人也會委身這樣做:參考徒二42),我們今天也應這樣做。不過,新約這裏或別處也沒有指出,地方教會每星期聚會時,也要有同一個人講道,支配著每次的聚會。

當時在耶路撒冷,聖殿有一些比較大型的聚會,由使徒負責作教導。我們知道長老在教會中也領受了教導的責任,有些人也蒙召作教導的職事。保羅常常在眾人面前和各家各戶裏教導人(參考徒二十20)。不過,在一些小型的信徒聚會中,聖靈可能會使用一些使徒、長老或教師以外的人,來教導別人。

論到教導人,我們看來比早期教會遠為有利,因為我們都能攜帶自己的聖經去聚會。可是另一方面,可能由於我們很容易得到聖經,助長了我們看教義比盡心愛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得重要,奪走神話語要帶給我們的生命。我們一直被人瘋狂地灌輸教義,很多小組查經和主日講道也完全與生活無關,非常沉悶。家庭教會可以依照一個很好的原則:如果一些較年長的孩子表示感到沉悶,成年人很可能只是收起自己的感覺,孩子是很好的真理指標。

啟示

第三,保羅列出「啟示」,這可能指到任何一些由神向某些肢體啟示的東西。舉一個例子,保羅特別提到有些不信的人,可能會來到基督徒的聚會中,透過先知講道的恩賜,可把「他們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叫他們可以「勸醒知罪」,「被眾人審明」,「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4-25)

我們再次見到,聖靈的真正同在,是教會聚會預期會有的特色。也因著聖靈的同在,可能有一些超自然的事情發生。早期的基督徒真的相信耶穌所應許的:「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如果耶穌親自在他們中間,神蹟便可能發生,他們確實地「以神的靈敬拜」(腓三3)。

無論如何,我稍後便會說到更多關於預言的事,預言可能包含一些有關別人內心的啟示。不過,啟示也可能關乎其他東西,和藉著其他途徑而來,好像透過夢境或異象(參考徒二17)。

方言和翻方言

第四,保羅列出兩種一同運用的恩賜,說方言和翻方言。在哥林多教會中,人們說方言過多過濫。那是說,人們在教會聚會時說方言,卻沒有人翻方言,以致沒有人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我們可能會奇怪哥林多的信徒為何會受到責備,因為聖靈賜給他們方言的恩賜,卻沒有賜下翻方言的恩賜,似乎錯在聖靈。就這問題,我們在下一章會提出一個很令人滿意的答案。無論如何,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好像很多制度教會也沒有禁止人說方言),相反地,保羅不准人禁止別人說方言,明說這是主的命令(參考林前十四37-39)![8] 說方言是一種恩賜,若運用得當,可以造就基督的身體,肯定神在人們中間超自然的同在。神藉著人來說話,提醒人們神的真理和心意。

第十四章中,保羅沒有嚴嚴指出講道(或譯作「說預言」)比說方言不翻更好,他強烈地鼓勵哥林多的信徒要渴慕講道之能(或譯作「說預言之能」),指出在渴慕的人中間,聖靈恩賜更可能會彰顯出來。同樣地,保羅勸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帖前五19),指出信徒對預言的恩賜抱有錯誤的態度,可能會「消滅」或「撲滅」聖靈的感動,難怪在今天大多數信徒中,很少會見到預言的恩賜。

如何開始

神首先把一個家庭教會的異象賜給一位家庭教會的創立人或長老/牧師/監督,透過他們的事奉,靠著聖靈產生一些家庭教會,記得聖經中長老/牧師/監督可以是制度教會所指的一個成熟平信徒,家庭教會的創立人也不需要接受正式的神學教育。

聖靈把家庭教會的異象賜給一個創立人以後,這人便要立刻求問主那些人會成為他的伴,主會帶領他認識一些有相似異象的人,肯定自己的帶領。或者主會帶領他認識一些受教的未信者,能在家庭教會中帶領這些人歸入基督,然後訓練他們作門徒。

那些剛剛開始家庭教會工作的人應該預期,肢體要一段時間才會彼此相處和諧,學會依靠和跟隨聖靈,過程中將會有反複試驗。肢體全部參與、合符聖經的帶領方式、裝備長老、聖靈的帶領和恩賜、一同用飯、一種既輕鬆又屬靈的氣氛,這些概念對一些只熟悉制度教會崇拜的人來說,會是相當陌生。因此,一間新的家庭教會誕生時,人們要有智慧地運用恩慈和忍耐,最初的形式可以是在家中查經,由一個人帶領敬拜,再由另外一個人分享一篇預備好的教導,然後結束時找機會一同祈禱,彼此團契,一同用飯。不過,由於各人會一同研究聖經的家庭教會形式,長老/牧師/監督應該鼓勵肢體一同為神做到最好,然後,享受其中的經歷!

家庭教會的聚會可以每星期輪流在不同肢體的家中進行,或者由一位肢體每星期開放自己的家。有些家庭教會在天氣許可下,會不時到戶外一些景色優美的地方聚會。聚會的時間和地點也不一定要在星期日早上,可以是任何肢體最方便的時間。最後一點,家庭教會最好先從人數小開始,不要多於十二人。

如何從制度教會轉到家庭教會

很有可能,很多讀這書的牧師也正在一些制度教會中事奉,親愛的讀者,你可能是其中一位。如果我觸動了你的心弦,你也渴望有我所一直形容的那種教會,那麼,你現在已經想知道自己如何可以帶來這種轉變。我鼓勵你不用著急,先在你現存的制度架構中開始教導聖經真理,盡你所能去訓練一些順服耶穌命令的門徒。真正的門徒明白那一種才是合符聖經的教會架構時,會傾向渴望有這種轉變,山羊和宗教份子卻傾向拒絕這類轉變。

第二,你可以研究聖經論到這主題的經文,教導你的會眾知道有關家庭教會的架構和內在的祝福。最後可以取消周三或主日的晚堂崇拜,在一些成熟信徒監察下,開始在家中舉行一些小組聚會,鼓勵各人一同出席,逐漸地盡可能依照家庭教會的聖經模式安排這些聚會。然後,留出一些時間,叫人們可以開始完全地享受他們小組的祝福。

只要大家也喜歡家庭聚會的話,你便可宣佈下個月的某個主日會是「初期教會主日」,在那星期日,教會的建築物會關門大吉,各人也會如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樣到家中聚會,一同享用豐富的飯食,一同領受主餐,團契,祈禱,敬拜,分享彼此的教導和屬靈恩賜。如果這次主日成功的話,你便可以開始每月一次舉行這些主日聚會,後來每月兩次,然後每月三次。最後,你可任由各個小組各自成為一間獨立的家庭教會,自由地成長和倍增,也可能每幾個月一同聚集,舉辦一些大型聚會。

我所描述的整個轉變過程可能會花上一至兩年時間。

或者,如果你想更慎重地行事,可以只與幾個最感興趣的會友開始一個家庭聚會,由你來主領(再說,家庭教會不一定要在主日早上聚會),可以看為是一個試驗,也肯定會成為大家的學習經驗。

如果這聚會成功,便委任一位監督,任由這小組成為一間獨立的教會,每月只會參與一次制度教會的主日崇拜,這樣做的話,這間新教會便仍然是母會的一部分,會眾也不會太過負面地看他們,也可以幫助影響教會內其他人,考慮加入這由制度教會所創立的家庭教會。

如果第一個小組人數增長,靠著禱告把人們分成兩組,好叫兩組也有一位好組長和有些足夠恩賜的組員,兩組可以在一些彼此約定的日子,或者每月一次,或每季一次舉辦一次大聚會,彼此見面。

無論你選舉那一種方式,就算經歷失望的時候,也要專注你的目標,失望是很可能會有的,家庭教會由人組成,有人便會有問題,不要放棄。

你制度教會的全體會眾中,極有可能不會盡都作出這種轉變,所以你一定要決定在那個時候開始,放低原來的制度教會,完全委身於一間家庭教會或家庭教會的小組。對你來說,那將會是有著重大意義的一天!

