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勇抗罪(Striving Against Sin)

第九章(NINE)

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四7,加上强调)

我们上一章已经指出,我们能以成圣,乃是神和我们合作的成果。我们与天父合作时,就会逐渐变得更像耶稣。神向我们赐下成圣的能力和推动力,「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或译作「圣洁」)的事赐给我们」(彼后一3,加上强调)。神赐给我们新性情,又借着内住的圣灵领引我们,但仍会留下一些工作由我们完成。我们仍有自由意志,同时也必须随从内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真基督徒某程度上也会这样做。否则,那人便表明自己是假信徒(参罗八5~14)。

我们也有责任用神的话语更新自己的思想,因为我们必须先明白神的旨意,然后才能遵行。这事上,我会借着圣灵作出教导,又透过由神按立的教师,帮助我们。我们思想上得着神真理的更新后,生命便会转化(参约八31~36;罗十二2)。当然,我们也有责任不单单听道,也要行道(参雅一22)。

我们必须持守这种平衡。虽然圣经论到人和神的责任,太多人却只突出其中一方,忽视了另一方。从历史上看来,敬虔主义者(pietists)侧重了其中一方,竭力靠自己的力量追求圣洁。寂静主义者(quietists)又偏重了另外一方,排斥人要努力的想法,把一切交在神手里。这双方都找到很多经文支持,若彼此看一下对方的经文,便会发觉自己既是正确,又有错误。真理却是存在中间,双方的经文都应受到重视。腓立比书二章12至13节可能是最能掌握这种平衡的经文:

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加上强调)

圣灵在我们里面结出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但唯有我们与神合作,生命中才能彰显这些果子。我们必须作一些事,因按照圣经来说,最少有三种力量会阻碍我们结果子:

(1)神由得我们留在「世界里」,这世界引诱我们变得没有爱心、气馁、焦虑、没有耐性、不仁慈、邪恶、不忠不义、苛刻、放任。

(2)虽然神已用圣灵充满我们,已经赐给我们新的性情,打破罪的势力,但是神仍由得一部分老我的性情留在我们里面,保罗称为是「肉体」。

(3)虽然我们已从撒旦的国度中被救出来,不再是撒旦属灵上的子孙,但我们会发现自己好像从前的基督徒一样,四周充满咆哮的狮子,想要吞吃我们(参彼前五8)。撒旦和牠的鬼魔烦扰和诱惑我们触犯神禁止的事。

这三样就是我们的仇敌:世界、肉体,及魔鬼。

为何神将我们留在仇敌的势力范围?(Why Has God Left Us in Enemy Territory?)

如果神渴望我们成圣,何以又由得这些仇敌生活在我们中间?这些仇敌可发挥甚么属灵上的功能吗?

乔舒亚死后,神允许以色列境内留下好些邪恶的国家,今天神也留下我们的仇敌,好要试验我们(参书二20~三1)。因着这些人,我们的爱心、顺服的心和信心也受到试验。人能够不信时,才能试验那人的信心。人可选择憎恨时,才能试验那人的爱心。人可以不顺服时,才能试验那人是否顺服。

神向古时的以色列人说:

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作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对你说:「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事奉他吧。」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作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他,谨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事奉他,专靠他。(申十三1~4)

神透过假先知试验自己的子民,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神岂不是无所不知,可预知一切吗?为甚么仍需要试验人?

原因如下:神若要预知某自由意志施动者的结果,便必须于某时间点上作出试验。时间上能够知道的事才能被预知。于是,我们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下受到试探、试验和试炼,就可成就超越时空以外的神所定的计划。这些考验可证明我们带有真信心。彼得写信给正受火炼的基督徒:

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但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叫你们的信心(信心的证据)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加在你们身上来试验你们的,参吕译),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一6~7,四12~13,加上强调)

就算没有别的原因,我们遭受逼迫时也应该喜乐,因为逼迫可叫我们有机会表明自己相信到底。得救的信心会坚持到底,但唯有出现压迫和试探,才需要持守信心。

我们有甚么责任?(What is Our Responsibility?)

由于现代的福音派神学掺杂了反律法主义的思想,曲解了神的恩典,抵消了人的责任,故此今天很多声称的基督徒用很敬虔的姿态向神推卸责任。这些人被曲解恩典的假教训迷惑了,凡是听到人要付出努力时,就会视为是当诅咒的,以捍卫神的荣耀作为掩饰,把一切关乎圣洁的教导贬为律法主义。「行为」这词成了忌讳的话,基督徒要绝口不提。我们肯定不想亲自履行基督现已成就的事,否则便是在我们的救恩以外加上行为(神禁止这样做)!

