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确据(The Assurance of Salvation)

第十一章(ELEVEN)

我们是否可能有得救的确据?人是否可以肯定知道自己若当下死了,会否得救?绝对可以知道。使徒约翰写道: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

假恩典教师经常会引述这单一节经文,叫自称信耶稣的人感到安心,却不时会完全误解约翰的意思。

第一,约翰说自己是写给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并非写给因相信某种救恩教义而相信自己得救的人。我们并不是靠相信凭信心接受恩典而得救–却是靠相信神儿子而得救。如果我们相信耶稣就是神,行事为人就会表现出我们相信。

此外,留心约翰说自己写到「这些话」,是为了叫读者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是论到那些事?约翰在书信的结尾如此说,就是指到信中所写的一切话。约翰写了一整封信,好叫读者知道自己有永生。他们根据约翰论到真信徒的特质来评估自己的生命,便可肯定自己是否真正得救。

我们自己与约翰论到真信徒的特质作出比较,也可以知道神的恩典是否已真正改变我们。若已经改变我们,我们就可肯定自己得救。这并非是靠行为得救,反而是透过神在我们里头与我们同工的工作,证明神的恩典在我们里头,因而有得救的确据。很多反律法主义者往往只记住一篇祷文,祈祷了一次,就确定自己得救。然而,真信徒会察验自己的生命,留心神转化生命的工作,我们便可知道1 自己得救。

约翰写到甚么帮助我们作出自我评估?真信徒有甚么与别不同的特征?约翰一再提及三个测试,第一是道德测试(参二3~6,二28~三10),第二是社交测试(参二7~11,三11~18,四7~21),第三是教义测试(参二18~27,四1~6)。我们逐一考虑一下吧。

道德测试:顺服耶稣的命令(The Moral Test: Obedience to Jesus’ Commands)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二3~6,加上强调)

如果我们遵守耶稣的命令,我们就(1)知道自己认识他,并(2)知道自己在他里面。

有些人想说服我们相信,「认识耶稣」是用来指到在基督里较成熟的基督徒,年轻较不成熟的基督徒不及年长的基督徒「认识」耶稣。因此,有些人推论约翰是讲到从我们是否顺服,就可看到我们是成熟的基督徒不是。但这是约翰的意思吗?

显然不是,有几个原因。我们刚读到的经文中,约翰也用上「在他里面」这说法,说明我们若遵守耶稣的诫命,便知道自己是否在基督里。任何人读过新约圣经,也知道真信徒都在基督里,并非成熟的信徒才在基督里。由于在基督里和认识基督的人都会遵守基督的诫命,故此在基督里和认识基督必定是同义词。

第二,耶稣亲自用上认识他这说法来指到得救:

他们(法利赛人)就问他说:「你的父在那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八19,加上强调)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所有得救的人),我的羊也认识我。(约十14,加上强调)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约十四7,加上强调;另可参约壹三6)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加上强调)

第三,约翰壹书另一处明说认识耶稣等于得救时,约翰也用上认识他这说法: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约壹三1,加上强调)

第四,约翰壹书用上认识他这说法时,上下文都是论到测试是否有真信心,令人更相信这说法是适用于所有真信徒。举一个例子,约翰第二次论到道德测试时,清楚言明「行公义」才证明是得救: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壹二28~29,加上强调)

因此,我们可以推论约翰写到「认识耶稣」时,并非指到成熟的基督徒变得更熟悉耶稣,而是指到得救。人若认识耶稣,便会顺服他。

后几段经文中,约翰重申这道德测试: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约壹三2~10上,加上强调)

还可以更清楚吗?借着神的恩典,神转化真正相信耶稣的人变成顺服的儿女。约翰写到「这些话」,好叫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

你是否服从耶稣的诫命?第九章中,你可重温耶稣的诫命。没有基督徒可完美地遵守这些诫命,但真基督徒的特征肯定是顺服,而并非不顺服。

社交测试:爱弟兄(The Social Test: Loving the Brethren)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甚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约翰此处将信徒与非信徒的行为作出比较,到底有何含义?)。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壹三11~15,加上强调)

我们重生时,神就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自然而言,神不会留下自己的性情。约翰说,神就是爱(约壹四8),故神进到我们内心时,我们内心也会有爱。保罗写道:「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