理想的教會

大教會有一座巨大的建築物,每個主日也有數千人出席。實際上,在神眼中,一個家庭教會的牧師能否比這大教會的牧師更為成功呢?能夠的,只要他不斷倍增一些順服的門徒和門訓領袖,依從耶穌的模式,不是每星期一次地聚集一些屬靈山羊,看一場音樂會,聽一篇用幾節脫離上下文經文來聖化的愉快講道。

一個牧師決定跟從家庭教會的模式,便永遠不會有一大群屬於自己的會眾。不過,長遠來看,隨著他的門徒不斷叫人作門徒,他便會有一些持久的果子。很多為數四十至五十人的「小」群會眾的牧師,拼命要爭取更多的人數,現在需要調整一下自己的想法。他們的教會可能已經太大,或者應該不要再祈求一座更大的建築物,而要開始求問應該委派那些人,去帶領兩間家庭教會(這事發生時,請你不要叫你所委任的人和自己作「會督」!)

我們需要消除教會越大越好的想法。如果我們純粹按著聖經來下判斷,一群由數以百計尚未接受門訓的觀眾組成的會眾,在一些特別的建築物中聚會,可真相當奇怪。如果有任何一位最初的使徒到訪一些現代的制度教會,他們可會抓破頭皮,百思不解!

一個最後的反對理由

人們不時說,西方世界中基督教已成為文化的一部分,以致人們不會接受在家中聚會的想法,因而主張我們必須保留制度教會的模式。

首先,隨著家庭教會運動正在西方世界取得迅速的動力,證明這說法並不正確。

第二,人們已很喜歡在家中開派對,聚餐,團契,查經和小組聚會,要接受家庭教會的想法,不用大幅度改變思想。

第三,宗教份子、「屬靈山羊」等不會接受家庭教會的概念,不會做一些有可能叫他們朋友覺得自己古怪的事情。不過,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只要明白聖經的原則,肯定會接受家庭教會的觀念,也很快會明白到教會建築物對於門徒訓練是可有可無的。如果你想用「草木、禾稭」(參考林前三12)建立一間大教會,便需要一座建築物,不過這一切最終也會燒盡。但是,如果你想倍增門徒和門訓領袖,用「金、銀、寶石」建造耶穌基督的教會,便不需要浪費金錢和精力在建築物上。

有趣地,今天世界上最大型的本地化傳福音運動,就是中國家庭教會的「回到耶路撒冷」運動,採取了一種向10/40 之窗佈道的特別策略。他們說:「我們不期望在任何地方興建一座教會建築物!這樣可叫福音傳得更快,官方更難偵查,又叫我們可以把一切資源直接用在福音事工上。」[9] 這是一個很有智慧、又合符聖經的榜樣,我們來跟從吧!

 


[1] 參考www.shepherdserve.org網頁中Biblical Topics一欄下的 “Jesus on Money”。

[2] 雖然這聽來很激進,不過人們需要教會建築物的唯一原因,是因為缺少領袖願意管理較小的家庭教會,這是由於制度化教會內有機會成為領袖的人,得不到良好的門徒訓練所引致。大教會的牧師實際上是否在奪取會眾中一些神呼召作牧師的人配得的事奉機會?可能是。

[3] 這一對十或一對二十的比例,不應看為是牧師過濫,因為耶穌也訓練十二門徒,摩西也委派十夫長(參考出十八25),這是聖經的模式。大多數制度教會的牧師牧養太多人,以致他們無法有效地親自作門徒訓練。

[4] 我們可能會問,為何聖經沒有提到有「主任牧師」、「副牧師」或「助理牧師」?因著現代教會的架構,這些名稱看來才這麼重要,但是由於早期教會的架構,這些職位都是可有可無,二十人的家庭教會不需要主任牧師、副牧師和助理牧師。

[5] 很多牧師就算是神所呼召,熱心愛人的基督僕人,他們也永遠不會變成一流的演講家。實際上,人們說牧師講道常常太沉悶,或最少有時候很悶,是否說得太過苛刻呢?有一位教會批評者指出,台下的會眾中很多人也是「心不在焉」,不過,講道很沉悶的牧師不時也是很健談的人,人們與他們親身交談時,很少會覺得沉悶,所以家庭教會的互動式教學往往也是很有趣,與人們在教會聽道時常常偷看手錶相比,家庭教會的活動轉眼就過,他們的牧師不用擔心會悶到別人。

[6] 我對瘋癲這字最喜歡的定義是:反覆做同一件事,卻盼望得出不同的結果。牧師可以多年來不斷教導人們所有肢體也有責任參與門徒訓練的工作,可是除非他們做些事情去改變形式或架構,否則人們來到教會,仍然只會是坐下,聽道,然後回家。牧師啊,如果你還是在做一些過去無法改變人們的事情,這些事情在將來也不會改變他們,改變你正在做的事情吧!

[7] 當然,很多牧師反對這想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實際上在建立自己的王國,而不是神的國度。

[8] 當然,我知道有些人認為一切聖靈的超自然彰顯也只限於第一世紀,這些恩賜在當時便已停止,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追求早期教會的經歷,說方言已不再正確。我有少許同情這些人,他們就像一些現代的撒都該人,有一位日本朋友曾有幾次聽見我用日語讚美神,我卻從沒學過日語,便知道這些由聖靈所賜的恩賜還沒有止息。我也奇怪為何這些現代的撒都該人會堅持聖靈仍呼召罪人,叫他們知罪和重生,卻又否認聖靈超越這些神蹟的工作,這種「神學」是人們不信和不順服的產物,沒有聖經支持,實際上違背基督的目標,按照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所寫的話,這樣做是直接違抗基督。

[9] Paul Hattaway, Back to Jerusalem, (Carlisle: Piquant, 2003), 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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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家庭教會

教會增長

 

你是牧師,也希望自己的教會增長,這是牧師一個很普遍的心願。不過,為甚麼你想自己的教會增長?你心中真正的理由是甚麼

你想自己的教會增長,好叫你可以覺得自己成功?你是否希望受人尊重,覺得自己很有影響力?你是否希望向人賣弄權力?你是否希望可以發財?這些都是想自己教會增長的錯誤原因。

如果你想自己的教會增長,好叫神能夠得榮耀,同時又有更多更多生命得著聖靈改變,這就是渴望教會增長的正確理由。

當然,我們能夠自己欺騙自己,明明自己實在有一些自私的動機,卻以為自己的動機十分純正。

我們如何可以知道自己的真正動機?如何可以知道,究竟我們是真心想要建立的國,還是只不過想建立自己的王國?

察看自己內心對其他牧師的成功有何反應是一個方法。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的動機純正,認為自己真心希望神的國和的教會增長,可是聽到其他教會增長時,卻發現自己的內心有幾分妒嫉,便顯出我們的動機不是這麼純正了。這情況顯明我們實在不太關心教會的增長,不過是關心自己教會的增長。為甚麼會這樣?因為我們的動機某程度上不免有點自私。

我們也可以察看自己聽到附近有一間新教會開辦時,自己內心的反應,來檢查自己的動機。如果我們覺得受到威脅,便顯出我們關心自己的國,多於關心神的國。

牧師牧養的是大教會也好,是不斷增長的教會也好,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察看自己的動機。這些牧師可以問問自己一些問題,好像「我會否考慮建立一些新的教會,從自己的會眾中差出和放開一些重要的領袖和成員,但是會使到自己的教會變得比較小?」倘若牧師非常抗拒這種想法,便很可能是為著自己的榮耀,才建立教會。(另一方面,大教會的牧師也可以是為著自己的榮耀才建立一些新教會,好吹噓自己 有多少教會從自己的母會中分出去。)牧師也可以問自己另一些問題:「我與小教會的牧師相熟嗎?還是我會與他們保持距離,覺得自己比他們高等?」 或問:「我是否願意牧養一間只有十二至二十人的家庭教會?還是我會覺得自尊受損?」[1]