我盼望纠正这种不合乎圣经的推理,下文整理了一连串重要的新约经文,论到信徒理应怎样行。很多经文也记下诫命和指示,从此可以很容易理解人在成圣过程中的责任。我们读到这些经文,便可肯定基督徒是有自由意志的人,可以运用意志追求圣洁。同样,有些人想叫我们相信,我们努力追求成圣会篡夺神的荣耀,这些经文也可揭示这种谬论。清楚看来,神渴望拥有圣灵的人靠着圣灵的大能行出某些事。更准确而言,我们必须奋勇抗拒各式各样的罪恶(参来十二4),我们必须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以下的经文摘自四福音及罗马书,可表明神期望我们有怎样的行为。如果新约言明某种行为是错误或有罪,那么,神便肯定会追讨犯上这些事的人,表明错误出现,人是有不可推诿的责任。

虽然你可能想略过下面的经文不看,但为了你的益处,我建议你慢慢细读。这些经文可震撼你,改变你的生命。

神期望我们怎样行?以下会列出来。除非我们遵行神的话,否则下列的事都不会发生。

神期望我们:

不试探神(太四7)。

拜主我们的神,单要事奉祂 (太四10)。

悔改以致得救(太四17)。

受逼迫时欢喜快乐(太五12)。

叫我们的光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太五16)。

持守和教导神的诫命,最小的诫命也不例外(太五19)。

不可杀人,恨人或以任何方式伤害他人(太五21~22)。

努力与我们所得罪的人和好(太五24~25)。

不可奸淫或有欲念(太五27~28)。

除去一切会叫我们陷入罪中的东西(太五29~30)。

除非对方不忠也不肯悔改,否则不可离婚(太五32)。

不可发毒誓和说谎,总要信守承诺(太五33~37)。

不可自己报复,却要极其宽容别人,甚至以善报恶(太五38~42)。

爱我们的仇敌,为逼迫我们的人祈祷(太五44~47)。

竭力追求完美(太五48)。

不要为得着别人的赞美而行善(太六1)。

要施舍(太六2~4)。

要祈祷(太六5~6)。

祈祷时不用无意义的重复话(太六7)。

依照「主祷文」的格式祈祷(太六9~13)。

宽恕别人(太六14)。

要禁食(太六16)。

不积聚财宝在地上,只积存财宝在天上(太六19~21)。

事奉神,不事奉金钱(太六24)。

不要为物质需要而忧虑(太六25~32)。

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太六33)。

不论断别人(太七1~5)。

不要把圣物给狗(太七6)。

祈求,寻找,叩门(太七7~11)。

为别人完成他们想我们作的事(太七12)。

进窄门(太七13)。

提防假先知(太七15~20)。

遵行耶稣的话,免得灭亡(太七24~27)。

求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太九38)。

在别人面前认耶稣,不可否认他(太十32~33)。

爱耶稣过于我们最爱的亲人(太十37)。

背起我们的十字架跟从耶稣(太十38)。

为耶稣失丧生命(太十39)。

负耶稣的轭(太十一28~30)。

与耶稣「相合」和相聚(太十二30)。

不可亵渎圣灵(太十二31)。

遵行天父的旨意(太十二50)。

孝敬父母(太十五4~6)。

不可被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等污秽自己(太十五19~20)。

背乎自己(太十六24)。

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谦卑自己(太十八3~4)。

不可叫任何信耶稣的小子跌倒(太十八6)。

不可绊倒任何人(太十八7)。

不可轻视小孩子(太十八10)。

私下责备得罪你的弟兄(太十八15)。

服从耶稣就教会纪律作出的指示(太十八16~17)。

从心里饶恕弟兄(太十八35)。

爱人如己(太十九19)。

作别人的仆人(太二十26~28)。

向政府缴税,但神的物归给神(太二十二21)。

尽心、尽性、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太二十二37)。

不要受「老师」或「领袖」的称呼,也不要称呼任何人为父亲,只称呼我们的天父为父(太二十三8~10)。

不可自高,要谦卑自己(太二十三12)。

不可拦阻人进神的国(太二十三13)。

不可占寡妇的便宜(太二十三14)。

不可教唆别人假冒为善(太二十三15)。

不可轻忽律法上更重的事,像是公义、怜悯、信实(太二十三23)。

不可在任何事上假冒为善(太二十三25~28)。

耶稣回来前,不要害怕打仗和打仗的风声(太二十四6)。

不可绊倒、出卖或仇恨弟兄(太二十四10)。

不可被假先知迷惑(太二十四11)。

不可因不法的事增多,就由得自己的爱心渐渐冷淡(太二十四12)。

忍耐到底(太二十四13)。

不可听说假先知论到主再来的话(太二十四23~26)。

认出主再来的真正兆头(太二十四32~33)。

儆醒预备主再来(太二十四42)。

常作忠心和明智的仆人,预料主会随时再来,从不退后,总要顺服主(太二十四45~51)。

善用神交托给我们的时间、才干和金钱来事奉神(太二十五14~30)。