灵性上重生的人会尤其发现自己有一种超自然的爱,关心自己主内的弟兄姊妹。事实上,如果他们自己的亲人仍未得救,便会发现自己宁愿多花点时间跟属灵上的亲人在一起。或者,他们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有一辆车子驶过,车上写着「我爱耶稣」,他们便会对那车主有一份亲切感。假如他们生活在主后第二世纪希腊哲学家克理索(Celsus)的时代,便也会想成为他评价的对象:「这些基督徒素不相识,都如此相爱!」

这种从神而来的爱极其深厚,远超只是聚会拥抱和握手。神以同一种爱对待自己的儿女,乃是关心和怜悯之爱: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6~18)

真基督徒彼此相爱,乃是如此真实,以致从非信徒的角度来看,会认出他们是基督徒(参约十三35);从神眼的角度来看,会把他们与非信徒分别出来(参太二十五31~46)。人若不爱自己的弟兄,就不会爱神(参约壹四20)。

当然,这种爱可以逐渐增长,人就算有了这种爱,他不总是可以完美表现出来。不过,真信徒都会意识到自己内心爱的涌泉,不断从他的眼睛、双手、思想和言语中涌流出来,会爱其它基督徒。你爱其它基督徒吗?约翰写到「这些话」,好叫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

教义测试(The Doctrinal Test)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么?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二22~23,四15,五1)

反律法主义者通常只认为这种教义测试才是唯一合理的测试。若有人认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便会被视作是得救,即使上述两个测试都不合格。记紧记,人可以口头上认信耶稣是基督和神的儿子,却用自己的行为表现自己不认耶稣。约翰壹书中,约翰最少写到人某些行为抵消那人的说话: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加上强调)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二6,加上强调)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约壹二9,加上强调)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四20,加上强调)

故此,我们的道德测试社交测试若是不合格,就不要以为自己可以通过约翰的教义测试。这三个测试同样重要。留心,约翰壹书结尾的地方,约翰用一段话总结这三个测试: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教义上的试验),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社交上的试验)。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道德上的试验),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约壹五1~2)

约翰写到这些话,好叫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约翰的书信充满叫人知道自己重生的确据,但也警告怀有虚假信心的人。我在这书的引言中写到,如果我在思想自己是否得救的事上欺骗了自己,就宁可现在便知道,胜于死后才晓得。现在仍有机会悔改信靠耶稣,否则便会太迟。

良心过敏的人(Those with Overly-Sensitive Consciences)

我发现有少数在基督里的真信徒读完好像这本书的书籍后,因着他们性格的缘故,会非常担心自己的属灵状况。他们是非常委身基督,对自己要求也很高,通常生命上带着完美主义。有些情况中,由于他们的父母通常要求很高,总是觉得自己的儿女「达不到水平」,因而影响了这些基督徒的成长。另一些情况中,由于他们一直参与律法主义的教会,讲道永远只提到罪,不讲到恩典,或是增加了很多外在的准则,像是发型或裙子的长度等,用来衡量人是否得救,他们或许已被人灌输了一种想法,所以相信自己一旦犯罪,就会失去救恩。

对于这些基督徒,我不知如何可以表达得更好,姑且说他们是良心过敏,太快判定自己的罪。如果他们作十一奉献,又捐助三个贫穷的孩子,但因自己没有供应四个孩子,就会感到罪疚,于是怀疑自己仍未得救。他们在教会中无私服事人,但因为自己与某位性格古怪的老执事未能相处融洽,就怀疑自己是否已经真正重生。他们虽然向人传福音,却感到罪疚,因为他们没有辞去自己的工作,前往海外作宣教士。他们是结果子三十倍的基督徒,但未算是结果子一百倍的基督徒(参可四8)。他们没有犯奸淫、淫乱、同性恋、拜偶像、酗酒、说谎或偷窃,但因他们仍未完美,即使生命的特征已是公义,却仍害怕自己会进地狱。

唯有神的话语才可平衡这些信徒的内心。如果你是这样的基督徒,我鼓励你读一遍新约,留心很多得赎的人都仍不完美。我们在很多方面都仍在挣扎,尤其是言语上(参雅三2)。我们生命里头的圣灵果子仍有空间长大成熟,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仍未完工。所以,不要由得魔鬼扭曲神的话,自己判定自己的罪。神爱你,而至今唯有耶稣才能做到完美。

1 甚至,約翰壹書可稱為是「關乎認識的書信」,五章經文中出現「認識」這字四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