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圣:圣洁渐臻完美(Sanctification: Perfecting Holiness)

第八章(EIGHT)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十一28~30).

极少声称的基督徒会争议,上述的经文并非出自耶稣的口邀请人得救,布道会常用上这段经文。耶稣向劳苦的人赐下安息,明显不是讲到肉身疲倦的人可得着肉身上的休息。反之,耶稣是应许赐人灵魂的安息(29节),让受着罪和罪疚的重担缠累的灵魂得安息。耶稣赐下救恩,但人如何领受这救恩呢?耶稣就指出要负上他的轭,才能得着这救恩。

背负耶稣的轭是甚么意思呢?可能反律法主义者最喜爱的解释如下:按照推论,耶稣自己背上一个双人的轭,希望我们分享其中一边。这种解释有何「证据」?因耶稣指到那是「我的轭」,表示那必定是已架在他颈项上的轭。「当然,」反律法主义者会想:「耶稣不可能是说想把自己的轭交给我们,于是他必定是背上一个双人的轭,供两头牛一同使用的那种轭!因而,耶稣是想我凭信心与他『同负一轭』,彼此不分一同踏上天路。」

但是,这种解释却是牵强不过,完全错过了经文的重点。背负耶稣的轭是象征顺服他的权柄。耶稣并没有双人的轭想与我们分担,他是主,手里拿着轭,站在所有野性难驯的牛前面(那些牛正背负罪的轭),向他们呼吁:「若你们想得安息,这是唯一的方法:背负我的轭,我想成为你们的主,但你们必须顺服我。成为我的门徒,向我学习,你们灵魂的重担就会解开。我要你们背负的轭很容易,要你们担起的担子很轻省,因我的圣灵会叫你们能顺服我。只要你们相信我,顺服我的主权,你们就会从属灵上重生;我的命令都不会成为重担。」(参约壹五3)这就是耶稣一贯的救恩信息。

「负轭」是象征接受另一人的权柄,圣经经常如此运用这负轭的意象。1 凡真正相信耶稣的人也顺服他的权柄。牛负上轭,存活只有一个原因:为主人服务。他未必完全知道主人想自己作甚么,但愿意服从,随时准备好工作。

成圣的定义(Sanctification Defined)

这一章会论到成圣,即是已经重生的人所经历到越发变得圣洁的过程。成圣的意思是「分别出来,作圣洁的用途」,故此,这词实在把神对各信徒的计划形容得唯肖唯妙。新约运用这词时用了两种时态:过去时态和现在时态。信徒已经被成圣,但仍要被成圣。过去时态反映了神的心意–神已经赦免我们的罪,赐下了圣灵给我们,叫我们分别出来,作圣洁的用途。2 现在时态反映神的心意不断实现–我们越发蒙神使用,成就神圣洁的目标。3

可惜,对很多声称的基督徒来说,成圣只是一个理论,因为他们从未重生,如何谈得上成圣。可是,纵使很多人生命中没有半点成圣的迹象,却仍然相信自己已经在基督里称义。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称义也会带来成圣: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一30,六11,加上强调)

约翰写道: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二29,三7)

很多声称的基督徒会乐意听到称为「成圣讲道」的一类讲道,叫我们把不同生命的层面「交在」基督的主权下。可是,他们只是听了就算,根本从不打算把任何生命的层面「交在」基督的主权下,尤其是要求他们否决自我的时候。然而,他们仍然相信自己聆听那些讲道,仍算是某种美德,别管生命有没有相应作出调整。雅各布叫人小心这种情况:「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一22)

人若听道而不行道,就是被骗,因他们仍未得救,却以为自己已经得救。这类声称的基督徒是最令敬虔的牧师感到沮丧,这些牧师很想知道为甚么自己的会众从不改变,也不显得渐渐变得圣洁。理由就是因为这些人从没有背负耶稣的轭,从没有重生。他们可能以为只要读出决志的祷文,明白得救是靠恩典,而不是靠行为,就代表自己已经重生了。可是,他们仍未重生,因为他们从没有委身耶稣。他们若不踏出这第一步,那么就算用上千方百计来叫他们变得更像耶稣,都是徒劳无功。

成圣的基础是顺服神,除非那人顺服,否则成圣就不会发生。然而,只要我们顺服,明白到神的旨意和属灵的真理,我们生命中的成圣过程便会马上展开。我们先背负耶稣的轭,再按他说「学他的样式」(太十一29),就会「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后三18,加上强调)。

第一,我们不完全知道神的旨意或一切神借着基督为我们成就的事,对自己生命中所有需要改变的地方也没有察觉。但保罗写道,我们「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五10)。故此,保罗祈求基督徒要追求属灵上的理解和知识有长进4,又不时用这句话劝戒读者:「岂不知我们……?」5 保罗期望自己的读者明白一些神学真理以后(像是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

故此,基督徒必须运用神预备了给他们的一切,藉以学习属灵的真理。他们应亲自研究圣经,真基督徒都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渴慕认识属灵的事。他们也应善用机会,在教会接受教导,向神特别呼召作祂话语的教师学习神的道。他们应成为地方教会的一员,抱有使人作门徒的异象,耶稣渴望我们会这样做,他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19~20)真正的门徒会不断学习。

渐臻完美(Going on to Perfection)

哥林多后书中,保罗写道:「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这节经文告诉我们,真信徒不必一定是完美,不像好些极端主义者想我们相信那样。真信徒的生命仍有肉体和灵性的污点。然而,我们必须按照新约其它经文来解读保罗的说话,虽然真基督徒还有某些污点,但生命中主要的特征仍然是公义。留心,保罗没有劝勉他们要开始行事圣洁。反之,保罗劝勉他们要成全自己的圣洁。你只能成全自己做得已经相当不错的事。保罗的说话指到,哥林多的基督徒已经是行事圣洁,但仍需要变得完美,这就是圣经论到的成圣–圣洁渐臻完美。

保罗的说话也可帮助我们明白,神总会参与我们生命中持续不断的成圣过程。我们必须洁净自己肉体和灵性上的污点。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你们要追求……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神不会控制我们的自由意志,圣经清楚讲明成圣过程中我们有何责任。6

另一方面,我们不应以为成圣是我们必须避免神介入而进行的功夫。保罗又写道:「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腓立比书二章12至13节可能是最能说明这种平衡的经文:

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加上强调)

保罗写信给真信徒,虽然他不在场,但他们仍服从他。明显看来,神借着自己内住的圣灵在他们心中动工,所以,他们认真配合神在自己生命中正进行的工作。我们与神合作时,成圣就可以发生。

成圣的时间表(The Chronology of Sanctification)