为贫穷的基督徒供应食物和住所,探望患病和被囚的基督徒(太二十五34~40)。

同领主餐(太二十六26~27)。

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耶稣所吩咐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19~20)。

当心我们听从甚么(可四24)。

不可为守自己的遗传,废弃神的诫命(可七9)。

不可把耶稣和他的道当作可耻(可八38)。

彼此和睦(可九50)。

不可禁止小孩子来到耶稣跟前(可十14)。

对神有信心(可十一22)。

相信我们必会得着自己祈求的东西(可十一24)。

提防宗教教师,他们穿上令自己突出的衣服,喜爱受人尊敬的聚会,又喜爱高位和首座,占寡妇的便宜,为了体面作很长的祈祷(可十二38~40)。

我们因信仰被人审问时,不要预先思虑说甚么,只要说圣灵当时告诉我们的话(可十三11)。

要受洗(可十六16)。

祝福诅咒我们的人(路六28)。

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去你的东西,不用再要回来(路六30)。

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路六35)。

要怜悯人(路六36)。

不可论断人(路六:37)。

施予人(路六38)。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才指出你弟兄眼中的刺(路六41~42)。

我们遵行耶稣的说话,才可称他为「主」(路六46~49)。

用心接受神的话,耐心持守以致结果子(路八12~15)。

听从神的话(路八21)。

为耶稣的名接待小孩子(路九48)。

手扶着犁时不向后看(路九62)。

祈求圣灵(路十一13)。

看守我们内心的光,免得变成黑暗(路十一35)。

不要喜爱首位和受人尊敬的聚会(路十一43)。

不可把自己不愿意担当的重担放在别人身上(路十一46)。

不可逼迫神的先知(路十一49)。

不可夺去知识的钥匙,或阻挡别人真正认识神(路十一52)。

当心假冒为善的宗教教师(路十二1)。

不要怕那只能杀身体的(路十二4)。

当怕那杀人以后有权柄叫那人下地狱的(路十二5)。

不可以中伤和亵渎耶稣或圣灵(路十二10)。

提防和免去一切的贪心(路十二15)。

不可为自己积财,却要在神面前富足(路十二21)。

要变卖所有的,赒济人(路十二33)。

要结果子(路十三6~9)。

要努力进窄门(路十三24)。

不要坐在首位上,抬高自己。反而要谦卑自己,坐在末位上(路十四8~10)。

爱耶稣过于我们所爱的人(路十四26)。

先计算作主门徒的代价(路十四28~32)。

把我们拥有的一切交给耶稣管理(路十四33)。

神怜悯拯救罪人时,要欢喜(路十五1~32)。

在小事和用钱上忠心(路十六9~11)。

要怜悯穷人(路十六19~31)。

弟兄犯罪,便要责备他;他悔改,便要宽恕他(路十七3~4)。

即使我们完成神的命令,仍要看自己是无用的仆人(路十七7~10)。

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

不要自以为义,也不要蔑视别人(路十八9)。

要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的国(路十八17)。

要时刻儆醒,祈求我们能逃避主再来前遇到的试探,得以站立在耶稣面前(路二十一36)。

奉耶稣的名向万国传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十四47)。

要重生(约三3)。

要相信耶稣(约三16)。

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约四23~24)。

尊重耶稣(约五23)。

寻求从神而来的荣耀(约五44)。

相信摩西的著作(约五46~47)。

不要为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耶稣所赐的永生食物劳力(约六27)。

吃基督的肉和喝基督的血(约六53~54)。

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七24)。

连于耶稣的道(约八31)。

遵守耶稣的道(约八51)。

服事耶稣(约十二26)。

耶稣怎样爱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彼此相爱(约十三34)。

相信耶稣是在父里面,父又在耶稣里面(约十四11)。

作耶稣所作的事和更大的事(约十四12)。

要爱耶稣,遵守他的命令(约十四15)。

连于耶稣的爱里(约十五9)。

奉耶稣的名祈求一切(约十六24)。

苦难发生时要勇敢(约十六33)。

这就结束四福音中找到耶稣发出的命令,我们理应教导门徒服从这一切(参太二十八20)。

新约书信向信徒发出的命令和指示,与四福音中的命令大同小异。下面会从罗马书中看一看人的责任。

神期望我们:

不可阻挡真理(罗一18)。

不可拜偶像(罗一23)。

不可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罗一25)。

不可陷入同性恋行为(罗一26~27)。

不可贪婪、嫉妒、诡诈、恶毒、侮慢、狂傲、自夸、违背父母、背约、无情及不怜悯人(罗一29~31)。

不可谗毁和背后说人(罗一29~30)。

不可认同犯罪者的行径(罗一32)。

不可藐视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和忍耐(罗二4)。

坚持行善(罗二7)。

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的事(罗二7)。

不求自私的野心(罗二8)。

不咒骂苦毒(罗三14)。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里却看自己是活的(罗六11)。

不容许罪在我们身上作王,不顺从身子的私欲(罗六12)。

不要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六13)。

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

不可贪婪(罗七7)。

不可顺从肉体活着,却要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2~13)。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

不要效法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

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加以运用(罗十二6)。

爱人不可虚假(罗十二9)。

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十二9)。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罗十二10)。

殷勤不可懒惰(罗十二11)。

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十二11)。

在指望中要喜乐(罗十二12)。

在患难中要忍耐(罗十二12)。

祷告要恒切(罗十二12)。

圣徒缺乏要帮补(罗十二13)。

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

逼迫我们的,要给他们祝福,不可咒诅(罗十二14)。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十二15)。

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罗十二16)。

不要自以为聪明(罗十二6)。

不要以恶报恶(罗十二17)。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十二17)。

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

不要自己伸冤(罗十二19)。

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罗十二20)。

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21)。

顺服政府权威(罗十三1)。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

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罗十三12)。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3~14)。

要接纳信心软弱的人(罗十四1)。

不可论断或轻看弟兄(罗十四10)。

不可给弟兄放下绊脚石或跌人之物(罗十四13)。

要追求和睦的事,彼此建立德行(罗十四19)。

我们若是坚固,就要担当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十五1)。

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我们一样(罗十五7)。

有些人离间人,叫人跌倒,违背所学的圣经道理,要留意躲避他们(罗十六17)。

现在容我问你,基督徒是否有人一方的责任存在?若有人说自己将成圣的责任完全交在神手里,免得抢夺了神的荣耀,犯上救恩以上加添行为的罪,我们应该怎样响应?

属灵争战(Spiritual War)

上述列出的诫命和指示不但证明人有责任的观念,同时也暗示我们都要面对抉择。我们可选择是否遵行耶稣的说话,我们里面的灵已经重生,圣灵会在里头引导我们顺服,但其它势力(像是世界、肉体和魔鬼)却会引诱我们不顺服,因而我们就发觉自己卷入了一场战争。

关于这场战争,需要指明两方面:第一,假基督徒有时会误以为自己经历到属灵争战。可是,事实上,他们只是经历到自己良心和罪性的交战。保罗写道,就算未重生的人也有良心,责备他们或为自己辩护(参罗二15)。可是,由于他们常泯灭良心,故良心受了沾污(参多一15),声音越来越小,人也越发忽略那声音。另一方面,真基督徒的良心完全苏醒过来,不断说话,故不易忽略。神的灵会引导一切真正神的儿女(参罗八14)。

第二,声称的基督徒不时用属灵争战作为借口,藉以犯罪。「我们卷入属灵争战,」他们托辞说:「所以难免会输掉几场战事。」这借口等于是说:「你也知道,人都不完美!(所以我很可怜。)」

神允许属灵争战存在,目的并非由得自己的儿女向罪恶屈服。相反,神是要我们证明自己是得胜者,配得神的荣耀。请思想加拉太书第五章,想一下保罗怎样论到肉体与圣灵的争战: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16~24)

基督徒明显有两种性情,带有罪性,阻挡内住的圣灵。但是,这可否成为犯罪的借口呢?断乎不可。保罗警告,人若常犯肉体的罪恶,就不会承受神的国。事实上,真基督徒都不会惯常顺从肉体,就如保罗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人悔改顺服基督的主权时,便显出内心的信心,就在那得救的时候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用喻意的角度来说,在那时候我们便把犯罪的旧我钉在十字架上,那旧我必须留在上面,但却仍旧硬朗非常,甚至可能不断呼叫,要求下来,不过,靠着圣灵的大能,我们可以对旧我的呼声充耳不闻。

属肉体,还是属圣灵?(In the Flesh or in the Spirit?)