教會增長運動

美國和加拿大的基督教書室中,通常有整個書架會放滿一些論到教會增長的書,這些書籍和其中的觀念也傳到全世界,牧師渴望學會如何增加自己教會的出席人數,也不時急於採納這些美國超大型教會牧師的意見,這些牧師由於教會的建築物龐大,主日出席的人數眾多,而被人們看為成功。

不過,洞察力稍為強的信徒,會知道出席人數和建築物的大小,並不是門徒建立的素質的指標。有些美國教會是藉著一些吸引人、卻違背聖經真理的教義,才會有所增長。我曾經與世界各地的牧師說話,告訴他們很多美國的牧師相信和傳講只要一個人得救後,無論再信甚麼或如何生活也不會失去他們的救恩,他們知道後也感到很驚訝。同樣地,很多美國牧師傳講一種打折扣的廉價恩典福音,叫人們以為自己不用聖潔,也可得進天國。有不少牧師會傳講一種成功神學,煽動一些人的貪念,他們看宗教不過是一個途徑,叫他們可以在地上積蓄更多的財寶。我們實在不應模仿這些牧師的所謂教會增長策略。

我也讀過不少關於教會增長的書,對這些書籍有一些混雜的感覺。在某程度上,很多書籍都收入了一些符合聖經的策略和建議,叫這些書也值得一讀。可是,大多數這類書籍,也是以一種有一千七百年歷史的制度教會模式作為基礎,而不使用符合聖經的教會模式。結果,人們的焦點不在於透過倍增門徒和門徒訓練者,來建立基督的身體,卻放在建立一些個別的組織會眾,往往要求有一些更大的建築物,需要有一些更專門的教會同工和計劃。這種架構像一個商業機構多於一個家庭。

有些現代的教會增長策略似乎指出,為了得到更多人數,教會的服事應做得更迎合一些不想跟從耶穌的人。他們建議講道要短,內容正面,敬拜有形無實,要有很多社交活動,卻從不提起金錢,等等。這些策略並不可以造就一些背棄自己、順服基督一切命令的門徒,只會建立一些口稱自己是基督徒、生活卻與世人沒有兩樣的人,而他們其實是正在走向滅亡。這不是神要勝過世界的策略,卻是魔鬼要勝過教會的策略,這樣做不是「教會增長」,卻是「更加屬世」。

迎合慕道者的模式

人們通常會說,美國最流行的教會增長策略便是「迎合慕道者(seeker-sensitive)」的模式,按照這種策略,主日崇拜設計成(1)基督徒感到最容易邀請未信的新朋友,及(2)未信的人可聽到一些不會得罪別人的福音,叫他們聽得明白,又覺得與自己相關。週六的活動和小組則用來為信徒提供門徒訓練。

透過這方法,有一些個別的教會增長得相當大,美國的制度教會中,只要人人也參與小組(人們通常卻不參與),在小組中接受門訓,只要福音沒有妥協(人們不想得罪別人的話,便常常會作出讓步,因為真正的福音是會攻擊人的驕傲),這些教會可能是有最大的潛力傳福音和造就門徒。這些迎合慕道者的教會,最低限度也實施了一些接觸未信者的策略,這是大多數制度教會沒有的方針。

美國的迎合慕道者模式與聖經的教會增長模式相比,又會怎樣呢?

在使徒行傳中,神所呼召的使徒和傳道人在公開地方,在各人家裏傳揚福音,又行出神蹟奇事吸引一些不信的人,那些悔改又相信主耶穌的人,願意委身學習使徒的教訓,定時在家裏聚會,在長老/牧師/監督的帶領下,學習神的話語,運用屬靈恩賜,一同領受聖餐,一同祈禱等。神所呼召的教師和先知也在眾教會中行走,人人與朋友和鄰舍分享福音。由於沒有建築物,所以不會減慢教會的增長,奪走神國的資源。資源可以用在廣傳福音和建立門徒上,領袖可以很快接受在職培訓,不須送到神學院或聖經學院,這一切也可以使到教會在短時間內有極大的增長,直到教會接觸到某一個區內所有的慕道者為止。

相比之下,迎合慕道者的模式一般不會有神蹟奇事,因而缺乏一些屬靈的宣傳、吸引和認罪途徑。這種模式側重於一些自然的市場和宣傳策略,要吸引人們到他們的建築物內聽說福音,牧師的演說技巧和說服能力成了人們決志的關鍵,這種做法與保羅的方法多麼不同,保羅寫道:「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4-5).

更多的分別

迎合慕道者的模式普遍不會有使徒和傳道人,因為主角是牧師。有一個問題:除去使徒和傳道人傳福音的角色,把這責任交給牧師,是否一種得到教會增長的更好方法?[2]

迎合慕道者的牧師每星期在主日崇拜中講道,又鼓勵基督徒帶一些未信者來聽道,因此,普遍而言,教會肢體的未信朋友每星期才可以聽到福音一次,未信的人也一定要願意到教會才行,同時必須有一些願意邀請他們的教會肢體。在聖經的模式中,使徒和傳道人不斷在公眾場所和私人地方傳揚福音,所有信徒也與自己的朋友和鄰居分享福音。這兩種模式中,我們透過那一種可叫最多的未信者得聞福音呢?

迎合慕道者的模式要求一間令人滿意的建築物,信徒才不恥於邀請未信的朋友前來,未信的朋友也不恥於前來,這樣往往需要一大筆金錢。福音能夠「廣傳」以先,一定要擁有或建造一座令人滿意的建築物。在美國,這些建築物一定要坐落一些好地點,經常是一些富裕的市郊。相反地,聖經的模式不需要一些特別的建築物,特別的地點或金錢,福音遍傳,便不會受到主日適合到教會的人數所限制。

還有更多的分別

我們把某一些迎合慕道者的教會與聖經的模式比較一下,便會發現更多的分別。

使徒行傳中,使徒和傳道人叫人們悔改,相信主耶穌,馬上受洗,人們決志時,便預期會成為基督的門徒,要符合一些耶穌為門徒所定下的條件,列明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6至33節和約翰福音八章31至32節中。這些人開始愛耶穌勝於一切,活出他的話,背起他們的十字架,放棄自己一切所有的東西,當下成為屬神的好管家。

在迎合慕道者的教會中,人們通常會傳一個不同的福音,牧師會向罪人說神多愛他們,神如何可以滿足他們的感受需要,他們如何只要藉著「接受耶穌作救主」便能得救。他們作了一個簡單的「決志祈禱」後,便再沒有人告訴他們作門徒的代價,通常有人會肯定他們已真正得救,又懇求他們參加一個教導他們在基督裏成長的課程。如果他們參加這課程(很多人甚至不再回去教會),便通常會接受一個系統式的學習過程,集中教導他們認識一些特有的教義,而不是叫他們學會更順服基督的命令。這「門徒訓練」計劃的高潮,在於信徒最終開始向教會作出十一奉獻(主要用來支付樓宇供款和不符合聖經的同工薪資,為此成了差劣的管家,支持很多不是神所按立的工作,於是剝削一些神真正想支持的工作),又被人誤導,以為只要他開始在制度教會中作出一些積極的事奉,便是「找到自己的職事」,可是聖經可能一次也沒有提過這些事奉工作。

如果你的政府擔心沒有足夠的人自願參軍,決定「迎合想參軍者」,這會發生甚麼事呢?想像一下,政府承認只要他們願意參軍,便會招募他們,對他們全無要求——他們可以白白資薪,不是賺得或配得,早上想要幾時起床也可以,他們想的時候,才用參與訓練演習,但也可以選擇留下來看電視,萬一開戰時,他們也可以選擇上戰場或到沙灘。這樣做會帶來甚麼後果?