这一章和下一章中,我们会细看成圣的过程,思想这过程需要神和我们怎么参与。让我们从最先开始谈起吧。

神的工作在一个人身上展开的时间,当然远较那人成圣的时间早。神借着自己的儿子预定救赎的计划,神的儿子就履行了那计划,为我们的罪受死,又从死里复活。神借着人传扬福音,由圣灵叫人知罪,罪人就得以醒觉认罪,明白自己需要救恩。

人知罪以后,便正式参与了这成圣的过程。我们须要作出抉择,而唯一的恰当响应就是为自己的罪悔改和相信耶稣。神命令我们悔改和相信耶稣7,所以悔改和相信必定是我们的责任,而不是神的责任。

不过,就在我们悔改和相信耶稣那一刻,神又再作工,立时借着圣灵内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的灵重生,打破罪在我们生命中的势力,使我们从罪中得释放。我们的灵重生了,按着基督的样式得着再创造,成为基督里新造的人(参彼前一3;弗四24;林后五17)。神成为我们的天父。

于是,初信者的生命会立时显出某程度上的圣洁。从好些经文可以肯定(林前六9-10;加五19~21;弗五5~6;约壹三15;启二十一8),重生的人不会再从事某些严重的罪,像是淫乱、奸淫、邪荡、污秽、作娈童、亲男色、贪婪、偷窃、勒索、醉酒、荒宴、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嫉妒、拜偶像、邪术、杀人和说谎。

这并不是说,真信徒不可能犯上这些罪。任何信徒也能够用意志犯上这些罪,因为神没有取去信徒的自由意志。可是,信徒会发现内心对罪会产生抗拒和憎恶,而从前并不会如此。信徒抗拒试探的能力也会大增,若是向试探屈服了,便会深感自己有罪,觉得忧愁,直至向神认罪为止。再说一次,圣经一再警告,人若惯常犯上这些罪,就可肯定那人不会承受神的国。

神不是看所有罪都是一样吗?(Is All Sin the Same in God’s Eyes?)

有些人会主张「所有罪都是一样」,因而表示惯常触犯上述列出的罪而不悔改,与惯常犯上其它罪而不悔改的情况并没有分别。可是,这种逻辑不会改变我所列出的经文,也不会加强任何与我上述论述立场相反的论据。如果神看所有罪都是一样,我们便必须无限延长保罗列出的罪,收入为一切的罪,因而推论没有人能真正得救!然而,感谢神,上述列出的罪中,保罗没有算入不感恩、担心和讲道时睡觉!

清楚看来,神并不看所有罪都是一样。耶稣论到有较次要的诫命(因而暗示有较重要的诫命,参太五19),又论到「更重的罪」(因而暗示有较轻的罪,参约十九11)。耶稣认为有一条诫命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8),又有一条是其次的。耶稣又提到有一种罪是不得赦免(参太十二31~32),又责备法利赛人忽略「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强调较次要的律法,像是十一奉献(太二十三23,加上强调)。

摩西律法也反映神认为某些罪行是较严重,指出有些过犯会招致更严厉的惩罚。我们也发现神起初赐给以色列人十诫,而不是十一诫或四十诫,就表示神认为某些诫命是更为重要。

以西结书第八章中,我们读到耶和华向以西结显明一连四样以色列人犯下的罪,每一次神也称那种罪比起之前的罪「更可憎」。

使徒约翰指明有「不至于死的罪」,也有「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17)。

清楚看来,神并不看所有的罪都是一样。罪都会叫我们与神隔绝,但叫神痛心的程度则会有别。任何人也知道杀人和色迷迷窥视别人都是不对,可是前者绝对比后者严重得多。

最初和不断进行的转化(The Initial and Ongoing Transformation)

若你已经重生,神便已处理了叫祂感到最悲伤的事。你经历了最初的生命转化,不过,神并不满足于此,神的目标是叫你变得完美,所以,你可以预期你的生命会不断进行转化。以下的图表可说明这情况:

————–此处插入图表———-***

这图表中,全人类分成了两组,分别是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人。当然,不会存在第三类人,你只会属于其中一类。

你从左边移向右边,就是逐步从邪恶变成圣洁。未得救之人的一栏包括最邪恶的人(最左边)和最不邪恶的人(未得救的人最右边),并非所有非基督徒都同样邪恶。

然而,你继续向右走,便会越过一条粗线,代表决志和重生。你一旦穿越那条线,就属于是得救的人。可是,最左边的得救者是最不圣洁,而越接近右边的得救者则代表越圣洁,不是所有基督徒都同样圣洁。

不过,当人越过决志的界线,确实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所以那条线会如此粗。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人中间没有「幼线」,如使徒约翰所写,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人是显而易见(参约壹三10)。

得救的人与圣灵同工,就会逐渐成圣,渐渐移向右边,接近图表右边称为「完全」的部分。当然,当下只有神才是完美。

留心,在未得救之人的一栏下面,我列出了一些罪行和经文,人若犯了那些罪,就证明那人仍未重生,而那些经文可以证明这点。

在得救之人的一栏下面,我也列出了圣灵的果子和好些相关的经文。果子可以成熟,我们生命中的圣灵果子也是一样,我们的爱心、和平和忍耐等都可以进步。

我盼望你不会发现自己是属于未得救之人的一栏,但若你果真如此,便需要悔改和相信耶稣,越过那条决志的线。若你这样做,便会立刻重生,经历到神最初的生命转化。

我们重生以后,神便会马上透过我们稍后会思想的一些方式,不断转化我们的生命。可是,我们首先必须要明白,神可以作得有多成功,乃视乎我们有多合作。神不会操纵我们的自由意志。另一方面,神会用百般的方法推动我们与祂合作。

有甚么会推动我们抗拒罪恶,逐渐变得更像耶稣?神提供了我们最少三种推动力:爱、盼望和惧怕。这三种推动力都很合理和合乎圣经,说得更明确一点,这三种推动力就是(1)对神的爱,(2)盼望得赏赐,及(3)惧怕受管教。

对神的爱(Love for God)

因着爱而顺服,看来就是最高层次和最讨神喜悦的顺服方式。理想来看,我们只应因着爱神而顺服神,而真信徒某程度上都会这样做。耶稣论到因爱而顺服时,他说: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十四15、21)

同样,使徒约翰写道: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

我们明白神为我们作了甚么事以后,又怎能不爱祂呢?神为我们的缘故如此舍己,我们怎能不感激祂呢?神如此深爱我们,我们怎能不竭力讨神喜悦呢?