罗马书第八章中,保罗把未得救的人和重生的人作出比较,形容前者是「属肉体」,后者是「属圣灵」,我们必须明白这是甚么意思。请细读保罗的说话: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留心,保罗形容有些信徒「不随从肉体(过他们的生活),只随从圣灵」。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未得救之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得救之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未得救之人的行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得救之人的行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未得救之人的行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信徒)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5~9,加上强调)

清楚看来,保罗不是把两种基督徒作出对照,指出有一种基督徒思想肉体的事,另一种基督徒则思想圣灵的事。保罗是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作出比较–前者有圣灵内住,定意思想圣灵的事;后者没有圣灵内住,只思想肉体的事。

基督徒有了圣灵内住,便可说是有了基督在他们里面,即使他们仍然有肉体的罪性: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八10~11)

哥林多后书四章16节中,保罗把我们的身体称作「外表的人」(参吕译),因着犯罪,乃是「死的」或「逐渐毁坏的」(林后四16) 。但我们的灵(「内心的人」,林后四16)当下是活的,且一天新似一天,因为我们已被成义。然而,我们可仰望有一天里面的圣灵会将生命赐给我们「必死的身体」,这身体便会彻底更新。明显来说,神定意以内住的圣灵支配肉体,甚至支配到一地步,会改变我们的身体,铲除罪性。

最后,保罗警告信徒不要随从肉体,他们靠着里头圣灵的能力,可以「治死身体的恶行」,也必须这样行: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八12~14)

保罗讲到这种人不会死,反会活–「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你是否如保罗所形容的?若是的话,你便是真基督徒了。保罗肯定相信真假基督徒的行事为人是截然不同。保罗说,凡被神的灵引导的,才是神的儿女子(参罗八14)。

响应反对的声音(The Answer to an Objection)

有些人会反对说:「可是,保罗岂不是也承认自己作了自己憎恶的事,称呼自己是『大罪人』?」

没错,是的。事实上,罗马书第七章中,保罗说了这番话,然后才在第八章讲到我们上文读到的话。数百年以来,基督徒一直争议保罗到底是指到自己信主前还是信主后的经历。反律法主义者尤其喜欢引用罗马书第七章中保罗的话,作为一般基督徒经历的标准。

可是,只要我们把罗马书第七章和前后两章的上下文联系起来读一次,然后再读保罗的其它书信和余下的新约圣经,便只可能作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保罗只可能是论到自己有圣灵内住之前的经历。不然,第七章的内容便与第六章和第八章写到的基督徒经历互相抵触,因为可以恰当地问道:「倘若第七章中的人是已经重生的信徒,那第六章和第八章中的又是甚么人?」这两种明显是截然不同的人。

第一,我们发现第六章的主题是罪与新造的人格格不入。保罗一开始反问:「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六1)他如何回答?「断乎不可!」然后又写到信徒不可能陷入这种光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六2)

第3节中,保罗指明所有信徒都已洗礼归入耶稣的死,又与他一同复活,好叫他们「有新生的样式」(六4),当下不再作「罪的奴仆」(六6、17、20)。相反,他们现已「脱离了罪」(六7、18、22),成了「义的奴仆」(六18),「作了神的奴仆」(六22),「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他们)道理的模范」(六17)。罪不再「主宰」他们,故此,他们不可让罪在自己的身上「作王」,顺从身子的私欲(六12)。相反,他们应将自己的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六19)。

这第六章的基督徒与第七章的那人比较起来又如何?第七章中,保罗形容那人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七14),作出自己不愿意作的恶事和自己恨恶的事(七15、19),实质上「被罪的律掳去」(七23),是「取死的身体」(七24)。第六章的人脱离了罪,第七章的人仍被罪所困,岂会是同一个人?第六章的人的老我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六6),但第七章的人仍渴望有人「能救他脱离取死的身体」(七24),岂会是同一个人?肯定不是同一个人,是吧?