軍隊的人數毫無疑問是激增了!可是,這軍隊也不再是軍隊,無法履行任務,而迎合慕道者的教會也是一樣,他們降低標準,以求增加崇拜出席人數,卻蠶食門徒的水準和順服的程度。這些迎合慕道者的教會試圖在主日「傳福音」,在一週中間的聚會時間進行「門徒訓練」,如果他們在每星期的訓練中說只有耶穌的門徒才可以進天國,便肯定會有麻煩,人們會覺得自己在主日早上受騙。因此這些教會一定要在一週中間的訓練中欺騙他們,告訴他們門徒身分和順服是可以隨意選擇,而不是那些一定會進天國之人的條件。[3]

肯定地,我明白一些制度教會確是加入一些其他制度教會不會加入的聖經模式原則,無論如何,聖經的模式顯然是最有效倍增門徒和門徒領袖的模式。

為甚麼人們今天不跟從聖經的模式?看來有無數的借口,但歸根究底,人們是由於傳統、不信和不順服,才不跟從聖經的模式。很多人說今天的世界不可能運用聖經的模式,但是事實上,今天世界各地也有人運用聖經的模式。舉一個例子,過去半個世紀以來,中國的教會急劇增長,正是由於信徒跟從聖經的模式,難道神在中國與在其他地方有所不同嗎?

說這一切,也是想叫美國以外的牧師,小心那些美國的教會增長方式,這些方式已流傳到世界各地。如果他們追求聖經的教會增長模式,便會更成功地成就基督使人作門徒的目標。

後果

按我的觀察,很多支持現代教會增長教導的人,已與世界各地的普通牧師脫節。大多數牧師所牧養的羊群也不超過一百人,很多這些牧師嘗試了這些教會增長的策略後,並不湊效,雖然他們沒有出錯,也事與願違,於是感到灰心失望。似乎沒有人承認,有很多限制教會增長的因素,是超過牧師的控制範圍,讓我們現在看看這些因素吧。

首先一提,教會增長受制於當地的人口,明顯地大多數大型的制度教會也坐落於一些人口稠密的地區,通常有數以幾百萬的人可以吸納加入教會。不過,如果人數真是一個成功的指標,教會實在不應由大小來衡量,而是應以當地人口的百分比來評估。按著這基礎,有一些十人教會比一些萬人教會還要成功,村中只有五十人,而教會中有十人,比起市內有五百萬人,而教會中只有一萬人,還要成功得多。(可是,那些十人教會的牧師永遠不會受邀請出席一些教會增長會議。)

第二個限制教會增長的因素

第二,教會增長受制於某個特定地區內所有教會與慕道者的飽和程度。某個特定時間,一個地方中向福音開放的人就只有這麼多。當教會接觸了所有這些慕道者以後,便沒有教會再會增長,除非是一些已經上教會的人轉到另一些教會。(這是很多大教會增長的方式,不惜犧牲區內其他小教會。)

當然,所有現在是基督徒的人也曾經有一段時間抗拒福音,但後來在聖靈感動下接受了。因此,現在不接受的人很可能將來是會接受,而他們接受時,教會便會增長。當很多本來不接受福音的人一下子都接受福音,我們通常便會稱這為「復興」。不過,我們不要忘記,就算只有一個人變得接受福音,也算是復興,不過是小規模的復興 ,但所有大規模的復興也是從一個人接受福音開始。所以牧師們,不要輕看那有小開始的一天。

耶穌差他的門徒到一些他也知道很可能不會接受福音的地方傳福音,甚至連一個悔改的人也沒有(參考路九5),可是,耶穌仍然差他們到那些地方傳福音。那些門徒是否不成功?不,就算沒有人決志信主(沒有教會增長),他們仍算成功,因為他們順服耶穌。

同樣地,耶穌仍然差派牧師到一些鄉村、城市和效區。耶穌知道這些地方會接受福音的人很少,不過,當這些牧師忠心地服事一小群會眾,即使某些教會增長專家會覺得這些人是失敗,神卻看他們相當成功。

各處的牧師也應該受到一個事實激勵,因著神的憐憫,應允自己子民的代求,所以神作工使到很多不接受福音的人,變得接受福音。神會透過良心、大自然的創造、環境、暫時的審判、教會的生命見證、福音的傳播、聖靈的指責等,嘗試感動那些未得救的人。所以,牧師們,要振作。只管持守順服、禱告、傳道,每次大規模的復興之前,總會先有一些很大的復興需要,也總會有夢想出現復興的人 ,請繼續為主來夢想!

第三個限制教會增長的因素

第三個會限制教會增長的因素,是牧師的能力,大多數的牧師不懂得一些監管一大群會眾所必需的技巧,這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只是沒有組織、行政的恩賜,或沒有向一大群會眾講道/教導的恩賜。明顯地,神沒有呼召這些牧師去牧養一大群會眾,他們只應該牧養一間中等規模的制度教會或家庭教會,否則便是做錯了。

我最近讀了一本有關領袖的暢銷書,由一個美國數一數二大教會的主任牧師所寫,讀的時候,看到很多他給與現代牧師的經驗意見,我第一個想法是:「他不是在告訴我們如何作一個牧師——而是告訴我們如何作一間大機構的行政總裁。」美國制度式超大型教會的牧師也別無選擇,他需要很多同工,要全時間管理同工,我所讀之書的作者也足夠技巧勝任一間世俗公司的行政總裁。(實際上,這作者在書中不時引述一些著名商業顧問的話,把他們的意見應用在牧師讀者上。)不過,就算不是大多數讀者,很多讀者也沒有那作者擁有的領導才能和管理技巧。

在同一本書中,這作者坦誠地分享自己如何在幾次嘗試建立一大群會眾時,犯了一些嚴重的錯誤,幾乎賠上他的家庭和自己將來的事奉,但靠著神的恩典,他經過了那些難關。不過,這作者的經歷提醒我,有很多其他制度教會的牧師一心追逐同一種的成功,犯了一些相似的錯誤,結果輸掉了一切。有些牧師全心擺在教會,卻失去了孩子,糟蹋了婚姻。有一些牧師精神崩塌,或經歷嚴重的事奉低潮,另外有一些牧師變得希望幻滅,最終放棄自己的事奉。雖然也有一些牧師能熬過去,但是,也只是苟延殘喘,生活中暗暗地感到絕望,心中不禁懷疑自己作出這些超乎常人的犧牲是否值得。

我讀這本書時,它不斷地在我心中強化初期教會的智慧,初期教會與現代的制度教會沒有任何相同的地方,牧師也不會負責照顧多於二十五人。我在上一章說到,許多覺得自己會眾的人數太少的牧師,都應該在聖經光照下再思自己的事奉。如果他們有五十個會眾,教會其實是太大了。如果教會中有一些能勝任的領袖,他們便應以禱告的心考慮分成三間家庭教會,賣掉自己的建築物,並以使人作門徒為目標,以神的方式建立神的國度。

若這樣做似乎太激進,他們最少可以開始造就一些將來的領袖,或開始一些小組,如果他們已有一些小組,便分出一些小組,自動成為家庭教會,看看有甚麼事會發生。

其他的現代教會增長技巧

除了迎合慕道者的模式外,今天人們還提倡一些其他技巧,看為是教會增長不可缺少的東西,很多這類技巧也不符合聖經,歸入「屬靈爭戰」的類別,人們用一些「攻陷堅固堡壘」、「爭戰禱告」和「屬靈領域」的名稱,宣傳這些技巧。

我們會在往後論到屬靈爭戰的一章,再思想一些這類做法。簡而言之,我們會奇怪,如果這些技巧被看為今天教會增長必須的東西,為甚麼初期教會的使徒卻又完全不曉得這些技巧呢?