我们想象一下,当你不小心横过马路时,恰巧有一辆巴士高速迎面而来,有一名途人向你猛冲过来,把你推开,仅仅来得及把你推到安全的范围,自己却被巴士撞倒,被送入医院。后来,那人知道自己下半生也要坐在轮椅上了。

那人为了救你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你岂会不感谢他呢?你岂不会感到自己有责任弥补自己永不可弥补的东西呢?那人如此爱你,你因此也爱他,这爱驱使你尽自己所能去讨他欢喜。若那人喜欢甚么,你也会尽力向他提供甚么。那么,信耶稣也是一样,基督徒不能不爱耶稣,因着爱就会顺服他,竭力讨他喜悦。

盼望得赏赐(Hope of Reward)

神向顺服的人提供的第二种推动力,就是得赏赐的盼望。清楚看来,我们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但这不是说,神其它的祝福不是因应我们的行为。圣经一再作出现在和将来的应许,都是赐给顺服的人。保罗写道:「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四8)没错,神会「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十一6)。

人盼望得赏赐,可以看为是自私的动机,因相比纯粹因爱神而顺服,就不够高尚。主岂不是宁愿我们出于爱服事祂,多于是为了自己的好处吗(例如,乔布受试验可清楚说明这方面)?

我认为是的。不过,是神自己首先设立这奖赏顺服之人的制度。就像称职的父母所期望的,神固然希望自己的儿女纯粹因着爱而顺服自己,但神也知道,如父母所知道的,儿女因爱而生的孝顺往往并不足够。父母经常会承诺自己的孩子,若他们做得好,便会奖赏他们,而这方法也常奏效。此外,我们得着地上的赏赐,就可荣耀我们的天父,因祂喜爱祝福自己的儿女。

我们也必须紧记,损人利己才算是自私。所以,对自己有好处的事不全然是自私的。圣经形容真基督徒「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罗二7,加上强调),并不带半点讉责。故我估计,我们大多数人相信基督(最少是初信者来说),也是因考虑到自己–我们想进天国,不想下地狱。然而,我们相信基督,这行动决不算是自私。我们得着永生,并不会叫其它人因而得不着永生。甚至,我们得着永生后,可增大别人得救的可能性。于是,为关心自己的缘故得着救恩,便不能算为是自私。所以,盼望得着神应许赐给敬虔的人的赏赐,也不算是自私,他们没有损害别人的好处。神的恩典和赏赐都是无限的,我们不用彼此争夺赏赐。

如是者,人渴望得赏赐,并不应视为是错误或自私,尤其是由于这是神自己先设立赏善的制度。如果我们渴望得着神的应许是错的话,便是神引诱我们犯错,那便是罪,但神肯定不可能犯罪。

论功行赏(Repayment According to Deeds)

贯穿整本圣经,神应许敬虔的人会因顺服得着特别的赏赐。例如,我们知道主再来以后的末后国度中,神会按照各人的行为论功行赏: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十六27,加上强调)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启二十二12,加上强调)

耶稣论到赏善罚恶,并不是得救或未得救的人基本上会有的报应,像是进天国或下地狱。那些应许的报应也包括按照各人自己的行为得着个别的赏赐。保罗写到亚波罗的事奉,便说:

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三8,加上强调;另可参9~15节)

我们将来的赏赐会根据我们的行为而定,也会考虑到我们特有的恩赐、才干和机会等。耶稣讲到才干的比喻,就言明了这方面(参太二十五14~30)。神期望向多得才干的人多收取。耶稣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48)

赏赐的时间(The Time of Reward)

圣经没有说明究竟敬虔的人会在何时得赏赐,有些应许明显会在今生得着,但另一些应许则会在来世才得着,还有一些应许比较含糊。首先,我们看看好些显然会在今生得着的应许: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3,加上强调)

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人(KJV补上「人」作主词)8会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路六37~38,加上强调)

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彼前三10,加上强调)

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即爱之律),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5,加上强调)

以下是好些显然会在来世得着的应许:

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为他们没有甚么可报答你,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路十四13~14,加上强调)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五12,加上强调)

你们要变卖所有的,赒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路十二33,加上强调)

天上的赏赐显然也包括神的赞赏和有更大的机会事奉神,真门徒会渴求这两件事胜于一切。

然而,地上的赏赐应被理解为是任何我们会看为是祝福的东西,不要以为神的祝福只是内心叫你快乐或兴奋的感觉而已!

最后,有一些应许应验的时间较含糊: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六35,加上强调)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六3~4、6、17~18,加上强调)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六7~8,加上强调)

神会记下最微小的好事,都打算要作出赏赐: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可九41)

你是否渴望现在和在天上都得着更多天父的祝福?你必定希望!那么,你只要更顺服天父,就必会得赏赐。耶稣说:「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十一28,加上强调)

惧怕受管教(Fear of Discipline)

除了神的爱和得赏赐的盼望,神最少还有一种方法推动自己的儿女顺服:叫他们惧怕受管教。我相信神最不希望运用这第三种推动力,但这方法确是正当和合乎圣经。大多数父母也会三管齐下,推动孩子服从,不会认为这三种方法有错。

有些人提出反对,认为惧怕神与爱神是水火不容的事。圣经岂不是说:「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壹四18)吗?

约翰写到那种爱可除去的惧怕,并不是指到对神的神圣敬畏,而是指到惧怕「在审判的日子」受到永远的惩罚(约壹四17)。我们已经明白和领受了神的爱,当下连于神的爱里(参约十五10),故不必害怕自己从前应当下的地狱。

根据新约圣经来看,爱神和惧怕神并非水火不容。圣经命令人惧怕神(参彼前二17),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五21),「当恐惧战兢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彼得前书中,彼得劝戒收信人要谨守自己的行为,存敬畏的心,度他们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神既不偏待人,必会按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参彼前一17)。

哥林多教会的管教(Discipline at Corinth)

很可惜,很多声称的基督徒不晓得神会管教的观念,但圣经肯定言明这种观念。自亚当和夏娃开始,直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时候,自以色列人死在旷野,直到哥林多的信徒生病,都可显明神的管教。有时候,神带着好意,管教可能会更严厉,想一想保罗向哥林多的信徒所写的话: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十一27~32,加上强调)

先留意一下,由于神的管教(保罗又称为是神的审判),有些哥林多的信徒软弱患病,甚至死亡。

神为何要审判?哥林多的信徒用「不按合理的方法」参与主餐(十一27)。保罗想说甚么?从上下文来看,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论保罗是指到他们虽然参与主餐,却是不顺服主。例如,保罗写到我们应先省察自己,然后才领主餐,又警告我们若不「分辨这身体」,就有可能受到审判(十一29,参吕译)。从上下文看来,「分辨这身体」会与其中相关的句子对等,有理由推论是指到要察验和分辨自己。我们知道是「身体的事」叫我们惹上麻烦(参罗八12~14;林前九27)。「分辨这身体」必定提指到认出和制服自己内心与圣灵相争的罪性。若我们分辨自己,即是不向罪性屈服,不断察验自己,有需要时认罪,就可避免神的审判。

基督徒可能会下地狱吗?(Can Christians Go to Hell?)