此外,我们已看了第八章的前十四节,如果第七章的人是基督徒,便会惹起更多问题。第八章中,保罗形容真基督徒「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八4),专注圣灵的事,而非肉体的事,不像非基督徒的思想(八5~6)。真基督徒有圣灵内住,故并不「属肉体」,却是「属圣灵」(八9)。保罗甚至警告,顺从肉体活着的人必要死,但又应许「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八13)。如果第七章中保罗是讲到自己当下的经历,我们便想叫他读一下自己的书信,看看自己到底是否已经得救,脱离了罪!保罗经常劝戒人要持守圣洁,若是如第七章所描写那样,我们便可说保罗是假冒为善的人,等于是说「行我所说的,不要行我所行的」。

上下文中的保罗(Paul in Context)

如果保罗当下不断作出自己憎恨的事,那么根据这封书信及其它书信他自己的描写,保罗便仍未得救(参罗二8~9;林前六9~11;加五19~21;弗五5~6)。根据约翰写到的话,保罗就是仍未得救:「犯罪的是属魔鬼……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约壹三8~10)

如果第七章中保罗是讲到自己被罪捆绑行恶的经历,我们又读了他其它的书信,便会令我们大吃一惊。虽然保罗承认自己仍未完美(参腓三12),但他向哥林多的信徒写道,他「不觉得自己有错」(林前四4),并且又说:

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神的恩惠,你们更是这样。(林后一12)

保罗又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

我们向你们信主的人,是何等圣洁、公义,无可指摘,有你们作见证,也有神作见证。(帖前二10)

保罗向提摩太作证,指到自己用清洁的良心事奉神(参提后一3),只要我们阅读保罗的故事和他的书信,便会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活像基督的人。1 除了耶稣之外,保罗委身的程度在新约中可称得上是天下无双。我们怎可能想象他会行恶?

我们根据这些证据,只能合理推论罗马书第七章中,保罗是讲到自己得救前的经历。

「但是,第七章中保罗是用现在时态写作,岂不是吗?这岂不证明保罗是写到自己当下的情况?」有些人会问。

不,保罗用现在时式写作,也不证明甚么。我们不时会运用现在时态谈到过去的经历。我谈到十年前一次钓鱼的经历,便可能会说:「啊,我正在船上,在我最喜欢的湖中。突然,我感到鱼丝颤动了一下–不知道是鱼儿还是石块。鱼丝又再动了!我开始卷动鱼丝,快要钓到自己有史以来钓上最大的鱼!正当我要把鱼儿钓上来之际,鱼丝断了,一尾巨大的鲈鱼就此逃脱了。啊,我真是大罪人!谁能救我脱离这鬼地?」

「但是,第七章中保罗岂不是说自己想立志行善,不想行恶?保罗岂不是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七22)?若保罗当时仍未得救,又岂能说出这样的话?未得救的人不是邪恶至极,完全败坏吗?」

你必定记得保罗未得救前,曾是很热心的犹太教法利赛人。他不像一般未得救的人,却是尽力遵行一切神的律法,甚至到一地步逼迫教会!但保罗发现自己不管多努力去做,都不能达到神的标准。保罗曾是罪的奴隶,最终才明白自己离了圣灵超自然的帮助,就根本无法成圣。人仍未重生,却尽力想达到神的标准,实在没有比这更可怜的事。

罗马书第七章的「基督徒」(Romans 7 “Christians”)

耶稣、约翰、雅各布、彼得、犹大和保罗作出了很多教导,都与罗马书第七章的人已经重生的说法相抵触,可是今天很多人仍认为那人是已经重生,实在令人遗憾。情况如此,并非由于圣经证据支持这种观点,却是由于极多声称的基督徒与罗马书第七章的那人感同身受,行出自己憎恶的事,被罪捆绑。他们用自己的经验解释圣经,逻辑如下:「我与罗马书第七章的那人感同身受,而我是基督徒,故那人也必定是基督徒。」

很多人根据这种对罗马书第七章的曲解,支持自己摇摆不定的假信仰,仍未经历到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罗马书第六章和第八章中,保罗则应许人可得到这种释放,也亲身在基督徒生命中享受到这种释放。只要人们按着神的要求,带着活的信心和顺服的心来到神面前,就能借着耶稣基督得着神奇妙的恩典。若是得不着,就实在太可惜。

1 例如,參徒二十24,二十三1;林前四11~13、17,十32~33;林後五9,六3、6~7;腓四9;帖前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