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肩膀上的天使

(The Angel on Your Shoulder)

“誰說跟別人的妻子發生關係是錯誤的?那是我自己的事。這種事不關乎絕對的道德。我才不要被掃興的宗教教條所束縛呢。”

如果有人真得相信這種哲學,並且可以始終如一地行出來,我一定要聽他說說。但是我還沒有發現任何人,在他每天的生活中,始終如一地保持所謂沒有絕對道德的言行舉止。

最推崇享樂主義的花花公子也有約束他生活的道德準則,並且他希望別人也來遵守。就像我之前所說的,道德準則是神建立的,不管你是否願意遵守,我們都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讓我們以花花公子為例,他認為跟別人的妻子通姦沒有錯。他的格言是:如果感覺好,就去做。如果他相信沒有絕對的道德,那麼當別人秉承他的格言,以同樣自私的行為來傷害時,他就不該抱怨。

我如果掄起大錘去砸他車子的擋風玻璃,他就沒有理由來批評我。如果他批評了,我就說:“嗨,我樂意,這樣做讓我很開心。而且這種事也不關乎絕對的道德,沒有什麼對與錯,我才不會被令人掃興的古老法律所束縛呢。”

對於我的理由,那個花花公子會有什麼反應呢?他會激烈地反對,因為他知道毀壞別人的財產是不對的,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道德準則,即使生活在最原始部落的人都知曉。而且,人們一直都明白,損人利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不證自明的絕對道德

我們的開國元勳雄辯地表達了這一真理:“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自私是錯誤的,因為所有人都以神的形象被造,神公平地愛每個人。

當我們損人利己時,我們就犯罪了。那就是為什麼偷竊、說謊、通姦、說人閒話、墮胎是錯誤的。

實際上每一條現存的法律都植根於不言自明的絕對道德——尤其是,傷害別人的自私行為是錯誤的。但有些法律沒有反應這個原則。法律厚此薄彼,我們嗤之以鼻。

當那個享樂主義的花花公子站在上帝面前,他若說自己不知道對與錯,造物主不會買他的帳。神有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他知曉行為準則。每一次他指責別人自私時,他的話證明了他所相信的絕對道德,因此他也定了自己的罪。

神對他的審判將會真實發生。神記錄了每個人的每一句無心的話語,看一下耶穌說什麼: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12

36-37

在我們自以為義地審判那個自私的花花公子之前,不要忘記我們都是同坐一條船上,或在船頭,或在船尾。我們每個人都違反了耶穌所說的神聖的道德總綱,那就是:“你希望別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別人。”我論斷別人時,就是在神的面前定了自己的罪。

最古老的法律典章

絕對道德起源於哪裡?是誰決定自私是錯誤的?

讓我們特別來瞭解下通姦。是令人掃興的古老的宗教規條決定通姦是罪嗎?如果是,到底是哪個宗教呢?

是不是正統的新英格蘭清教徒想出來的?不是。

是不是黑暗年代的一群苦行僧?不是。

是耶穌介紹的嗎?不是。

那顯然是出自於摩西和十誡了。不,不是。

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了幾套古代的民法,這些法典甚至早於十誡好幾百年。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漢摩拉比(巴比倫國國王)法典

這部法典是1901年由法國的考古學家雅克·德摩根發現的,它由282條法律條文組成,被刻在高大的石碑上,年代可追溯到西元前1750年,現被保存在法國盧浮宮。

生活在早於十誡三至五個世紀的漢摩拉比,對於通姦是怎麼說的呢?你親自來讀吧:

如果一個妻子與別的男人通姦時被抓住,他們就要被綁起來,丟進河

裡。

這就像淺水池的鯨魚一樣顯而易見:每個人,每個地方,都知道絕對的道德。

那麼自私是錯誤的觀點又起源於什麼時候呢?就像我在第二章中說過的,當你聽到一個兩歲的男孩抗議“那不公平”時,你應該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抗議是本能反應。

每個人天生就知道絕對道德,這知識神已經賜給我們,這和聖經的教導完全一致。

神把律法寫進我們的良心

在羅馬書的第二章,使徒保羅對比了神對以色列人和對外邦人的啟示方式。神親自用手指在石版上刻下十誡,賜給猶太人,而外邦人卻沒有這樣的特權。保羅說,神親自將律法寫在所有外邦人的心上。神寫在我們裡面的律法就是我們所說的良心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

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

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著

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馬書2:14-16

你有沒有看過卡通片裡有這樣一個人,他一個肩膀上坐著惡魔,另一個肩膀上坐著天使,各自都向他的耳邊說話。你對此可能深信不疑。事實上畫面上所蘊含的神學真理比你所瞭解的更多。只是它的錯誤在於,我們的道德準則不是來源於外界,而是來源於內心,就像保羅說的,它們是天生的。

我們都能感覺到有一股內在的力量引導我們抵擋自私的誘惑,可能每個人都在一定程度上順從了那個內在的引導。但是我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違背了這種引導,只是我們不願意承認而已。

神為什麼賜給我們良心?使徒保羅在上述經文中啟示了原因,合理的解釋是:有一天,神將審判我們,看我們是否順從了良心,做了當做的事。

這對神來說為什麼如此重要?因為神對於未來的完美社會有一個終極的目標,而自私者不適合在那裡。在最後一章中,我們可以詳細看到,聖經對於這個未來社會是怎麼說的。

當然,因為我們都違背了良心,我們都將站在神面前受審判,接受神認為合適的懲罰。我們大部分的人都過著自私的生活,就像我之前說過的,即使是我們的“好行為”都帶著自私的目的。

我們盛情款待別人,為了得到回報。

我們誇獎別人,為了得著益處。

我們“無私”地付出,為了讓別人知道我們的無私。

我們做志願者,為了在我們的簡歷上多添一段經歷。

我們守法,因為害怕被抓,從而帶來比違法更大的傷害。

我們送禮物,為了讓接受者高看我們。很多時候我們的禮物是賄賂。如果我們沒有立刻收到與禮物相稱的感謝,我們就會在背後批評那個收禮物的人!(那樣的愛多麼自私!)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提摩太后書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