保罗写道,神管教我们,「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十一32)。当然,世界将会被定罪,永远沉沦。所以,神管教犯罪的信徒,好叫他们不会下地狱(再次表明圣洁的人才能进天国)。

这便衍生了好些重要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真信徒会否可能最终会下地狱?

答案是:有可能。若果真信徒再次犯上「会逐出天国的罪」,即是那些圣经指明若犯上便会被逐出天国的罪(参林前五11,六9~10;加五19~21;弗五5~6),便会丧失永生。神没有取去我们的自由意志和犯罪的能力。与很多现代圣经教师的言论相反,圣经指出信徒若是不断随从自己老我的罪性(圣经称为肉体),属灵上便可能会死亡。保罗写信给基督徒,说道: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八12~14,加上强调)

因着最少两个原因,我们必须推论保罗是向灵性上活着的基督徒说出这番话。

第一,留心保罗称呼他们作弟兄。

第二,他们有能力治死身体的恶行,唯有圣灵内住的信徒才能这样做。

留心,保罗警告罗马的基督徒,若他们顺从肉体而活,就必定会死。保罗是指到肉身上的死,还是灵性上的死呢?按逻辑推断,保罗是指到灵性上的死,因就算「治死身体恶行」的人肉身也迟早会死,因人人也有一死。不少「顺从肉体而活」的人仍活了一段很长的日子,岂不是吗?

根据这些事实可作出的唯一合理推论是:真基督徒若「顺从肉体而活」,灵性上便可能会死亡。所以,保罗列出「会逐出天国的罪」(林前六9~10;加五19~21;弗五5~6),不应视为只是适用于仍未相信基督的人,其实也适用于基督徒。(事实上,按上下文来看,「会逐出天国的罪」是写给信徒。)保罗言明唯有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才真是神的儿女(参罗八14)。

基督徒灵性上可能死亡的更多证明(More Proof that Christians Can Die Spiritually)

保罗向加拉太的基督徒写到相似的话,先警告他们若惯常犯上「肉体的事」,便不会承受神的国,然后再说: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六7~9,加上强调)

留心那两种形成对照的人,有一种人顺着肉体撒种,另一种人则顺着圣灵撒种。第一种人会收败坏(NIV译作「灭亡」),第二种人则会收永生。如果败坏(灭亡)是永生的相反,这字就必定是指到灵性上的死。请也留意,经文只应许不断顺着圣灵撒种的人才会收永生。顺着肉体撒种的人不会收永生,只会灭亡。保罗警告他们在这事上「不要自欺」(加六7),可是今天很多人却是如此。

使徒保罗自己也很关注顺着肉体撒种的问题,他也像所有真基督徒一样,仍带有罪性。保罗写信给哥林多的信徒: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九25~27,加上强调)

我们就像奥林匹克的运动员,如果想得着不朽的赏赐,就必须操练自制力。保罗说自己攻克己身,叫身服他,恐自己会「被弃绝」(或译作「失去资格」)。9 人若是「失去资格」,便不可能会在赛事中获胜。接下来的上下文指明,保罗不是表示担心会失去更多事奉或得天上赏赐的机会,却是担心会失去最终的救恩。事实上,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中(林前十1~14),保罗警告哥林多的基督徒不要重蹈以色列人昔日的悲剧,他们起初大大得着祝福和优待,最终却是在旷野中灭亡,因他们不肯继续信而顺服。哥林多的信徒不要好像灭亡的以色列人一样,却要远离贪婪、拜偶像、淫乱(保罗已列出这些是「会逐出天国的罪」,见于六9~10)、试探神和发怨言。保罗劝戒他们:「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雅各布补充自己的「阿门」(James Adds His “Amen”)

请也想一想雅各布写给基督徒的话,那些信徒正遭遇考验,若是成功忍受考验,便会得着「生命的冠冕」,即是得救。10 若是回到犯罪的生活,便会死亡:

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雅一12~16,加上强调)

雅各布指出,神不会试探我们,「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欲念)牵引诱惑的」(一14),因而「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一15)。最后,罪既长成(即「实行了出来」),就会带来死亡。罪需要多久才能「长成」,且带来死亡?只能作出猜测。肯定,信徒若只犯了一宗罪,不会实时造成灵性上的死亡。可见,若那人持续犯罪,或惯了顺从肉体,最终就会造成灵性上的死亡。雅各布警告我们在这事上「不要自欺」。

再一次,有些人主张雅各布是叫人小心肉身上的死,而不是灵性上的死,但岂可能是这样?人人的肉身也会死,罪人和圣徒都不例外。

此外,有些人主张这段经文中雅各布是对非信徒说话,但怎么可能?非信徒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罪又岂能再叫他们再「生出死来」?雅各布明显称呼他们是基督徒,是「亲爱的弟兄」(雅一16)。

雅各布书的结尾,雅各布又写道:

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雅五19~20)

留心,雅各布称呼他们是弟兄,讲到「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故必定是指到有信徒从前行在真道中,现在却是走迷了。雅各布说「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五20),由此可见,这些人不只是教义上偏离了,还是偏离了圣洁的生活。

可是,如果我们按照雅各布所说一样叫那人回转,便会「救一个灵魂不死」。留心,雅各布不是说我们会救那人的身体不死,却是说会救那人的灵魂不死。再一次,我们平心而论,雅各布是相信属灵上活着的人若是再次惯常犯罪,至终灵性上也可能死亡。

彼得也同声和应(Peter Joins the Chorus)

不但保罗和雅各布都同意这方面,彼得也是一样。彼得提醒信徒不要被假教师迷惑时写道:

他们说虚妄矜夸的大话,用肉身的情欲,和邪淫的事,引诱那些刚才脱离妄行的人。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俗语说得真不错:「狗所吐的牠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式。(彼后二18~22,加上强调)

先要留心,彼得写到假教师引诱「才刚脱离妄行的人」(二18),显然是写到真基督徒,因他们确实脱离了妄行,与非信徒不同。彼得又说,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二20),便只能意味他们是已经重生,不再惯常犯罪(留心彼得认为这是真信徒的记号),灵性上是活着的。

但彼得写道,他们又再被从前的污秽「缠住制伏」(二20),于是「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二20)。情况若是这样,这些人还算是灵性上活着,会进天国吗?彼得将他们比作狗和猪,狗会再吃自己呕吐物,猪又会回到泥里打滚。难道我们会认为这些人灵性上仍是活着?仍是神的儿女?仍有圣灵内住?仍会进天国?11