很多教會增長的方法也來是自一些牧師的親身經歷,他們說:「我做了這些和那些,教會便增長了。所以如果你做同樣的事,你的教會也會增長。」可是,真相是他們所作的古怪事情,與他們的教會增長沒有真實的連繫,只不過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當其他牧師一再依照這些古怪的方法,做一模一樣的事情,教會卻全無增長的時候,真相便又再次證明出來了。

人們可能會聽到一個教會有增長的牧師說:「我們開始大聲斥責自己市內的鬼魔時,教會便出現復興了,所以如果你也希望自己的教會復興,也要大聲斥責鬼魔。」

可是,為何過去二千年來的教會歷史中,世界各地出現很多奇妙的大復興,當時卻沒有人在各城各市中斥責鬼魔?這情況指出,就算那牧師以為復興是由於他們斥責鬼魔,卻是他誤解了。更可能是,那牧師市內的人開始願意接受福音,可能是因為教會合一地禱告,而人們軟化的時候,牧師又剛好在那些地方傳福音。很多時候,教會增長也是由於天時、地利、人和。(聖靈幫助我們有天時、地利、人和。)

如果人們大聲斥責市內的鬼魔,可帶來某一個牧師的教會復興,那麼為甚麼過了一段時間後,復興卻又減慢了,及至停止了,而且常常也是這樣?如果人們大聲斥責鬼魔實在真是關鍵,那順理成章,如果我們不斷地大聲斥責鬼魔,市內所有人便也會相信基督,但情況卻不是這樣。

只要我們稍為思想一下,便可清楚地知道真相。禱告、傳道、教導、建立門徒和聖靈幫助等,才是唯一符合聖經的教會增長途徑。但是,甚至這些聖經方法也不保證會有教會增長,因為神造人賜給人們有自由意志。人們可以選擇悔改或不悔改,甚至可以說,耶穌在一些時候,到訪一些不肯悔改的城市時,他也無法做到任何教會增長。

這一切也是為了說明,我們單單需要用一些聖經的方法,來建立教會,其他做法也只會浪費時間,這些工作是用草木、禾稭建造,有一天會被火燒盡,也不會得到賞賜(參考林前三12-15)。

最後一點,我們的目標不應只是人數的增長,卻是要建立門徒。如果我們建立門徒的時候,教會同時增長,便讚美神吧!


[1] 這是家庭教會的另一個優點——牧師不用為一些錯誤的原因爭奪一大群會眾,因為會眾的人數受到房屋的大小限制。

[2] 這是為何今天我們有這麼多傳道人、教師、先知、甚至使徒,來牧養教會。在制度教會架構中,很多神所賜的職事沒有得到一個正確的位置,或全無位置,以致最終由一些非牧師的事奉人員牧養教會,奪去教會更大的祝福。如果這些人在一個符合聖經的架構中,可以成為更多信徒的祝福。看來,人人也回到了以制度教會的形式去建立自己的王國,漠視他們真正的呼召。因為按理牧師有權得到「他們會眾」的十一奉獻,這些金錢大部分用建築和維修建築物上,以致一些非牧師的事奉人員也逼不得已牧會,只為了得到經濟支持,好進行一些他們真正受召的事奉。

[3] 不要忘記,路加福音十四章26至33節中,耶穌就作他真門徒所列出的要求,不是說給一些已經是信徒的人,好像這是他們靈程的第二步,相反地,耶穌是對眾人說出這話。成為耶穌的門徒是耶穌給人的唯一一步,這一步也就是得救的一步,這經文與大多數迎合慕道者的教會中所教導的東西相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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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 (The Disciple-Making Minister) » 教會增長

導開始正確

按著聖經來說,門徒就是一些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又願意遵守他的話,而且最終從罪中得著釋放的人。門徒是要學習順服基督所有命令的人,要愛耶穌超過自己的家人,超過自己的安舒以及自己一切擁有的東西,又藉著自己的生活方式,把這種愛表現出來。耶穌的真門徒,會以一些實際的方式,彼此相愛,彰顯這種愛,並且結果子[1],這些人才是耶穌想要的門徒。

很明顯,人們不是耶穌的門徒,便不能叫人成為耶穌的門徒。因此,我們嘗試使別人作耶穌的門徒之先,必須首先要確定自己真是他的門徒。相比於聖經對門徒所作的定義的標準,很多牧師還差得很遠,這樣的牧師不可能使人作門徒。事實上,他們也不會嘗試這樣做,他們對基督耶穌還不夠委身,不能承受使人作真正門徒所帶來的困難。

從這裏開始,我會假設那些繼續讀下去的牧師,都是主耶穌基督的真門徒,完全委身要順服他的命令。除非你作出必需的立志,委身作一個真正的門徒,不然,你就沒有必要再讀下去。不要再等了!跪下來認罪悔改吧!藉著耶穌奇妙的恩典,神會寬恕你,叫你在基督裏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重新為門徒身分下一個定義

雖然耶穌很清楚地說出門徒的定義,可是,還有很多人會用自己的定義取代耶穌的定義。舉一個例子,有些人認為「門徒」這字的定義不太清楚,一切口裏說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就是門徒了,對他們來說,「門徒」這字完全地失去這字的聖經意義。

另一些人認為,對那些肯定會進天國的人而言,門徒身分是一個可隨意選擇的委身的第二步。他們相信人們在耶穌裏一定可以進天國,但這個人卻可以不是耶穌的門徒!不過,由於人們很難忽略耶穌在聖經中對門徒身分定下的嚴格要求,所以,他們便教導有兩等基督徒——其一是信徒,是相信耶穌的人;其二門徒,是既相信耶穌,又委身耶穌的人。按著這些觀念,不時有人會說,信徒很多,門徒卻很少,但是這兩種人也會進天國。

這種教義有力地中和基督叫我們使人作門徒的命令,因而,人們便不用使人作門徒。如果人們要成為門徒,就要自我否定地委身,甚至忍受艱苦,又如果作門徒是可以隨意選擇,相信大多數人也不會選擇作門徒,特別是如果他們以為不用作門徒,將來也可以進天國。

因此,我們有必要問一些非常重要的問題:聖經是否教導說,人們不用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也可以進天國?對信徒而言,門徒的身分是否可以隨意選擇?基督徒是否有委身的門徒和不委身的信徒兩種?

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新約中沒有任何經文教導人們,基督徒分成兩等,有信徒和門徒之分。如果人們讀一下使徒行傳,便會發現經文中多次提到「門徒」,並且顯然不是指到一些更高等、更委身的信徒,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是門徒[2]。事實上,「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

值得注意的是,希臘文翻作「門徒(mathetes)」這字,在新約中出現261次,希臘文翻作「信徒(pistos)」這字,卻僅僅出現4次(New American Standard譯本把這字翻作信徒),而希臘文翻作「基督徒(Christianos)」這字,更只出現3次。這些事實足以說服一些真心尋求真理的人,初期教會中相信耶穌的人全都被看作是耶穌的門徒。

耶穌的註解

耶穌肯定不會認為,信徒是否成為一個門徒是一個次要、可有可無的選擇。路加福音十四章中,我們讀到耶穌對門徒身分的三個要求,並不是邀請信徒進到更高層次的委身。相反地,耶穌的話是向當時群眾中所有的人說。成為門徒,是與神建立關係的第一步。而且,約翰福音八章中,我們可以讀到: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

沒有人聰明得可以反駁這個不可否定的事實,就是耶穌是在向一些剛剛相信他的人,叫他們作他的門徒。耶穌沒有向這些初信主的人說:「你們可以在將來某時候考慮是否踏出下一步,願意委身,成為我的門徒。」不是這樣,耶穌向這些初信主的人說話的時候,就已經認定他們是他的門徒,就像信徒門徒就是同義詞一樣。耶穌告訴這些初信的人,藉著遵守他的話,便能夠證明他們真是他的門徒。如果他們遵守了他的話,就會從罪中得著自由。(參考徒八34-36)

耶穌知道人們只在口頭上承認自己相信,不保證這些人是真心相信。他也知道,一些真正相信他是神兒子的人,會在行為上表現他們的信心——馬上會成為他的門徒——渴望順服和討耶穌喜悅。這樣的信徒/門徒會自然地遵守他的道,以他的道為中心。他們隨著學習耶穌的命令,慢慢會明白他的旨意,也慢慢會從罪中得到自由。

