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相處的原則
5
不可斥責老年人,對長輩講話要象對父親講話一樣;對待年青的男人要如同兄弟。 對待年長的婦女要象對待母親一樣;對待年輕的婦女要懷著一顆純潔的心,像待姐妹一樣。
要關心真正守寡的婦女。 如果寡婦有兒女子孫,這些後輩首先應該學會照顧好自己的家庭,報答父母和祖輩,使他們的宗教信仰付諸於實踐,因為這會使上帝喜悅。 真正守寡無人照顧的婦女會把希望寄托於上帝,日日夜夜地祈求與禱告; 沉醉於享樂的寡婦雖生猶死。 你要把這些指示告訴給她們,免得讓人批評她們。 人若不幫助自己的親戚,尤其是直系親屬,他就否定了信仰,比不信的人還糟糕。
六十歲以上的婦女才能被列入寡婦的名單,她們必須只結過一次婚, 10 她們必須有行善的名聲,諸如:養育子女、熱情好客、為上帝的子民洗腳,幫助身處逆境的人,並且致力行善。
11 但是,不要把年輕的寡婦列入這名單。因為,當她們的肉慾超過對基督的奉獻時,她們就會想再婚。 12 她們要受到譴責,因為她們違背了最初的諾言。 13 而且,她們還養成了懶惰的毛病,走家串戶,不僅變得懶惰,而且搬弄閒話,管別人的事,說不該說的話。 14 所以我希望年輕寡婦再嫁,養育孩子,操持家務,不讓我們的敵人找到指責我們的借口。 15 我這麼說是因為已經有一些寡婦越軌去追隨撒旦了。
16 如果哪位女信徒家裡有寡婦,她應該幫助她。* 十六節: 一些希臘古本為「如果一個男信徒或女信徒家裡有寡婦,他/她應該幫助她們。」不要給教會增加負擔。以便使教會能夠幫助孤獨的寡婦。
17 善於領導教會的長老們應該配得上加倍的榮譽,特別是既當教師又傳教的人。 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脫粒時,不要給它套上嚼子。」 十八節: 舊約《申命記》25:4.還有「工作的人有權獲得報酬.」參看《路加福音》10:7。還有「工作的人有權獲得報酬。」
19 除非有兩三個人作證,否則不要聽信對長老的指責。 20 要當眾斥責那些堅持犯罪的人,使其他人得到警告。
21 在上帝、基督耶穌和受選的天使面前,我鄭重地吩咐你們:要不存偏見地遵守這些教導,做任何事情都要一視同仁。
22 在給人行按手禮任命長老之前,一定要認真考慮。不要參與他人的罪孽,要潔身自好。
23 因為你們身體常生病,所以不要只喝水,也應該稍微喝一點酒,以助消化。
24 有些人的罪惡是顯而易見的,他們要受到審判;而有些人的罪後來才會暴露出來。 25 同樣,善良的行為也是顯而易見的,即使不明顯,也是隱藏不住的。