约翰的见证(John’s Testimony)

使徒约翰明显相信灵性上活着的人可能会变成灵性上死亡: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6~18,加上强调)

第一,留心约翰是论到基督徒犯罪。

第二,留心约翰不相信基督徒犯了任何罪,也会带来实时死亡,不像某些极端主义者所言。可是,约翰确实相信存在「至于死的罪」,甚至不应为犯了这罪的弟兄祷告。我们可争论到底这是甚么罪,但当下指到这种罪是存在,便足够了。

约翰是否指到有某罪会带来肉身的死亡呢?很多人也这样想,主要由于他们的神学根本不接受灵性上活着的人可能会变成灵性上死亡。可是,我们思想上下文中约翰的说话,他写作时肯定是想到永生的问题(参约壹五13、20),故那「至于死的罪」必定是指到会撤销永生的罪。

耶稣警告门徒小心下地狱(Jesus Warned His Followers of Hell)

耶稣也相信现在得救不保证将来仍得救,提醒自己的门徒要「惧怕那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太十28)。请也思想路加福音十二章35至46节,思想耶稣向门徒所说的话: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姻的筵席上回来。他来到叩门,就立刻给他开门。主人来了,看见仆人儆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带,进前伺候他们。或是二更天来、或是三更天来,看见仆人这样,那仆人就有福了。家主若知道贼甚么时候来,就必儆醒,不容贼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

彼得说:「主啊,这比喻是为我们说的呢?还是为众人呢?」

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仆人若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的处治他,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加上强调)

马太福音也记下同一番耶稣的劝勉,但收入更长的内容,写到那不忠心的仆人最终的下场:「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二十四51)所以,按照耶稣来看,那仆人从前曾服事主,若是重返犯罪的生活方式,仍可能会沉沦。

留心,这比喻中那恶仆的特征是憎恨自己的同伴和醉酒,这两种都是未得救之人的记号(参约壹三13~15;林前六10)。

也要留心,耶稣明显是向自己的门徒说出这比喻,从路加福音十二章22和41节可看出来。现在得救不保证将来仍得救,我们必须持守活的信心。马太福音随后记下两个比喻,分别是十童女的比喻和才干的比喻,也可以用来阐明这事实(参太二十五1~30)。

这比喻中耶稣的重点清楚不过,但有些人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假教义,便不得不推断「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只是形容天国的某处地方,较不忠心的基督徒会暂时留在该处,为自己失去天上的赏金而哀哭切齿!12

耶稣又警告撒狄教会已经重生的人小心灵性上会死亡。看来,大多数撒狄教会中的基督徒又再惯常犯罪,因而很可能不会得着白衣穿上,耶稣也不会在天父面前承认他们,他们的名字会从生命册上除掉。然而,他们仍有机会悔改。请细心坦诚阅读下文: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儆醒,坚固那剩下将要衰微的,因我见你的行为,在我神面前,没有一样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遵守,并要悔改。若不儆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也决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三1~5,加上强调)

根据耶稣、彼得、雅各布、约翰和保罗的教导,这么多现代的教师何以仍能主张人真正得救后,不管如何生活,都永不可能失落救恩?这是魔鬼最初的谎话,向灵性上仍活着的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撒旦最初的谎话渗入了现代的假教义中,何以没有更多的基督徒察觉出来?13

如果信徒不再相信(When a Believer Stops Believing)

信徒多行不义,并非唯一的危险。如果信徒不再相信,便会丧失救恩,因神只应许凡相信和继续相信的人才会得救。新约希腊文写到救恩时,通常会以进行时态来运用「相信」这字。相信和继续相信的人才会得救,过去曾经相信的人则不会得救。因此,新约常常劝戒信徒总要走在公义的路上。耶稣提醒自己的门徒,「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

留心保罗写信给哥罗西的基督徒时所用上的「如果」条件句(和合本译作「只要」):

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福音的盼望,福音就是你们所听过的,也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西一21~23,加上强调)

有些加尔文派的人(Calvinists)主张,保罗是指到真基督徒都会持守信心至死,若在某时候不再相信,便证明他们最初从没有真正相信,并没有真正得救。由于很多跌倒的信徒也结出了不少果子,有些加尔文派的人便又主张,人可以假装是基督徒,虽然没有圣灵内住,但看起来仍然好像真信徒。那人甚至比起某些真信徒显出更多的果子,可是最终却会下地狱,因那人从没有得救的信心!所以,加尔文派的人若要坚持自己的神学,便总会面对发现自己没有真信心的可能,因那人总有可能会不再相信。如果真正的信心是坚持至死的信心,那么加尔文派的人就永不可以有得救的把握,因他一天仍没死,都不可以肯定自己的信心是否真实。唯有到了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真能坚持相信至死,因而证明自己带有真信心。

这理论明显不是哥罗西书一章23节中保罗的思想。保罗希望哥罗西的基督徒知道,他们现已经与神和好,若是继续相信,便仍可站立得住作无罪的人。

留心保罗论到哥林多信徒的救恩时所用上的「若」字条件句: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加上强调)

保罗保证他们会得救,因他们相信。如果他们守住福音,就仍会得救。保罗没有说如果他们至死仍然相信,时间就会证明他们真是得救。

保守你心以免不信(Guard Your Heart Against Unbelief)

希伯来书的作者叫人小心别由得不信或罪恶偷偷进入我们的生命中,留心他是向基督徒弟兄说出这番话:14

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三12~14,加上强调)

只要我们「持守」信心,就「在基督里有份」。罪能够欺骗人,叫人硬心,因而我们必须小心别由得不信或罪恶偷偷溜进我们的生命中。

书信后面的地方,希伯来书的作者引述一段很出名的旧约经文,就是哈巴谷书二章4节,再加上他受圣灵感动的补充: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来十38~39,加上强调)

还可以说得更清楚吗?

接上去和折下来(Grafted in and Broken Off)

罗马书十一章13至24节及很多经文也可证明,真信徒若离弃信仰,便可能丧失救恩,任何诚实的读者也会承认这点:

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么?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若有几根枝子(犹太人)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着橄榄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罗十一13~24,加上强调)

清楚看来,人可能会丧失自己在神救恩树上的地位,唯有我们「长久在他的恩慈里」(十一22),才可凭信心站立,确保自己得救的地位。15

谈回神的管教(Back to God’s Discipline)

记住上述论到的内容,我们再看一下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7至34节,看看保罗怎样论到神的管教,然后再提出一个问题:神管教犯罪的基督徒后,那人是否必定会悔改,不与世人一同被定罪?