所以,耶穌馬上向那些初信者發出挑戰,叫他們試驗自己。耶穌說「如果你們真是我的門徒」,表明耶穌相信有些人可能並不真是他的門徒,只不過是口頭的門徒罷了,這些人可能是在欺騙自己。如果他們能夠通過耶穌的試驗,才肯定是耶穌真正的門徒。(從約翰福音八章37至59節中餘下的對話內容,可以看出耶穌很有理由懷疑這些人是否真心相信他。)[3]

我們主要的經文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至20節,這段經文使到門徒是更高層次委身的信徒的理論不能成立。在大使命中,耶穌命令門徒要受洗,當然,從使徒行傳上的記載看來,使徒不用等到初信者作出了「徹底地委身基督的第二步」後,才給他們施洗。相反地,幾乎在初信者剛信主後,使徒便立刻為他們施洗,使徒相信真正的信徒就是門徒。

從這方面來看,人們若是相信門徒是一些特別委身的信徒,他們所信的與自己的神學並不一致。因為這些人大多數會為任何口頭承認自己信耶穌的人施洗,他們並沒有等這些人達到一種“門徒資格”的委身程度以後,才給他們施洗。如果他們真的相信自己所傳的東西,就必會只為一些達到門徒標準的人施洗,不過,他們當中能達到這些標準的人也不見得多。

也許,我只要對這種魔鬼教義多作最後一擊便夠了。如果門徒和信徒並不一樣,為甚麼約翰會寫到,對弟兄的愛是真正重生信徒的標記(約壹三14),同時耶穌又說,對弟兄的愛是他真門徒的標記(約十三35)?.

這種假教義的起源

如果我們在聖經中,找不到基督徒可分作信徒和門徒兩個獨立類別的概念,這教義自身又何以會站得住腳呢?答案是,這教義是單單建基於另一種關乎救恩的錯誤教義。這教義聲稱,救恩既然是來自恩典,那就與那些門徒身分的嚴格要求不相稱。基於這邏輯,他們便出了一個結論:是否達到門徒身分的要求,不可能是得救的條件。因此,人們靠著恩典得救,肯定得進天國以後,才需要選擇是否委身作門徒。

有很多經文也可以證明,這種理論極之錯謬。舉一個例子,有甚麼比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出了很多命令以後,教導快要結束時所說的話更清楚?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在這節經文和許多其他經文中,耶穌都很清楚地連上救恩和順服的關係。那麼,我們如何能夠把許多這一類的經文,與聖經中靠恩典得救的肯定作出協調,又不致自相矛盾呢?方法很簡單,神藉著自己奇妙的恩典,暫時給每一個人有機會認罪悔改,相信和重生,靠著聖靈有能力過一個順服的生活。因此,救恩是靠著恩典而來,沒有神的恩典,就沒有人可以得救,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罪人是不可能配得救恩,所以我們需要神的恩典才能得救。

論到我們得救,神的恩典會從很多方面表現出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神藉著福音呼召我們,吸引我們到基督的面前,叫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給我們一個悔改的機會,更新我們,叫我們被聖靈充滿,切斷罪控制我們生命的能力,叫我們有能力過一個聖潔生活,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管教我們等等。這些事上也顯出神的恩典,這些祝福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賺得,由始至終,我們都是靠著恩典得救。

可是,按照經文,得救不只是「靠著恩典」,也是「因著信心」:「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上)兩個條件都是必要的,同時,兩者明顯是未有衝突的。如果人要得救,就必需同時有恩典和信心,神向我們施出恩典,我們則用信心回應。當然,真正的信心會叫人順服神的命令,就如雅各寫道,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是無用的,不能夠救人。(雅二14-26)[4]

事實上,神的恩典從來沒有准許人們犯罪,卻是給人一個暫時的機會,得以悔改和重生。人死後,便再也沒有機會悔改和重生,於是,人們便再得不到神的恩典。因此,神叫人得救的恩典,一定只是暫時性的。

一個本乎恩、因著信被耶穌拯救的女人

本乎恩,因著信得救的最佳例子,可見於耶穌遇見那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事蹟。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是恩典,因為她理應被定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那女人本來該死,但是耶穌釋放她,叫她離開,不過,也給了她一個警告: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同樣也對世界上每一個罪人這樣說:「我現在也不定你的罪,你本來是該死的,是要被判永遠囚在地獄的,但是我向你施恩。然而,我只是暫時施恩給你。所以悔改吧,我的恩典有天會結束,你會發現自己站在我的審判大寶座前面,顯為有罪,這事發生以先,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想像一下,那行淫的婦人按著耶穌所教導她那樣悔改,如果她悔改了,就本乎因著得救了。這女人是靠著恩典得救,因為她是一個罪人,離了神的恩典,便永遠也不可能得救。這女人也永不可以說自己是靠著行為賺得救恩,她因著信心得救,因為她相信耶穌,又相信耶穌向她說的話,聽從他的警告,從罪中回轉,免得為時以晚。所有真正相信耶穌的人也會悔改,因為耶穌警告人們,除非他們悔改,否則必會滅亡(參考路十三3)。耶穌也鄭重地宣告,只有那些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太七21),如果人們相信耶穌,也會相信和聽從他的警告。

但是,我們想像一下,如果那行淫的婦人沒有悔改自己的罪,繼續犯罪,後來死了,站在耶穌的審判大寶座前面,假設她會這樣對耶穌說:「啊,耶穌!見到你太好了!我記得自己在地上被帶到你面前的時候,你沒有定我的罪!你一定也會好像從前一樣恩待我。你那時候沒有定我的罪,現在也不會定我的罪吧?」

你認為會怎樣呢?耶穌會歡迎她進天國嗎?答案很明顯,保羅警告我們:「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還是姦淫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所有一切也是為了說明,耶穌對門徒的要求,僅僅是對他要有真正的信心,這信心就是得救的信心,而每一個具有得救信心的人,也是靠著恩典、因著信心得救。聖經中未有經文指出如果人們是靠著恩典得救,那耶穌對門徒的要求與得救的要求便不相容了。門徒的身分,不是一些肯定會進天國的人一個可隨意選擇的身分;相反,門徒的身分是得救信心的證明[5]

由此,為了在神眼中看為成功,事奉神的人應該正確地展開建立門徒的過程,傳講真正的福音,呼召人們信而順服。事奉神的人宣揚一些錯誤的教義,說門徒的身分是那些肯定會進天國的人一個可隨意而作的選擇,便是在阻擋基督叫人造就門徒的命令,也是在宣揚一些假恩典和假福音。如同耶穌所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只有基督真正的門徒,帶著得救的信心,才會進到天國。

新的假福音

因為對救恩中神的恩典有一個錯誤的觀念,當代的福音通常會除去了一些人們看為與恩典的信息不符的重要聖經要素。可是,這種假福音只會帶來一些假的基督徒。所以有極大多數的現代「初信者」就在「接受基督」後的幾個星期內,便再也沒有參加教會聚會了。此外,很多參加聚會的人,通常看起來跟還沒有重生得救的人沒有兩樣。他們與一些保守的非信徒有一樣的價值觀,會犯一樣的罪,這是因為他們不是真正相信主耶穌,還沒有重生。

當代福音除去了福音的其中一個重要元素,就是呼召人悔改。很多牧師覺得,如果他們告訴人們不要再犯罪(好像耶穌向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所作的),便等於告訴人們救恩不是因著恩典而得,卻是出於行為。但情況不是這樣,因為施洗約翰、耶穌和保羅也都宣告,得救的人必須悔改,如果人們傳講悔改,便會否定救恩中神的恩典,那麼施洗約翰、耶穌和保羅也都否定救恩中神的恩典了。然而,他們明白,神的恩典是給人一個悔改的暫時機會,而不是一個繼續犯罪的機會。