答案明显是「不」,有几个原因。第一,根据我们上述查考了的众多经文,全都表示真信徒若离弃信仰或再惯常犯上不义的事,便可能失去救恩。信徒偏差了,仍肯定是蒙神所爱,圣经明说神管教自己所爱的人(参来十二6)。可是,由于信徒仍可以回到不义或不信中而灵性上死亡,故我们唯有推论神的管教不总是能叫人回转。

第二,就我们会否得救的问题上,神从不干预我们的自由意志。如果我们不想事奉神,就不必这样做,圣经也记下很多人受到神的管教后仍不悔改。例如,亚撒王最初非常敬虔,可是后来却犯了罪,即使遭受神的管教,脚上患病,仍不肯悔改。亚撒王最后病死了(参代下十四~十六)。

根据希伯来书作者的看法,神的儿女确实可能会错误响应神的管教: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来十二5、9)

天父管教我们时,我们可能会「轻看」(即视而不见)或「灰心」(即受不了而离开)。可是,神渴望我们顺服祂的管教,得以「存活」,明显暗示若我们不肯顺服,就不会再活,乃是会死。希伯来书的作者必定是写到属灵上的生命(因而暗指属灵上的死亡),因甚至顺服的基督徒肉身最终也会死亡,更别说很多不顺从「万灵的父」,却仍是长命百岁。

我们因而会问另一个问题:会否提早离世呢?若果这是神管教的一种方式,目的就是叫我们「不与世人一同被定罪」,那么,主何以不在犯罪的基督徒灵性死亡之前叫他回天家,免得那人永死?

若情况果真如此,人就无法丧失救恩。只要那人已得救,就不需担心自己会离弃信仰或再次惯常犯罪,因那人可以肯定自己灵性未曾死亡之前,主会接走他。可是,这种想法与很多经文矛盾,很多经文都指明真正得救的人仍然可能丧失救恩。那么,答案到底是怎样?

或者,人的经验可帮助我们明白这方面:市民可能会犯法,受到政府制裁。可是,如果那人可以逃到外国,那国家便没有权限逮捕那人。于是,那人既不会受到制裁,也不会得享作那国家公民的福利。

另一个例子:有一个儿子忤逆自己的父亲,受到父亲慈爱的管教。但如果儿子想要继续沈溺父亲不喜悦他作的事,于是离家出走,就不必害怕父亲的管教,因已离开了家园。若有人离弃信仰,全心再次随从肉体,情况就不同了,那人就不会受到神应许的管教和安慰,也不会提早离世。这些人已丧失他们拥有的一切,当然仍可能会很早离世,但最后并不会进天国。

然而,神的儿女陷入罪中,但内心仍想事奉神的话,若不认罪悔改藉以自己审判自己,神便会管教他们。这些儿女基本上算是顺服:没有跑掉或离家出走,但某程度上又不听话。如果他们坚持不顺服,不肯认罪悔改,便可能会受神审判提早离世,死后仍能得救。

举一个例子,神可能呼召某人作牧师,但那人抗拒那呼召,便可能会受到神某种形式的管教。若那人坚持不顺服,便可能会提早离世,但死后仍能进天国。那人没有「顺从肉体活着」,却是「被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生命中仍有果子,仍不算叫神大失所望。所以,这人不像离弃信仰或重过犯罪生活的基督徒。

我们可能会问:「提早离世,得进天国,这有甚么可怕?这岂不是更像奖赏,过于是惩罚?」

这问题反映我们多不了解神在来世会如何丰富赏赐敬虔的人。如果有人给别人一杯凉水都会得赏赐;如果我们忍受「至暂至轻的苦楚」,就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四17);如果我们与穷人分享所有,便可「积财宝在天上」(路十二33),那么,我们能在地上多一秒钟事奉神,都应视为是无与伦比的机会。我们若是浪费了永不可赎回的时间,岂不是令人伤心欲绝?我们将来便会很后悔。若有人提早离世,再没有机会在地上事奉神,他们岂不会更伤心吗?

患病是否都表示受到神的管教?(Is All Sickness an Indication of God’s Discipline?)

清楚看来,从哥林多前书中看到,软弱、患病和早逝都显明是神的管教。若有人指出凡是软弱、患病和早逝都肯定是神的管教,则可能是以偏盖全,但除了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7至32节以外,确是还有很多经文证实有这种可能性。16 故此,任何基督徒若是身体患病,便最好是投上一些时间自我反省。如果我们正是受到神的管教,除非我们悔改,得着神的赦免,否则就不要指望会痊愈。

神的管教可透过很多形式临到,不一定是患病。神可以安排各式各样的环境成就自己的旨意。雅各布曾假装成自己的哥哥,要欺骗父亲,后来有一天醒来,发觉自己被人欺骗了,迎娶了一个假装成他未婚妻的女人!很多不顺服的基督徒遇到相似的情况也会醒悟,因主轻轻教导了他们种甚么收甚么的道理。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忘记神的管教是表明神爱我们。基督徒受到管教时,不要怀疑神的爱。耶稣说:「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三19,加上强调)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神待我们就好像慈父对待儿子一样:

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们与罪恶相争,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

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

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

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3~11)

我们考虑到刚才所读过的经文后,就似乎宁愿被神管教,要是神不管教,情况就会令人更担心。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神的管教「是众子所共受的」,不受管教的人「是私生子,不是儿子」(十二8)。

神渴望我们分享祂的圣洁,乃是祂自一开始的心意。我们被神管教并不好受,但忍受管教之后,我们的生命就会生出公义。诗人写道:「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一一九67、71)

教会何时要执行神的管教(When the Church Administers God’s Discipline)

神还有另一方面的管教,是我们需要细看的。同时,神也会运用这方法推动我们成圣,那就是由教会执行纪律。

很可惜,极少人会顺从耶稣论到这主题的话,主要由于很多教会和声称的基督徒本身都不着重圣洁。不过,真基督徒会竭力讨主喜悦,决不会轻忽耶稣的说话: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5~17)

我们不禁会想,如果所有教会都顺从这些命令,可会发生甚么事。毫无疑问,教会的出席人数会大跌。我们身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不但有责任自己成圣,也有责任帮助其它信徒成圣,并洁净基督的教会。

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推论,耶稣论到教会纪律的说话适用于有弟兄亲自得罪我们的情况,而不适用于弟兄一般犯罪的情况。路加福音十七章3至4节记下耶稣另一段话,可支持这种解释:「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加上强调)

留心,耶稣说:「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同样,耶稣叫我们宽裕愿意悔改的弟兄。我们只能宽恕得罪自己的人,不能宽恕他们一般所犯的罪。此外,我们发觉马太福音十八章中耶稣谈到教会纪律之后,便记下不肯宽恕人之仆人的比喻,因彼得问到自己应宽恕弟兄多少次。因应彼得的问题和耶稣的回答,暗示那比喻是论及个人被人得罪的问题。

恰当的次序(The Proper Sequence)

当然,「教会纪律」极少会牵涉到全教会17,而是由一个立志成圣的人开始。那人必须成圣,最少有两个理由:第一,那人自己如果某程度上不圣洁,他便是那位想除掉弟兄眼中的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参太七3~5)的人。若我犯罪更多,又何以有权纠正犯罪的弟兄呢?

第二,如果那件错事是属于个人性质,被冒犯的一方必须足够圣洁,才会渴望复和。我们太多人受到冒犯后,都会四处向人诉说那不快事,偏不向得罪自己的人表白,宁愿说长道短也不愿意尝试与对方和好。圣经警告我们,我们若是这样做,便很可能会受审判(参太七1~2;雅四11.五9)。

所以,让我们想象有一个信徒犯了罪18,比方说是得罪了你。你便应该带着温柔、谦卑、慈爱的心与他面谈。很多时候,你会发现对方并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你,于是会立即请你原谅自己。当然,你也有责任原谅对方,也应问一下自己是否太过敏感。很多情况下,人所「受到」的「冒犯」,都是对方的无心之失,故此应该宽容应对。举一个例子,牧师在教会中看来想回避你,不等于他真是故意回避你,却可能只是忙于照顾另一些人。

你与冒犯自己的人对质,也可能会叫你知道自己也有份酿成那场冲突。那人可能会告诉你他那样做,是因为你之前得罪了他。当然,若那是实情,他早该来找你面谈!不过,你当下明白自己才是问题的核心,便要请求对方宽恕。你的弟兄就有责任原谅你,与你和好如初。

第二步和第三步(Steps Two and Three)

但若是上述的情况都没有发生,冒犯别人的一方不肯承认自己有错,也不请求你原谅。那么,你便要「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十八16)。

当然,你能够说服那一两个人同去与那人面谈之前,首先要说服他们接受你的案子。在他们愿意认同支持你之前,可能会想先询问一下那人,甚至可能会认为对方并没有错,反而想要纠正你!情况若是这样,你便应请求「冒犯你的人」宽恕你。

如果你能说服一两个人接受你的案子,便应三人一同再与那人面谈。盼望三人一起可说服对方承认自己有错,请求你的宽恕,彼此和好。

倘若那人仍然不肯承认自己有错(这情况很少发生),便要将那件事呈交全教会处理。19 当然,这样需要教会领袖参与在内,他们必须首先深入调查整件事情,才决定是否接受你的案子。再一次,他们可能会发现双方也有合理的怨情,故双方都要请求对方宽恕。可是,如果他们站在你的一边,你便可合理肯定自己投诉那「冒犯你的人」,并非无理取闹。

对方发现全教会也站在你的一边,计划要与自己公开对质时,那人若不是悔改,便会离开教会,大概用不着把他逐出教会。耶稣说要待那人「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十八17),这是说,要对待那人像是未重生的人,因那人明显仍未重生。真正重生的人不会抗拒全教会的集体定罪。所以,那人应被看为是非信徒–需要有人向他传福音,叫他重生。

如果对方悔改……(If the Offender Repents…)

如果在执行教会纪律的各步骤期间,犯错的一方请求你原谅,你就必须宽恕对方,不然便会经历到神的管教。耶稣作出关乎教会纪律的指示后,便说了一个故事,论到有一个仆人被王赦免了巨额的欠债,却不肯饶恕那欠了他小量金钱的同伴,将那同伴下在监里。王知道这事后,「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太十八34)。耶稣应许我们,「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十八35)。

清楚看来,那不肯饶恕人的仆人要再偿还昔日自己无法偿还的债务,发现自己再次落入从前的惨况:不被宽恕。不被宽恕的人会否得救?耶稣严厉警告我们,除非我们宽恕别人的罪,否则也不会被神宽恕(参太六14~15)。

假的宽恕(False Forgiveness)

若有人得罪了我们,却没有认错,我们是否有责任宽恕他们?我们是否必须当作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地看待对方?这些是重要的问题,困扰很多基督徒的内心。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若不透过沟通、悔改和宽恕,就不可能真正复和。婚姻关系上可以很容易明白这点。其中一方配偶得罪另一方时,双方便会产生张力,可能彼此不会交谈,其中一方会睡在沙发上。

二人如何才能重归于好?只有透过沟通、悔改和宽恕。二人也许可以装作若无其事,可以强迫自己挤出笑容或者闲聊一番,但内心总是有点东西。二人的关系已经受到破坏,若不作出沟通、悔改和宽恕,便无法改善关系。

如果只有一方犯错,被冒犯的一方也许可以尝试「宽恕」,尝试忘记那件发生了的事,当作事情从没有发生,继续如常生活。但每当他或她看到对方,便会想到那件错事,然后痛苦地想:「我为何不能宽恕对方?」

因为那人尝试做不可能的事,是神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神只会赦免悔改的人,并不期望被得罪的信徒装作若无其事,设法说服自己接受对方是毫无瑕疵的好人。耶稣正是为此教导我们要与对方面谈,若对方不肯悔改,便要作出教会纪律的步骤。过程中若对方愿意悔改,我们便必须宽恕对方。如果耶稣是期望信徒只管不停地「宽恕」,就不必论到教会纪律的步骤。耶稣又说:

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十七3~4,加上强调)

信徒是可能爱所有人,甚至爱不肯悔改的罪人,就像神所作那样。但是,爱他们不必然需要无条件宽恕他们,神爱所有人,却并没有赦免所有人。

不可能的情况(Impossible Cases)

但是,如果由于环境超过你所能控制,因而无法执行耶稣列出的三步骤,那可以怎样?例如,有一位很有名的信徒(像是牧师)大大得罪了你,那人不会给你有机会与他面谈。或是,你与对方面谈后,那人仍不肯悔改,但你又无法找到愿意帮助你执行第二步的人。

这类情况中,保罗的说话很适用:「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尽你所能吧,神只期望你尽力而为。

不管情况怎样,神总希望我们「转过另一边脸」和「多走一里路」。我前面已经说过,这不意味我们应由得自己被人虐待,不过总要行得比普通人所期望的要高。我们对待非信徒时,尤其要这样做。他们没有自称是基督徒,故不必试图要他们面对神向教会发出的三步骤,否则就很愚蠢。

我前面已经说过,虽然神不会赦免未悔改的人,但神仍然爱他们,渴望随时张开双手接纳他们。我们对待不肯悔改的罪人,也应该抱有这种态度。那人未曾悔改,我们无法宽恕对方,但仍然可以爱对方,为对方祈祷,伸出慈爱的双手。浪子的父亲没有跑到老远为儿子还债,但看见儿子羞愧回家时,也没有向他反目,却是跑去拥抱他。约瑟初次在埃及遇见自己的哥哥时,没有向他们公开身份。但他们后来表现悔改,约瑟便流泪接纳他们。