舉一個例子,施洗約翰傳講路加所指到的「福音」的時候,他的中心信息是叫人悔改(路三1-8),不悔改的人會進到地獄(太三10-12;路三17)。

耶穌開始事奉的生涯時,便馬上傳講悔改的信息(太四17),警告人們除非他們悔改,否則必會滅亡(路十三3-5)。

耶穌打發十二門徒到不同的城鎮傳福音時,「他們就出去,傳講人應該悔改。」(可六12)

耶穌復活後,告訴十二門徒向世人傳講悔改的信息,因為悔改是得到赦免的關鍵: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二十四46-47)

使徒順從了耶穌的教導。當彼得在五旬節那天講道時,會眾明白了他們剛剛釘上十字架的那人所說的真理後,便覺得扎心,就問彼得應當怎麼做,彼得首先回答他們,應當悔改。(徒二38)

彼得在所羅門廊下第二次公開講道中,說出同樣的信息:人們若不悔改,罪便不得塗抹。[6]

所以你們應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三19上)

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作見證時,宣稱自己所說的福音總是包含悔改的信息:

因此、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19-20)

在雅典中,保羅警告自己的聽眾,各人也必須站在基督面前接受審判,那些沒有悔改的人會是沒有預備好迎接那大日子: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0-31)

保羅向以弗所長老所作的告別講道中,同時說到悔改和信心,看為是他信息的主要部分:

我沒有避諱不說……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0-21)

這很多經文應該足以說服任何人,除非人們傳講悔改的必要,否則,所傳的便不是真正的福音。人們與神建立關係,是從悔改開始,沒有悔改,就沒有罪的赦免。

重新定義悔改

雖然有這麼多的經文證據,證明救恩是取決於悔改,但是很多事奉神的人仍要扭曲悔改的明確意思,好切合他們對神恩典的錯誤觀念,藉此設法否定悔改的必要。按照他們的重新定義,悔改不過是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而令人驚訝的,就是可以不必影響一個人的行為。

新約中神的僕人呼召人悔改時,他們期待會有甚麼結果呢?他們只是僅僅呼召人們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還是呼召他們要改變自己的行為呢?

保羅相信真正的悔改,也要求有行為的改變。我們已讀過他的二十年事奉的見證,他在亞基帕王面前陳明: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19-20)

施洗約翰也相信,悔改不僅是改變對某種神學理論的看法,他呼召聽眾悔改時,人們感到扎心,回應他的呼召,問到他們應當怎麼行,施洗約翰確實地列出一些行為的改變(參考路三3、10-14),又嘲笑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只有表面的悔改,警告他們若不真心悔改的話,地獄之火就會臨到他們:

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三7-10)

耶穌好像施洗約翰一樣,傳講同樣叫人悔改的信息(太三2,四17),他曾說到尼尼微城在聽到約拿的講道後便悔改(路十一32)。任何讀過約拿書的人也知道,尼尼微城的人不僅是改變了他們的思想,也改變了他們的行為,從罪中回轉,耶穌稱這行為才是悔改

聖經所指的悔改是因著內心生出一份真正、自願改變自己的行為。事奉的人傳講福音,卻沒有提到真正的悔改必定會有真正行為的改變,實際上是在敵擋基督對門徒的渴望;也欺騙了他的聽眾,叫他們以為就算沒有悔改,也可以得救。如果他們相信了這牧師的話,就有可能肯定了自己走向毀滅的路。不管這牧師是有意還是無心,他其實是在敵擋神,助長撒旦。

如果事奉神的人要按著耶穌的命令使人作門徒,便必須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如果他沒有傳講呼召人悔改的真福音,儘管他在許多人的眼中,看起來是多麼成功,也是注定一敗塗地。這牧師可能有一群很大的會眾,卻是建立在草木禾稭上,他的工作經歷末日之火時,他工作的價值就會試驗出來(參考林前三12-15)。

耶穌叫人委身的呼召

耶穌不但呼召未得救的人從罪中回轉,也呼召他們要馬上委身跟從和順服他。不像現今許多人的做法,他從來沒有降低救恩的要求。耶穌從來沒有邀請人先「接受」他,應許他們會得寬恕,後來再建議這些人可以考慮委身地順服他。沒有,從一開始,耶穌便要求人們全心全意地委身。

令人難過的是,很多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往往會忽略耶穌這付代價地委身的呼召,就算他們承認這呼召,也常常會解釋耶穌是呼召一些已經接受神救恩的人,叫他們與耶穌進到一份更深的關係,而不是呼召一些未得救的人。然而,雖然很多這些「信徒」說,耶穌是呼召他們付代價地委身,而不是呼召一些未得救的人,可是他們這樣解經時,自己也是沒有回應耶穌的呼召。他們心目中,他們可以選擇不以順服作為回應,他們也是從來沒有順服。

讓我們看一看耶穌其中一個救恩的邀請,人們常常把這邀請解釋為一個進深關係的呼召,假設是一些已經信主的人說:

於是(耶穌)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八34-38)

這個救恩的邀請是說給一些未信主的人呢,還是說給一些已經相信耶穌、並且還要進到一種更加委身關係中的人呢?如果我們誠實地讀這些經文,答案十分明顯。

首先,請留心,耶穌說話的人群中同時有「眾人門徒」(34節),明顯「眾人」不包括耶穌的門徒,「眾人」事實上是耶穌所「召來」聽他說話的人。耶穌希望每一個人,跟隨他的人也好,尋找真理的人也好,也明白自己要說的真理。另外要留心,耶穌用「若有人」(34節)這話作為開始,他的話是應用在任何一個人身上。

我們繼續讀下去時,便可以更清楚知道耶穌是向誰說話了。明確地說,耶穌的話是對準一些渴望(1)「跟從他的人」,(2)「要救自己生命的人」,(3)「不賠上自己生命的人」和(4)「他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不會被當作可恥的人,這四種表達方式都表明,耶穌說的是一些渴望得救的人。難道我們認為,一個不想「跟隨耶穌」,也不想「救他自己性命」的人,會有進天國的可能嗎?難道我們認為,真正的信徒會「喪失自己的生命」,又會以耶穌和他的話為恥,而當耶穌再來的時候,也會以他們為恥嗎?在這段經文中,耶穌明顯地說到如何得著永恆救恩的信息。.

請注意,經文中的五句話,最後四句話都是以「凡」這字為開首,因此每句話也有助解釋和擴充前面的話,在這段經文中,每句話也應抽離其他句子來作解釋。讓我們把這點記在心上,再一句一句地看耶穌的話是什麼意思。

第一句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

請再次留心,耶穌向一切想成為他的跟隨者的人說話,這也是耶穌主動與人建立的唯一關係——成為他的跟隨者。

很多人想成為耶穌的朋友,不想成為他的跟隨者。這種選擇並不存在,除非他們順服耶穌,否則耶穌是不會看任何人為朋友,耶穌說:「如果你聽從我的命令,你就真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

很多人希望成為耶穌的弟兄,不想成為他的跟隨者。但是,耶穌也沒有給與這種選擇,除非人們順服,否則耶穌不會視他們為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太十二50)

很多人希望不用成為耶穌的跟隨者,就可以與他一起進天國。但是,耶穌卻表明這是不可能的事。只有那些順服的人才能進天國:「不是所有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去,只有那些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進去。」(太七21)

從這句我們正在思想的話中,耶穌告訴那些想跟隨他的人,除非他們捨棄自己,否則沒有可能跟隨他,必須願意放下自己的慾望,叫這些慾望順從耶穌的心意。耶穌的跟隨者最要緊是捨棄自己和順從,這也就是「背起自己十字架」的意思。

耶穌的第二句話比起第一句話,意思更加清楚: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5)

留心,這句話也是始於「凡」這個字,把這句話和第一句話連在一起,意思便會更加清楚。耶穌在此把兩種人作出比較,第一句中也有暗示這兩種人——第一種是一些願意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人,第二種是一些不願意捨棄自己,不願意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他的人。第二句中,這兩種人被比作一種是願意為基督、為福音喪掉生命的人,另一種則是不願意為基督,為福音喪掉生命的人。如果我們要找出這兩種人的關係,一定得出這樣的結論,就是第一句話中那些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與第二句話中希望救自己生命卻是喪掉自己生命的人,兩者彼此呼應;而第一句話中那些願意背乎自己的人,與第二句話中喪掉自己的生命卻是救了自己生命的人,兩者也彼此呼應。

耶穌不是說一個人喪掉或救回自己肉身的生命。從接下來的經文中,可以看出耶穌心目中所說的,是永恆的失喪和益處。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中,耶穌說過一段相似的話:「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耶穌第一句話中,那些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就是第二句話中那些希望救自己性命的人,因而我們可以合理地推論:「救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自己為自己的生命作打算」的意思。如果我們看看那個相反「為了基督,為福音喪掉自己的性命」的人,這意思便會更清楚。這個人背乎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放棄自己的打算,生存的目的是為了成就基督的計劃,廣傳福音,這人就是那個最終會「救了生命的人」,他要討基督喜悅,而不是討自己的喜悅,最終會在天國中得到快樂。而那個繼續討自己喜悅的人,最終會發現自己在地獄裏受苦,失去一切跟從自己打算的自由。

第三句和第四句

現在我們看看第三句和第四句: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和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可八36-37)

這兩節經文突出那個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他希望救自己的性命,卻最終會失去性命,經文說他追求這世界所給的東西,但是最終卻會「賠上自己的生命」。耶穌把全世界的價值與靈魂作出比較,顯出這種人的愚昧。當然,這兩節經文沒有對比兩種人。一個人理論上可以得到世界所給的一切,但是若果最終他死後要在地獄裏渡過,他便就犯了最致命的錯誤。

從第三句和第四句中,我們也可以看見有甚麼會叫人不願捨棄自己,不去跟蹤基督,那就是因為他們渴望得到這世界所給的自我滿足。這些人因著自愛,拒絕跟從基督,去尋求罪中之樂。真正跟隨基督的人,由於對基督的愛和順服,會逃避這些罪中之樂。人們若是要努力賺得世界所給予的東西,便會追求財富、權力和地位,而真正跟隨基督的人,卻會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他們無論獲得怎樣的財富、權力和地位,也會視這些為神要他們代管的東西,為了神的榮耀,也要無私地使用這些東西。

第五句

最後,我們來到這段文章的第五句,請留心,這句話也是以「凡」這字作為開始,與其他句子聯結起來: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8:38)

這裏所指的人,乃是那個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這人希望隨從自己的打算,追求這世界給予的東西,最終卻會喪掉自己的生命,失喪自己的靈魂。經文特別地描述這人會對耶穌和耶穌的話感到羞恥,當然,這人感到羞恥,乃是因為他不信。如果他真的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便一定不會以耶穌和耶穌的話為羞恥。可是,這人是屬於「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所以耶穌再來的時候,也會把他當作可恥。清楚地,耶穌在描述的,不是一個已經得救的人。

從這些內容來看,我們會得到什麼結論呢?若有人看整段經文是要呼召一些已經走在天國路上的人,叫他們過一個更加委身的生活,這種想法不可能正確。這段經文通過把一些真正得救和沒有得救的人作出比較,明顯地表明救恩的道。真正得救的人相信主耶穌基督,為主捨棄自己,沒有得救的人卻不會表現這樣順服的信心。

另一個順服的呼召

我們可以思想的經文有很多,不過,讓我們再看另一個由主耶穌作出的委身呼召,這呼召是叫人得救的呼召: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

傳道人不時會引用這段經文作為他們傳福音的邀請,這樣用並沒有錯,這段經文明顯是一個救恩的邀請,耶穌在這裏賜下安息給一些「勞苦擔重擔的人」,但是耶穌不是向一些肉體上擔重擔的人賜下肉體的安息,耶穌所賜的乃是靈魂的安息。還沒有得救的人會受著罪疚、恐懼和罪惡的重壓,他們筋疲力盡時,便是一些傳講救恩的好對象。

如果這些人想得到耶穌所賜的安息,必須按照他的要求,做兩件事情:(1)必須來到耶穌面前,(2)必須背起耶穌的擔子。

一些鼓吹恩典的假教師不時會扭曲「負耶穌的軛」這措辭的明顯意思,有些人甚至宣稱,耶穌所說的軛,一定是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不然耶穌不會說這是「我的軛」,耶穌所說的也一定是雙重的軛,軛的一半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而另一半則懸空,等待我們把自己的脖子套上去。我們也應當明白,耶穌應許他會承擔一切推軛的工作,因為他說他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因此,按照那些教師的說法,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保證自己因著信心與耶穌一同負軛,由他為我們成就一切救恩的工作,我們只要享受他恩典所帶給我們的好處就夠了!明顯地,這種解釋聽起來相當牽強。

不是這樣。耶穌說勞苦的人應當負他的軛,意思是他們應當順服他,以他為自己的主人,由他引導他們的生命。所以,耶穌說我們應當負他的軛,學他的樣式。未得救的人好像野牛一樣,偏行己路,自己掌管自己的生命。當他們負起耶穌的軛,便會把主權交給他掌管。耶穌的軛是容易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因為耶穌藉著內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給我們能力,叫我們能夠順服他。

因此,我們又再一次見到耶穌呼召人得著救恩,在這情況中,救恩比作勞苦之人的安息,叫人們順服他,以他為主。

總結

上述一切內容,都說明了真正成功的牧師,會願意順服耶穌使人作門徒的命令,明白悔改、委身和門徒訓練並不是一些必定會進天國的人可隨意而作的選擇,而是真正得救的信心表現。因此,一個成功的牧師,會向還未得救的人傳講合符聖經的福音,呼召他們悔改,跟隨耶穌,卻不會向一些不肯委身的人保證,他們一定會得救。


[1] 這定義是出自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至20節、約翰福音八章31至32節、十三章25節、十五章8節及路加福音十四章25至33節,我們也已讀過了。

[2] 徒六1、2、7;九1、10、19、25、26、36、38;十一26、29;十三52;十四20、21、22、28;十五10;十六1;十八23、27;十九1、9、30;二十1、30;二十一4、16中,也提到門徒,舉一個例子,使徒行傳十四章21節中,路加寫道:「(保羅和巴拿巴)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因而,保羅和巴拿巴傳揚福音,使人作門徒,人們一信主便馬上成為門徒,不是後來才選擇作門徒。

[3] 這段經文也揭露時下一些確保初信者得救的錯誤做法,耶穌沒有向初信者作出保證,只要他們作了一個簡短接受和相信耶穌的禱告,就可以得救。相反地,耶穌向初信者發出挑戰,看看自己的認信是否發自真心。我們應該學習耶穌的榜樣。

[4] 此外,有些人堅持即使我們沒有行為,也可以因著信心得救,雅各卻說,我們不能夠單單因著信心得救:「你知道人稱義不單單是憑著信心,也憑著行為。」真正的信心從來也不是只有信心,總會同時也有行為。

[5] 記住這一點會有好處,保羅之所以經常肯定救恩是靠著信心,而不是靠著行為,這是由於他不斷與當時一些忠實的律法主義者論戰。保羅沒有設法糾正一些教導進天國必須聖潔的人,因為他自己也相信這事實,而且也常常肯定這事實。相反地,保羅是寫信糾正一些救恩觀中沒有神恩典的猶太人,他們不明白為何耶穌要死。很多猶太人不相信外邦人可以得救,因為他們沒有神恩典的觀念,使到救恩變得可能。有些人以為靠著行割禮、肉身的家譜、或遵守律法(可是他們也沒有遵守),便可以賺得自己的救恩,然而,這些東西卻廢棄了神的恩典和耶穌受死的必要。

[6] 同樣地,神啟示彼得,外邦人可以單單因著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彼得便向哥尼流一家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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