事情的另一方面(The Other Side of the Coin)

万一你成了教会纪律处理的对象,你会怎么样?有弟兄来找你,说你得罪了他,你该怎样做?你应该压抑自己的骄傲,细心聆听,考虑对方的说话。如果你认为对方有理,便应道歉,请求宽恕。如果你认为对方说错了,便应用温柔的方式说明你的感受,努力互相理解并和解。盼望你会成功。

若对方带同一两个人回来,那二人听了你那方的故事后,仍决定支持控告你的一方,那么,你便应该认真考虑他们的说话,承认自己有错,请求宽恕。

如果你相信对方三人也弄错了,而他们将事件呈上教会,你便应愿意接见任何想与你见面的教会领袖,小心解释你那方的故事。如果全教会也支持那控告你的一方,你便要明白自己确实是做错了,要承认自己有错,请求宽恕。

颠倒的教会纪律(Reverse Church Discipline)

教会纪律是神管教的一种,按照神的命令执行,又是神用来推动我们成圣的另一种动力,藉以叫自己的真教会保持纯正。

可是,如果教会中充满假基督徒,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认识一位敬虔的牧师,不肯与一位生活淫乱的人合唱二步,那人的家人是教会的「中流砥柱」,他们得知牧师的「罪行」后,便合力将他革除。他们说,那牧师太武断和不肯宽容,而大多数的会众也支持他们。结果,那牧师便被革职,教会纪律竟被颠倒了,这也是神用来叫自己的教会保持纯正的方法!

我们应考虑这三种推动力–对神的爱、得赏赐的盼望,及惧怕受管教–都进而向我们表明神奇异的恩典,都是神不必送给我们的礼物,祂却愿意赐给我们。愿我们成为圣洁,将一切荣耀归给祂!

1 例如,參創二十七40;利二十六13;申二十八48;王上十二10~11;賽十四25,四十七6,五十八6、9;耶二20,五5,二十七8~12,二十八2~4,十四,三十8;結三十18,三十四27;何十11,十一4;鴻一13;加五1;提前六1。

2 林前一2,六11;來二11,十10、14,都是成聖這詞第一種用法的例子。

3 羅六19、22;帖前四3,五23;來十二14;彼前一2,都是成聖這詞第二種用法的例子。

4 例如,參弗一15~19,三14~19;腓一9~11;西一9~12;門6。

5 參羅六3,六16,七1,十一2;林前三16,五6,六2~3、9、15~16、19,九13、24。

6 下一章中,我會列出數百段經文,說明人在成聖過程中的責任。

7 例如,參可一15;約十四1;徒十七30;啟三3。

8 這樣看來,經文所應許的賞賜似乎會在今生中得到。

9 林後十三5中,保羅也用上此處那譯作「被棄絕」的希臘字(adokimos),用來形容沒有基督內住的人:「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adokimos),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

10 「生命的冠冕」通常會被解成是某種特別的冠冕,只有某些基督徒才能得著。可是,留心這冠冕是應許賜給凡愛主的人,而所有真信徒也會愛主。我們忍受試驗,便證明自己愛主。

11 這段經文也幫助我們明白「退後」是甚麼意思,人必先「走在前面」,才能「退後」。今天的人提到退後,通常是指到罪人口頭上認信基督,然後卻犯上更多罪,根本從未顯明自己「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二20)。那人根本不能稱為是「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參啟二4),因那人起初從未用心愛耶穌。

12 下一章中,我會引述一段話,出自美國某位最出名的佈道家,論到這種荒謬的理論。

13 另有兩段相關的經文值得閱讀,分別是以結十八24~32及三十三12~19。

14 好些人想說服我們,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向一些仍考慮是否相信耶穌的希伯來弟兄說話,但情況並非如此。作者寫信給那些弟兄,是已經「在基督裡有份」(三14)的人,並非正考慮是否歸入基督。此外,作者又勸戒他們「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三14),唯有信徒才能有把握這樣做。再者,作者叫這些弟兄小心,免得他們中間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三12)。未重生的人當下已存著不信的惡心,故不可能會再變得邪惡和不信。最後,這些弟兄可能會「把永生神離棄」,然而仍考慮是否相信耶穌的希伯來弟兄根本仍未接受神。

15 若有人仍不相信基督徒可能會喪失救恩,便應思想以下的新約經文:太十八21~35,二十四4~5、11~13、23~26、42~51,二十五1~30;路八11~15,十一24~28,十二42~46;約六66~71,八31~32、51,十五1~6;徒十一21~23,十四21~22;羅六11~23,八12~14、17,十一20~22;林前九23~27,十1~21,十一29~32,十五1~2;林後一24,十一2~4,十二21~十三5;加五1~4,六7~9;腓二12~16,三17~四1;西一21~23,二4~8、18~19;帖前三1~8;提前一3~7、18~20,四1~16,五5~6、11~15,六9~12、17~19、20~21;提後二11~18,三13~15;來二1~3,三6~19,四1~16,五8~9,六4~9、10~20,十19~39,十二1~17、25~29;雅一12~16,四4~10,五19~20;彼後一5~11,二1~22,三16~17;約壹二15~二28,五16;約貳6~9;猶20~21;啟二7、10~11、17~26,三4~5、8~12、14~22,二十一7~8,二十二18~19。

16 例如,參出十五26;民十二1~5;申七15,二十八22、27~28、35、58~61;撒上五1~12;王上八35~39;王下五21~27;代下十六10~13,二十一12~20,二十六16~21;詩三十八3,一零六13~15,一零七17~18;賽十15~16;耶五5~14;徒五1~11;林前五1~5,十一27~34;雅五13~16;啟二20~23。.

17 我們應要記得,初期教會(主後首三百年期間)都是一些人數很小的會眾,在家中聚會。把兩番被勸都不肯悔改的某肢體帶到全教會前,審判應否把他逐出教會,只有在這種處境下才算合理。在更大的教會處境中,若把那人帶到全會眾面前,只會惹起爭端,因為很多人根本不認識那不肯悔改的肢體,與家庭教會中的情況不同。

18 非信徒得罪了你的話,情況就全然不同,因那人仍未委身基督。你若試圖糾正那人,便會應驗箴九7:「指斥褻慢人的,必受辱罵;責備惡人的,必被玷污。」

19 上一註腳已經提到,初期教會(主後首三百年期間)人數上很小,在家中聚會,適合作出這種教會紀律的第三步。更大的教會中,應先叫那人與一組認識那雙方的人先面談,才採取這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